中国网财经2月8日讯 日前,河北金融监管局披露批复显示,河北金融监管局同意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河北大庆道桥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廊坊银行382000000股股份、受让沙河市鑫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廊坊银行200796000股股份、受让大厂回族自治县润泽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廊坊银行141597497股股份,受让后,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廊坊银行1153399309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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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 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控股”),经廊坊控股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廊坊银行股权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收购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银行”)12.55%股权。收购完成后,廊坊控股所持廊坊银行股份占比将升至19.99%,成为廊坊银行第一大股东。根据《河北金融监管局关于廊坊银行变更股权的批复》(冀金复[2025]36号), 2025年1月27日完成股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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