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
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
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
输送利益,不会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
变相返费,不会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
不会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
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
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
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
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
债券持有人、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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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
关章节。
一、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未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口径资产负债率(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下文同)为 69.98%,
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8.66%。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69.11 亿元(2022 年度、
亿元及 82.17 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
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资信评级机构将在信用评级结果
有效期内,持续关注发行人的政策环境、行业风险、经营策略、财务状况等因素
的重大变化,对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并根
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资信评级机构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2022 年度、
别为-73.42 亿元、-478.56 亿元、337.47 亿元及 322.60 亿元。2022 年度,发行人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6.26 亿元,主要是回购业务资金
流入减少。2023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816.03 亿元,同比大幅增加,主要
是自营投资业务净流入及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025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43.03%,主要
是拆入资金及回购业务资金净流入增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存在波动的风险。
因发行人业务特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受证券市场影响较大,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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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证券行业特征。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
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期债券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重为 40.44%、42.33%、36.40%及 39.86%;发行人其他债权投资余额分别为 515.01
亿元、844.45 亿元、703.96 亿元及 497.27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3.06%、
模引起。
发行人拥有的上述资产规模合计金额占比较大,若金融市场发生大幅波动,
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五、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余额为 2,377.37 亿元,其中剩余
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债务余额为 1,777.53 亿元,占全部有息债务比例为
业务产生,符合证券行业特征。上述情形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发行人建立了成熟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机制,遵循全面性、审慎性和预见
性原则,对流动性风险实施全面、有效和统一的管理。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性覆
盖率、净稳定资金率均满足监管要求。同时,发行人稳健的财务政策、合理的资
产负债结构,稳定的经营收入和盈利积累以及较强的流动资产变现能力是公司按
期偿付到期债务的有力保障。
六、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与证券市场整体情况高度相关。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发行
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运
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可能导致发行人难以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
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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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业绩未出现不符合
行业整体情况的大幅下滑或亏损。发行人没有影响公司持续发展的重大变化,不
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者偿债能力的其他不利变化。发行人符合法定发行上市条件,
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发行的情形。
七、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发行人
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
期债券,即视作同意发行人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
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
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
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
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
之约束。
八、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
责任,公司聘任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订
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
券视作同意中国银河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且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九、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
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
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
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
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
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无法
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
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发行人。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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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一、本期债券为永续次级债券,特殊发行条款如下:
(一)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存续的前 5 个计息年度(首个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
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
确定,并在前 5 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自第 6 个计息年度起每 5 年重置一次票
面利率。
前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
率为发行首日前 5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公布的中
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
(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初始利差为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
由公司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如果发行人选择将本期债券延长 1 个重定价周期,则从第 6 个计息年度开始
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200 个基点,在第 6 个计息年
度至第 10 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5 个工作
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
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此后每 5 年重置票面利率以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200 个基点确定。
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200BPs。
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
日不可得,票面利率将采用票面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上 200 个基点确定。
(二)发行人续期选择权
本期债券设置发行人续期选择权,不设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在本期债券每
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延长 1 个重定价周期,或全额兑付
本期债券,而投资者无权要求公司赎回本期债券。公司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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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付息日前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场所发
布续期选择权行使或全额兑付公告。
(三)满足特定条件时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者应用的改变
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
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
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总裁或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
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2)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
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者应用变更后的首个付息
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
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者应用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法律
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者应用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情况
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印发 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
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
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总裁或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符
合提前赎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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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
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
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
日距年度末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
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
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
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四)递延支付利息条款
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
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
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
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
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 10 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
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
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五)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
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六)强制付息事件
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
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
本。
(七)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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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
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发行人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处理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如在债券存续期内出现
导致本期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再计入权益的事项,发行人将于 2 个交易日内在
指定媒体中披露相关信息。
十二、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不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十三、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
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
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
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四、发行人不会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
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
暗箱操作;不会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
利益;不会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
返费;不会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
会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应当遵守审慎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制定科学合理的
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
投资者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投资者不
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
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
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
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
上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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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募集说明书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国信证券、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本次债券 指
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本期债券 指
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四期)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
募集说明书 指
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
书》
《公司章程》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资信评级机构 指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
审计机构 指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兑付代理人 指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或任何替代兑付代理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就本次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
投资人 指
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主体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月
债券持有人 指 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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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债券的投资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
工作日 指
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 指 本次债券流通转让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
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深投控 指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华润信托 指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云南合和 指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一汽 指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一汽投资 指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 指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弘盛 指 国信弘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信期货 指 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香港 指 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国信资本 指 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资管 指 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基金 指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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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所载其他各项资料外,还
应特别审慎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
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
品种,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
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由监管部门批准的证券登记机构负责托管、登记及结算工作,发行
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交易流通。虽然发行人有较好的资
质,但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
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后本期债券
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由此可能产生由于无法及时完成
交易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发行人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
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发行人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
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发行人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
可能导致发行人难以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
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偿债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时情况安
排了偿债保障措施以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
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
施不能完全充分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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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在最近三年与其主要客
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行
人将继续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发行人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
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六)信用评级变化风险
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该信用等级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
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公
司主体信用级别或债券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公司主体信用级别降低,将会增大
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七)次级性风险
本期债券为证券公司次级债券,是证券公司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
行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之后的有价证券。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清偿顺序在发
行人的一般负债之后、先于发行人的股权资本;除非发行人结业、倒闭或清算,
投资者不能要求发行人加速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投资者投资次级债券的投资风
险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特别认真地考虑本
期债券的次级性风险。
(八)利息递延支付风险
本期债券条款约定,发行人有权递延支付利息,如果发行人决定利息递延支
付,则会使投资人获取利息的时间推迟,甚至中短期内无法获取利息,由此可能
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九)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风险
本期债券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延长本期债
券。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续期选择权时行权,会使投资者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
能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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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的风险
本期债券条款规定,因会计政策等政策变动及其他因素导致发行人需要为本
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或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分类为权益工具,发行人有权提
前赎回本期债券。如果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可能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
赎回投资风险。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波动率或相关性的变动而造成持仓损失的风险,
市场价格包括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公司面临市场风险的业务包括
但不限于:股票自营投资业务面临股票价格变动而导致股票自营投资持仓资产减
值的股票价格风险;固定收益投资业务面临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导致债券投资持仓
资产减值的利率风险;柜台市场业务面临因场外衍生品交易中协议标的价格的不
利变动所带来的商品价格风险等。随着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其
所承受的各类市场风险正在不断增大,而市场经济波动、投资范围受限、国际化
推进以及金融衍生品市场的不完善等因素加剧了市场风险的形成。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
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如果未来经营环境出
现急剧变化或财务管理不善,公司可能出现流动性不足,从而对经营和财务状况
产生不利影响。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的因素和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要融资渠道受
限、融资成本大幅上行、来自其他风险因素的传导(如声誉风险)等。
(三)经营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证券市场景气程度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国民
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及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存在较强的周期性,从而导致证券公司经营业绩也出现较大波动。虽然公司通过
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强化内部管理,以期不断提升各项业务的盈利水平,但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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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项业务盈利情况均与宏观经济及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行业监管政策等因
素密切相关,公司仍将面临因市场周期性变化引致的盈利大幅波动的风险。
信用风险一般是指因客户、交易对手或证券发行人未履行合约责任而引致
的损失。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业务:
(1)有债权性质的债券等交易业务;
(2)融资融券业务、约定购回和股票质押式回购等资本中介业务;
(3)场外衍生品业务;
(4)存放银行的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
(5)其他可能产生信用风险的业务或活动。
合规风险是指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
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证券公司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
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合规风险。
(四)管理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不完善或有缺陷的内部流程、人员管理、信息技术系统,以及
外部事件所造成潜在或已发生损失的风险。操作风险存在于公司各部门各流程,
涉及范围广、表现形式多样化,如操作风险管理不善,可能引起风险的转化,或
与其他风险相互交叠,扩大损失或对公司其他方面的负面影响。
证券公司依靠采用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提升了企业的运营效率与
核心竞争力。公司的投资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经纪业务等多项业务以及中后台
管理均高度依赖于信息技术系统的支持,信息技术发挥了对公司业务关键的推动
作用。在促进证券业发展的同时,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也带来了潜在的技术风险。
信息技术系统故障、信息技术系统操作失误、病毒和黑客攻击、数据丢失与泄露
都会对系统的安全产生影响,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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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内部控制风险相对于传统行业更加突出,既需要
营造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还需要具备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发行人
在各业务领域均制定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措施及严格的业务管理制度和工作
流程,但因内部及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当事人的认知程度不够、执行人执行不严、
从业人员主观故意等情况,现行内部控制机制可能失去效用,导致操作风险,进
而使公司的业务、声誉受到不利影响。
(五)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指国家宏观调控措施、与证券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交
易规则等的变动,对证券公司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一方面,国家宏观调控措施
对证券市场影响较大,宏观政策、利率、汇率的变动及调整力度与金融市场的走
势密切相关,直接影响了证券公司的经营状况;另一方面,证券行业是受高度监
管的行业,监管部门出台的监管政策直接关系到证券公司的经营情况变动,若公
司在日常经营中未能及时适应政策法规的变化而违规,可能会受到监管机构罚款、
暂停或取消业务资格等行政处罚,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甚至被托
管、倒闭的风险。政策性风险是公司面临的重要风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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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次债券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根据《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可以一次或多
次或多期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公司
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规模合计不超过最新一期净资产的 300%(以外币发行的,
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
算(包含公司已发行待偿还的债务融资工具)。额度内每期发行,均必须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审定的
财务杠杆要求,同意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获授权小组根据市场环境和
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来确定各种品种和期限的债务融资工具规模。
行永续次级债券融入资金的决定》,同意本次债券申请注册发行。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628 号),
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永续次级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及债券市场等情况确定本次
债券各期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本次债券已发行 100 亿元,
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第四期。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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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
四期),债券简称“25 国证 Y4”。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本期债券以每 5 个计息年度为 1 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
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 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 5 年),或全额兑付本
期债券。
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债
券交易。
本期债券存续的前 5 个计息年度(首个定价周期)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
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
确定,并在前 5 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自第 6 个计息年度起每 5 年重置一次票
面利率。
前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
率为发行首日前 5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公布的中
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
(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初始利差为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
由公司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如果发行人选择将本期债券延长 1 个重定价周期,则从第 6 个计息年度开始
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200 个基点,在第 6 个计息年
度至第 10 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5 个工作
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
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 5 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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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每 5 年重置票面利率以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上 200 个基点确定。
票面利率公式为:当期票面利率=当期基准利率+初始利差+200BPs。
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
日不可得,票面利率将采用票面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上 200 个基点确定。
本期债券设置发行人续期选择权,不设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在本期债券每
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延长 1 个重定价周期,或全额兑付
本期债券,而投资者无权要求公司赎回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
权年度付息日前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场所
发布续期选择权行使或全额兑付公告。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者应用的改变
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
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
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
件:
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者应用变更后的首个付息
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
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者应用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法律
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者应用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情况
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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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印发 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
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
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提前赎回条件;
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
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
日距年度末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
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
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
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
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
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
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
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 10 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
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
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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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
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
本。
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
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已对上述处理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如在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导致本期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再计入权益的事项,发行人将于 2 个交易日内在指定媒体中披
露相关信息。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
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
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法律、法规禁
止购买者除外)。
参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
本期债券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为 2030 年 10 月 17 日。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重置日为首个票面利率重置日起每满 5 年之各日。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在公司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
付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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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本期债券满足相关条件,
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即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
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若公司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个付息年度的 10 月
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
利息公告》为准。
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的某一个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则该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本期债券无担保。
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发行人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
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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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公司认为本期债券不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本期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
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
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财
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无法保
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
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发行人。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
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5 年 10 月 14 日。
发行首日:2025 年 10 月 16 日。
发行期限: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共 2 个交易日。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
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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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
由牵头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此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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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获授权小组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证监许可[2025]628 号),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采取
分期发行方式,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拟偿还的公司有息债务明细如下:
序 兑付金额 募集资金拟使用
有息债务类型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到期日
号 (亿元) 规模(亿元)
合计 90.00 30.00
如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时,发行人已使用自有资金偿还上述债务兑付本金,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对发行人用于兑付上述债务的自有资金进行置换。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
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
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
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用于偿还到期债务等的具体金额。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实际发行时用于偿还的公司有息债务与发行人已发行
的其他债券用途不重复。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经公司内设有权机构批准,
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
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四)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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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期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
下:
须按照《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后,
方可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应依然符合相关规则关于募集资
金使用的规定。持有人会议若不同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司不得变更募集资金
用途。
集说明书要求进行披露。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
本期债券的资金监管安排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设立、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等的约定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进行持续的监督等措施。专项账户相
关信息如下:
户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024900047710910
支付系统行号:308584001032
为了加强规范发行人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和效益,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
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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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六)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发行的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用于购置土地。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批文下前次债券募集资金与募集说
明书披露的用途一致,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发行规模 已使用规模
债券全称 债券名称 起息日 募集资金用途
(亿元) (亿元)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 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
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 息债务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 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
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 息债务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 全部用于偿还公司有
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三期) 息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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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osenSecuritiesCo.,Ltd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交所
股票简称 国信证券
股票代码 002736
注册资本 人民币 9,612,429,377.00 元1
设立日期 1994 年 6 月 30 日
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22784445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
注册地址
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国信金融大厦
邮政编码 518046
所属行业 J-金融业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453
互联网网址 http://www.guosen.com.cn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廖锐锋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联系方式 0755-82130188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
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
经营范围 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
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股票期权做
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
二、公司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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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身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于 1994 年 6 月由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
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深圳国际信托
投资公司及中国国际企业合作公司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70%及 30%。
投资管理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东变更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深
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其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70%及 30%。
并引入新投资者深圳市深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公司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
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80,000 万元,股东变更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市投
资管理公司和深圳市深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其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51%、
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资本,并引入云南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和北京城建股
份有限公司等 3 家新投资者,同时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
分别向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转让部分股权。
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和北京城
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北京城建股份有限公司”),其对公司的持股
比例分别为 30%、20%、20%、20%、5.10%及 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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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给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700,000 万元,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华润
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
司(原名为“云南红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和北京城建
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其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40%、30%、20%、5.1%及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33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
超过12亿股。2014年12月29日,公司发行的12亿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上
市交易。2015年3月4日,公司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注册资本由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20]471号)核准,公司向深投控、华润信托、云南合和、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等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412,429,377股A股股票。2020年8月14
日,新增股票在深交所上市。2020年11月12日,公司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
备案手续,注册资本由820,000万元变更为961,242.9377万元。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核准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24号),同意公司发行股份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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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万和证券96.08%股份。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数量为629,313,683
股,并于2025年9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
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241,743,060股。公司已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注册资本规
模,正在办理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
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投控成立于 2004 年 10 月
等金融和类金融股权的投资与并购;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
发经营业务;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与服务;通过重组整合、资本运作和
资产处置等手段,对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的国有股权进行投资、运营和管理;
市国资委授权开展的其他业务。截至 2025 年 6 月末,深投控持有发行人 33.53%
股权,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
根据深投控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及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深投控合并口径
简要财务信息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2025 年 1-6 月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资产负债表摘要:
资产总计 123,943,071.78 121,965,486.09
负债总计 81,520,243.33 80,594,290.62
股东权益 42,422,828.45 41,371,195.47
利润表摘要:
营业总收入 13,702,053.34 27,138,086.80
营业利润 1,015,483.27 1,689,497.07
利润总额 1,008,109.58 1,714,127.33
净利润 815,082.16 1,309,838.71
现金流量表摘要: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3,165,380.86 4,038,801.20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446,467.95 -899,8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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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1,113,133.00 621,876.29
截至2025年6月末,深投控持有发行人股份无质押、冻结或其他存在争议的
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末,深圳市国资委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深投控 100%股权,
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深投控持有发行人第二大股东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五、发行人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持股比例 2025 年 6 月末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
(股)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33.53 3,223,114,384 473,587,570 无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2.23 2,136,997,867 - 无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
国有法人 16.77 1,611,627,813 - 无
公司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国有法人 4.75 456,690,209 - 无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
国有法人 2.68 257,762,600 - 无
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71 164,189,446 - 无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
国有法人 1.18 113,656,956 - 无
公司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78 75,086,423 - 无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54 51,587,625 - 无
-华泰柏瑞沪深 300 交易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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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0.50 48,429,503 - 无
公司
(二)发行人境内外子公司情况
主要经营地
序号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及注册地
国信证券(香港)经纪
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香港)融资
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香港)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国信咨询服务(深圳)
有限公司
国信(香港)金融产品
有限公司
国信金阳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总资产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国信弘盛 360,744.36 311,210.53 5,740.77 2,453.83
国信期货 2,666,610.77 372,493.06 30,733.46 9,981.12
国信香港 378,004.27 149,928.73 12,577.39 4,204.30
国信资本 514,962.66 492,593.02 6,548.67 4,221.47
国信资管 151,390.20 120,393.54 16,380.43 5,148.05
(三)发行人重要联营、合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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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公司名称 注册地 经营范围
(%)
鹏华基金 深圳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 50.00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总资产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鹏华基金 875,834.32 504,185.49 186,314.47 38,709.28
六、发行人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和内部管理制度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要求,规范有效运作,持续致力于维护和提升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发行人建立
了完善的内部控制治理结构,持续健全合规风控制度和内控管理体系,形成了股
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各层级在各自
职责、权限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公司治理的规范有效。
公司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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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以及其他
内部控制监管要求,持续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工作。发行人内
部控制工作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风控能力相适应,强化对重点领
域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合理保证内控制度的设计健全性及执行有效性,及时完善
和改进控制策略与管理措施。
发行人内部监督体系主要包括风险管理、合规管理、投资银行质量控制、法
律事务、稽核审计等部门,以及公司部门、分支机构、子公司的合规风险管理机
构及其履职人员。相关部门按照有效制衡、协同配合的原则,对业务开展发挥监
督、保障等作用。公司内部监督制度完善,涵盖业务开展的事前、事中、事后环
节,并且保障有效实施,同时持续开展制度定期跟踪评估。
发行人制定并实施了涵盖各项业务运营和管理的一整套规章制度并持续修
订完善。包括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经法规,在会计核算、
财务管理和会计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
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发行人按照监管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要求,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展示公司经营管理
成果,在披露内容上严格遵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在工作程序上秉持
“及时、公平”的原则,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
情况
公司经营和办公场所独立,具备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各种资
产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的资产进行经营的情况;不存在资产、
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而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
公司具有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独立的职工薪酬制度及完整的职工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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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与控股股东完全分离。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证券基金
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单位及其关联方任职的情形。
公司具备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职责明确,各
机构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高效运行。公司拥有独立、完善
的组织架构,业务部门与职能部门、公司总部与营业部相互协调,工作有序开展。
公司的办公机构和各项经营业务完全独立于股东及关联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没有机构混同的情形。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规定建立了独立的
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并且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
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会计人员,不存在财务会计人员在股东单位兼职的现象。
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办理了独立的税务登记,依法纳税,与股东单
位无混合纳税现象。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单位提供担保的情
况。
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各项业务资质及经营许可文件齐备,公司的业务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系统。公司
业务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亦不受其控制与影响。
七、发行人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2如下表
所示:
证监会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不再设监事会和监事,《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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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性别 任期起始日期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张纳沙 董事长 女 2021 年 4 月 无
董事 2020 年 6 月
邓舸 男 无
总裁 2020 年 5 月
姚飞 董事 男 2018 年 8 月 无
胡昊 董事 男 2025 年 7 月 无
李石山 董事 男 2024 年 2 月 无
张雁南 董事 男 2023 年 6 月 无
李明 董事 男 2025 年 9 月 无
李进一 独立董事 男 2024 年 2 月 无
朱英姿 独立董事 女 2024 年 6 月 无
衣龙新 独立董事 男 2025 年 7 月 无
张守文 独立董事 男 2025 年 9 月 无
陈华 副总裁 男 2017 年 7 月 无
杜海江 副总裁 男 2018 年 5 月 无
鲁伟 副总裁 男 2025 年 6 月 无
陈勇 合规总监 男 2009 年 4 月 无
袁超 首席营销官 男 2021 年 11 月 无
曾信 首席风险官 男 2017 年 7 月 无
周中国 财务负责人 男 2018 年 1 月 无
廖锐锋 董事会秘书 男 2024 年 4 月 无
吴士荣 首席信息官 男 2024 年 11 月 无
发行人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八、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所在行业基本情况
证券行业的经营业绩受资本市场变化影响较大,呈现明显的波动性和周期性
特征。2025 年 6 月末,上证综指收于 3,444.43 点,上半年累计上涨 2.76%,深证
成指收于 10,465.12 点,上半年累计上涨 0.48%,创业板指收于 2,153.01 点,上
半年累计上涨 0.53%。A 股 2025 年上半年度总成交金额 162.68 万亿元,同比增
加 61.07%。根据中证协统计,证券行业 150 家证券公司 2025 年上半年度实现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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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收入 2,510.36 亿元,净利润 1,122.80 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 23.47%和
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从传统总量扩张向结构优化转变、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的新时代。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金融体系进一步深化改革,资本市场在服
务新质生产力、完善居民资产配置体系等方面需要发挥更重要的系统性功能。在
这一宏观背景下,国家连续出台资本市场发展支持政策,以新“国九条”为核心
的“1+N”政策体系为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指明方向,证券行业正步入高质量发展
的新时代。
(1)业务转型持续推进
证券行业传统业务模式易受资本市场景气度和监管政策影响,短期业绩波动
较大。为加强业绩增长的稳定性,证券公司将持续探索业务转型,力求实现可持
续、高质量发展。
(2)跨境业务方兴未艾
境内业务开展高度依赖资本市场表现和监管政策导向,业绩波动性较大。同
时,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步履不停,跨境投融资需求持续增长,境外业务收入贡献
稳步增长。加快跨境业务发展布局已成为头部券商的战略选择。
(3)行业整合渐趋深入
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中国证监会随后推出一揽子支持举措,鼓励通过并
购重组方式打造一流投资银行。2024 年以来,证券行业并购逐步加速,整合浪潮
将深度改写行业格局。
(4)科技赋能与时俱进
近年来,证券行业在战略层面深入布局金融科技,推动业务经营及公司管理
的数字化转型,阶段性成果突出。当前,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对证券行业发展影
响日趋加深,证券行业本身也面临运用科技赋能实现降本增效的背景,因此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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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持续扩大科技投入,并探索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业务创新和运营管理中
的应用。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根据中证协公布的证券公司会员经营业绩排名,近年来,发行人净资产、
净资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指标均排名行业前列。发行人持续聚焦主责主
业,以核心能力建设为重点,主动识变应变,推动业务转型升级;持续强化功能
性定位,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公司连续四年获得境内券商最高的国际信用评级,
并获得《中国证券报》等权威财经媒体授予的“基金投顾卓越回报金牛奖”等奖
项。
公司自 1994 年成立以来,秉承“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
精神,依靠“国企体制、市场化机制”,实现了从地方性单一经纪牌照公司向全
国性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的跨越式发展。经过多年战略布局与业务深耕,公司已
构建起覆盖内地及香港市场的全牌照证券业务资质体系,成为具有跨境服务能力
和突出行业影响力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包括:
(1)深圳“双区”建设和综改试点中的区位优势
目前,深圳市处在“双区”建设、“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的重大战略
机遇期,聚焦深化改革与高水平对外开放,在科技创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战
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绿色金融与数字金融创新、深港澳跨境合作等领域深化
制度创新。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唯一一家本地国资控股的大型上市券商,公司依托
全牌照业务资质与深耕多年的本土资源网络,持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与市场影响
力,区域协同优势进一步凸显。
公司发挥本土优势,植根粤港澳大湾区,成为为深圳打造全球创新资本形成
中心、金融创新中心和金融科技中心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标杆企业,保持深圳国
资国企的领军地位。公司打造了“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深圳市
独角兽企业培育基地”等赋能平台;围绕“20+8”产业集群及“科技-产业-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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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循环需求,公司创新构建产业培育与企业成长双向服务体系,通过全链条金
融解决方案覆盖企业上市、并购重组、股权激励、跨境投融资等多元场景,精准
助力产业升级与企业创新突破,切实提升“双区”建设的金融支撑效能,在服务
大湾区企业高质量发展上坚持当好“排头兵”。
(2)实力强劲的股东背景
公司前五大股东均为实力强劲的央地两级国有企事业单位,国有股东持股占
比合计超 80%,构筑了支撑公司稳健发展的“资本基石”。公司持续深化与国有
资本体系的战略联动,在服务国家战略与区域发展中展现独特价值。近年来,公
司系统化提升对央企、地方国企及重点产业集团的综合服务能力,与国资国企的
协同成效明显。通过定制化金融解决方案与全链条服务生态,公司深化与深圳市
区两级政府合作,与全国重点城市建立战略合作网络,与多家国企、大型企业集
团、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3)突出的市场化能力及业务创新能力
公司具有市场定位准确、客户服务能力强的优势,在经营中具备较强的前瞻
性及市场敏感性,善于迅速把握市场机遇。公司是行业前八家创新试点证券公司
之一,首创了“银证通”“金天利”等众多具有示范效应的业务模式。公司一手
抓传统优势业务转型,一手抓创新业务发展,坚持两手发力推动更好发挥资本市
场枢纽功能。
公司财富管理转型不断深化,构建财富管理系列品牌,形成了基于市场多层
次需求的财富管理服务;面向机构和高净值客户,提供定制化综合金融服务,实
现“全价值链财富管理”。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
宗旨,强化功能性定位,通过区域协同、产业协同,持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助力科技创新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投资与交易业务充分发挥大类资产配置优
势,积极把握市场机遇,持续拓宽多元化投资布局,实现稳健投资收益。当前公
司紧抓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历史机遇,加大并购重组业务布局和资源投入力度,
提升公司境内外投行业务协同水平;积极深耕存量客户、强化持续服务能力,加
快完善产业链上下游的服务布局;积极开拓增量客户、扩大服务成效,助力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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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坚持推进业务协同发展,着力
强化区域协同、产业协同,管理效能持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公司不断强化业务创新能力,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各领域实
现多点突破,持续推动债券融资创新,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绿色转型、科技创
新及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2025 年上半年,公司
成功助力东方富海落地全国首单簿记发行的民营创投科技创新债券;成为市场首
批参与基准做市公司债 ETF 业务的机构;在银行间市场新创设“国信证券大湾
区企业科创债篮子”;全面深化人工智能应用,打造数智新质生产力。
(4)领先的金融科技水平
公司秉承“技术引领业务、以客户为导向”的理念,综合应用人工智能、大
数据、云计算、交易技术等新兴技术打造金融科技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个性
化、定制化、智能化的金融服务。多年来,公司各类信息系统实现安全稳定运行,
深得行业与客户认可。2025 年上半年,公司积极拥抱以大模型 AI 为代表的新兴
技术,聚焦业务痛点、挖掘高价值场景,强化金融科技建设和赋能,全面推进“数
字化场景制”,以价值驱动“智慧国信”“数字国信”建设。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与技术并重、综合防范”的总方针,
构建完备安全运行保障体系,并顺利通过 ISO20000 运维管理体系和 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国际认证,为金融科技核心竞争力筑牢安全根基。
(5)稳健经营的理念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稳健经营理念,坚持依法合规运作。公司建立了
科学、稳健的经营决策体系,重大事项决策均采用集体决策机制,成立了资产负
债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金融科技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并针对各重要业务
线设置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委员会。公司坚持风险可控下追求合理收益的风险管理
理念,贯彻全面性、有效性、制衡性的基本原则。在长期的业务发展中,公司建
立健全了包括组织体系、授权体系、制度体系、防火墙体系、技术防范体系、监
控体系、监督与评价体系在内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建立多层次的内部控制机构,
内控制度覆盖各项业务的日常运行,对违规行为实行严格问责。公司对流动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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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实施精准管理,在风险可测、可控和可承
受的范围内稳健开展各项业务。公司完善风险导向的内部审计体系,把风险、合
规管理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纳入大内控体系监督评价范畴,构建了合规、风控、
法务、稽核等高效协同的联合监督机制;依托联合监督委员会平台,形成“大监督”
体系,全面增强监督合力,把监督嵌入到公司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形成了稳健经
营、守法合规的国信特色。
(三)发行人发展战略
作为资本市场的参与者和建设者,公司持续助力资本市场更好发挥枢纽功能,
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产业
体系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过程中,公司业务空间不断拓展,发展模式不断优
化,管理效能不断提升。在整体战略上,公司坚持“对外一个国信、对内一个客
户”的服务理念,全力实施“一个打造、两翼驱动、六大推进、八大支撑”工程,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进一步落实党建责任、完善公司治理、提升管
理效能、加强战略协同、夯实人才支撑、强化风险管控、提升运行保障、鼓励创
新发展、推进文化建设、履行社会责任等十大战略保障,发挥券商综合金融服务
功能,服务产业科技高质量发展,以确保公司“十四五”战略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向个人、机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并自营相关金融产
品的投资与交易业务,主要业务如下:
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证券及期货经纪、证券投资咨
询、基金投资顾问、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行
权融资、资产托管等全价值链财富管理服务。
投资银行业务,为企业客户提供包括股票承销保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
务顾问、新三板挂牌推荐等金融服务。
投资与交易业务,从事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衍生类产品、其他金融产品的
交易和做市业务、私募股权及另类投资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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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业务,根据客户需求开发资产管理产品并提供相关服务,包括集合、
单一、专项资产管理及私募股权基金管理等。
类型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 2025 年 1-6 月 占比 2024 年度 占比 2023 年度 占比 2022 年度 占比
营业收入
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 521,501.08 47.09 880,991.06 43.68 746,811.14 43.13 830,034.89 52.28
投资银行业务 37,325.41 3.37 105,146.05 5.21 141,938.34 8.20 188,185.57 11.85
投资与交易业务 544,714.73 49.18 900,205.53 44.64 533,118.37 30.79 274,673.40 17.30
资产管理业务 33,791.02 3.05 85,208.03 4.23 53,073.82 3.06 36,543.68 2.30
其他业务 -29,816.81 -2.69 45,166.88 2.24 256,745.18 14.82 258,139.28 16.27
合计 1,107,515.43 100.00 2,016,717.55 100.00 1,731,686.85 100.00 1,587,576.83 100.00
营业成本
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 253,356.44 52.69 473,369.03 42.67 447,543.46 42.74 441,267.68 45.12
投资银行业务 41,398.01 8.61 103,547.12 9.33 117,745.10 11.25 123,165.98 12.59
投资与交易业务 35,653.63 7.41 107,107.12 9.66 70,158.27 6.70 77,442.32 7.92
资产管理业务 15,444.09 3.21 43,402.53 3.91 26,778.29 2.56 18,053.33 1.85
其他业务 135,026.49 28.08 381,897.14 34.43 384,785.54 36.75 318,138.97 32.53
合计 480,878.67 100.00 1,109,322.92 100.00 1,047,010.67 100.00 978,068.29 100.00
营业利润
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 268,144.63 42.79 407,622.04 44.92 299,267.68 43.71 388,767.21 63.78
投资银行业务 -4,072.60 -0.65 1,598.93 0.18 24,193.23 3.53 65,019.59 10.67
投资与交易业务 509,061.10 81.24 793,098.41 87.40 462,960.11 67.62 197,231.08 32.36
资产管理业务 18,346.93 2.93 41,805.51 4.61 26,295.52 3.84 18,490.35 3.03
其他业务 -164,843.30 -26.31 -336,730.26 -37.11 -128,040.36 -18.70 -59,999.69 -9.84
合计 626,636.76 100.00 907,394.63 100.00 684,676.19 100.00 609,508.54 100.00
营业利润率
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 51.42 - 46.27 - 40.07 - 46.84 -
投资银行业务 -10.91 - 1.52 - 17.04 - 34.55 -
投资与交易业务 93.45 - 88.10 - 86.84 - 71.81 -
资产管理业务 54.30 - 49.06 - 49.55 - 50.60 -
其他业务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56.58 - 44.99 - 39.54 - 38.39 -
(1)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
公司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主要包括: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证券及期货经纪、
证券投资咨询、基金投资顾问、代销金融产品、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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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购回、行权融资、资产托管等全价值链财富管理服务。
公司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受市场影响较大。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
度,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83.00 亿元、74.68 亿元及 88.10 亿
元;实现营业利润 38.88 亿元、29.93 亿元及 40.76 亿元。其中公司 2024 年度的
财富管理与机构业务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比增长 17.97%及 36.21%。
水平显著提高。二是大力推进高净值客户服务深化扩面,着力构建高端财富管理
品牌。三是代销和自有产品体系持续完善,满足投资者多样化需求,投顾规模稳
步增长;首批获得个人养老金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银行合作有序推进,资产配置
能力不断提升。
体系,推动客户规模不断增长、客户结构持续优化。
理念,以专业的投顾服务、丰富的产品体系、智能化系统平台不断满足居民多元
化、个性化的财富管理需求。
公司依托专业优势与资源禀赋,不断优化服务模式,拓展服务边界,致力于
为居民的财富管理需求提供坚实保障,为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贡献积极力量。一
是切实推动全价值链财富管理转型,“数字化”“机构化”发展有效推动公司客
户数量、质量进一步提升。公司坚持新增客户与维护存量客户并重,线上渠道持
续突破且线下渠道塑强优势,加速推进 AI 技术赋能,重塑智能财富管理新生态。
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公司经纪业务客户托管资产超 2.6 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用户数达 303.5 万。二是持续打造专业投资顾问团队以及“国信鑫投顾”“国信
鑫智投”等财富管理服务品牌,提升投顾产品和定制服务质量,为广大投资者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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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一站式财富管理服务。公司上半年新发布的“国信领先 30”品牌,将财富管理
按产品研究、策略生产和客户服务划分为三个层级,通过定性与定量结合的产品
严选、攻守兼备的策略矩阵、细致的客户服务体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
期财富管理解决方案。三是深入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理念,多措并举提升投资者保
护与服务质效。公司精心策划举办“国信财富中国行”系列活动,常态化开展“投
教进百校”等投资者教育工作,持续提升投资者金融素养,营造良好的投资者权
益保护氛围,助力构建健康、理性的投资环境。
制度化和数字化。公司深化机构合作,应用金融科技前沿技术,提升机构综合服
务水平;加强机构客户营销活动,满足投研需求,吸引新客户;协同各业务条线,
实现客户群体和收入来源多元化;抓住海外机构关注中国资本市场机遇,与海外
机构建立多方位合作。
和企业客户服务,继续稳步拓展海外机构业务。公司全面落实程序化交易新规
要求,围绕机构客户投资理财痛点推进系统技术改造,打造国信“机构通”产
投研销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锻造交易服务差异化优势。公司通过持续深
化“国信 GTrade+”智能化机构服务生态,为专业机构客户提供量化交易服务
支持,全力打造“国信私募菁英荟”品牌,搭建私募资源对接与综合服务平台;
通过不断完善“国信企明星+”企业综合服务体系,聚焦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增
持合规交易、股权激励等核心场景,同时延伸至企业高管、股东的行权融资、
财富管理等增值服务,助力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有效服务上市公司及其董监高
和股权激励客户。在服务海外机构客户方面,公司耐心筑牢研究交易服务基本
盘,紧抓市场机遇拓展服务范围,在 QFII 专户、量化基金拓客、交易能力建设
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公司研究业务坚持做好价值研究,持续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市场地位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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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并不断深化与其他业务的协同联动,外部影响力与内部赋能持续增强。研
究业务深耕数字化转型,已搭建起集投资研究、智能辅助、客户管理、研究服务
在内的一整套智能化业务平台,有效提升研究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跟踪覆盖一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持续提升研究质量和服务效能,形成有影
响力的研究成果;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路演、调研、主题论坛、电话
会议等各类客户服务活动,通过优化销售人才结构、强化区域组织管理,着力
提升市场份额,扩大多元化收入来源;坚持研究资源效能最大化,在进一步做
好对内研究服务的基础上,积极为政府部门与监管机构提供研究支持。
夯实券源供需基础、强化总分专业联动等举措,推动业务转型升级,持续完善融
资融券风险管控。2022 年末,公司融资融券客户数同比增长 6.1%;融资融券业
务规模为 538.9 亿元;融资融券利息收入排名行业第九。股票质押式回购方面,
公司在以流动性为核心的授信模型下,增加赋强公证等风险管控手段,强化资产
安全保障。公司自有资金出资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规模为 56.6 亿元,较 2021
年末增长 8%。公司行权融资、约定购回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多项业务守正创新。
资增值服务;完成公司首单 QFII 融资融券授信,开启公司融资融券境外服务模
式;成为业内首批开通北交所融资融券交易单元及权限的券商,并率先推出线上
权限开通业务。
化、个性化服务。公司稳步提升融资融券业务,期末融资融券余额 573.19 亿元,
较 2022 年末增长 6.55%;通过完善制度、优化系统、丰富风险化解手段等措施,
稳步提升股票质押规模,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此外,公司行权融资业务
保持发展优势。
公司坚持以客户需求为核心,通过数字化转型与专业化赋能双轮驱动,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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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和精细化风险管控效能。截至 2024 年末,公司融资融券余
额超过 700 亿元,较 2023 年末增长超过 20%,大幅超越市场。
构业务及高净值客户;多措并举深化专业赋能,持续丰富两融智能交易服务体系,
为客户提供市场领先的交易服务体验,有效推动融资融券业务的高质量发展。
业能力与风险识别水平,稳健开展股票质押业务;着力提升行权融资业务服务质
效,推动智能化系统升级,助力上市公司高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融资业务
利息收入稳居行业前十。
分别上升 7.44%、5.49%。同时积极开展创新业务,资产管理及风险管理业务均
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销,着力开拓金融机构和产业客户,客户权益规模持续扩大。资产管理业务产品
体系进一步丰富,业务合作不断深化,已全面覆盖银行、券商、信托、三方理财、
上市公司、高净值等客户群体,业绩得到行业认可。风险管理业务的发展重点转
向低风险业务,并推动实现风险管理产品化、响应行业号召大力开展“保险+期
货”。2023 年,国信期货净利润继续相较行业实现逆势增长,同比增长 2%。
发展组合拳,净利润同比增长 5.54%。期货经纪业务线上线下两手抓,成交量逆
势增长 0.26%,成交额同比增长 32.77%,均超过市场增幅;资管产品线不断丰
富,FOF 全产品线布局基本形成,资管规模创历史新高。
货经纪业务规模持续提升,上半年日均客户权益同比增长 17%,代理成交量及成
交额分别同比增长 23.85%、26.76%,增幅均优于市场;资产管理业务依托 FOF
领域的专业优势,持续强化主动管理能力,继续实现业绩、规模、业务协同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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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突破,市场认可度显著增强;不断加大风险管理业务资源投入,做市、场外衍
生品等业务积极向好,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提升。
降低,公司托管业务规模及收入下降,但整体业务结构持续优化,运营质效逐
步提升,多样化服务载体与形式稳步落地。
服务能力。
务结构”两条主线,努力提升资产托管业务生态价值。一是全力构建公募 ETF 生
态圈,深化重点客户覆盖与服务协同,加强对场外债基、自由现金流 ETF、股债
多资产 ETF 等高增长潜力托管产品引入,持续强化公募基金产品的选品布局。
二是多维度、多思路拓展同业合作模式,持牌机构托管产品规模实现大幅上升,
产品结构优化初见成效。三是深化专业能力建设,推动知识成果向品牌价值转化,
升级线上线下全渠道一体化客户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服务质效。
(2)投资银行业务
发行人投资银行业务主要是向企业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主要包括股票承销保
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和新三板挂牌推荐等业务。2022 年度、2023 年
度及 2024 年度,投资银行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8.82 亿元、14.19 亿元及 10.51
亿元。2025 年 1-6 月,发行人投资银行业务营业收入为 3.73 亿元。报告期内,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受市场环境及新股发行阶段性收紧等多重因素影响较大。
近三年,公司共完成股票承销项目 63.75 个,募集资金 682.42 亿元,业务发
展居行业前列。公司完成的南矿集团项目是全面注册制实行以来,首批在主板挂
牌上市的 10 家 IPO 公司之一。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取得积极成效,助力吉电股份
完成定增项目发行工作,实际募集资金总额达 42.52 亿元,有力支持吉电股份绿
色创新发展。期间,公司取得“全能投行君鼎奖”“科技与智能制造产业最佳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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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等奖项。
公司不断提升保荐承销服务能力,巩固夯实股权业务市场地位。2025 年上
半年,公司股票承销项目募集资金 211.04 亿元。公司持续聚焦深圳“双区”建
设,积极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及国资国企做强做优做大提供股权融资、财务顾问
等专业服务;积极开展上市公司提质增效服务,加强客户服务和优质项目开拓。
只、规模合计 960 亿元,其中“22 深安 02”系全市场首单“保障性租赁住房”
主体标识公司债券;“22 深新 01”系全市场首单“专精特新”公司债券。公司
坚持创新金融产品支持实体经济,并深度挖掘优质资产,持续推动 ABS 业务多
元发展,稳步推进金融债业务开拓。
公司坚守服务实体经济金融主力军使命,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持续为区
域经济发展、国资国企改革、ESG 发展等国家重点支持领域提供金融支撑。2023
年,公司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直接融资支持,完成债券承销 608 只,承销规模
促进区域经济平衡发展。公司发行科技创新、创新创业债券 22 只,实际承销规
模约 75 亿元,发行绿色债券 14 只,实际承销规模 71 亿元。为积极推进业务布
局调整,公司稳定城投债基本盘,重点突破产业债、金融债业务,金融债实现国
有六大行全覆盖。大力支持“双区”建设,年内公司为深圳企业发行债券 99 只,
实际承销规模约 377 亿元,客户群体实现各级国企全覆盖。
践行国家战略为己任,全力以赴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一是以金融“五篇大文章”
为引领,持续推动债券融资创新,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绿色转型、科技创新及
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注入金融动能。
成功发行科创债及绿色债超 40 只,包括银行间市场首单民营创投机构科创债,
全国首单碳中和绿色+长三角一体化私募公司债等。二是全面推行综合展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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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点区域实现深耕突破,持续推动业务布局优化。三是坚持“发行、销售、协
同”三箭齐发,紧密围绕客户的多元化需求,为客户提供高效、全面的综合金融
服务。
购重组主渠道作用,持续提升实体经济服务质效。年内,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成功发行,由公司担任独家独
立财务顾问和配套募集资金主承销商。本次项目参与认购金额超过 68 亿元,募
集资金总额 40.02 亿元,实现 1.7 倍认购倍数,将推动盐田港加速迈向世界一流
港口。公司深刻把握本轮并购重组市场活跃背后的产业逻辑,加大资源投入和战
略布局,强化撮合能力建设,重塑投行核心竞争力。2025 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做
好重点客户维护,积极拓展项目储备。
市值 14.36%(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居市场首位。年内完成新三板挂牌项
目 5 个,定增项目 2 个,合计募集资金 3.64 亿元。
公司坚持做好新三板客户的服务、增值及创新业务的拓展,同时注重防范和
化解风险;积极布局北交所企业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服务北交所和新三板深化
改革。2023 年度,公司完成新三板挂牌项目 2 个,定增项目 5 个,合计募集资
金 10.93 亿元。
储备力度。其中,公司在 2024 年完成挂牌项目 6 家以及定增项目 1 家;2025 年
上半年完成新三板挂牌项目 9 家。截至 2025 年上半年末,公司持续督导新三板
项目 76 家,累计完成北交所主承销项目 3.5 家,募集资金 22.41 亿元。公司将继
续把握北交所和新三板改革机遇,持续提高执业质量,加大优质项目储备力度,
着力提升北交所及新三板业务规模和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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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项目,其中包括香港上市、上市前融资、上市公司顾问及境外债券发行
等多类型项目。
同比增长 195%。随着 A 股上市公司赴港热潮、香港市场流动性提升,以及国际
投资者对中国核心资产需求日益增加,香港 IPO 市场显著回暖,集资活动活跃。
务实现快速增长;境内外投行业务形成高质量联动,以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
调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等角色完成 20 个境外资本市场项目;全方位完善交易系
统功能,金太阳国际版升级迭代,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3)投资与交易业务
发行人的投资与交易业务主要为从事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衍生类产品、其
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做市业务、私募股权及另类投资业务等。因投资与交易业务
易受市场行情影响,发行人采取动态调整投资结构的策略,把握市场机遇,投资
与交易业务收入在近年增长明显。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发行人投
资与交易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7.47 亿元、53.31 亿元及 90.02 亿元,实现营业
利润 19.72 亿元、46.30 亿元及 79.31 亿元。2025 年 1-6 月,发行人投资与交易业
务取得营业收入为 54.47 亿元,同比上升 60.87%。
不足的突出矛盾贯穿全年,其他国家贸易限制持续影响出口预期,美联储政策的
不确定性对人民币汇率和国内货币政策调整带来一定影响。三季度末,宏观政策
和市场调控政策出现了较为积极的转向,多重因素叠加影响下,2024 年 A 股市
场整体依旧呈现出震荡特征。2025 年一季度,科技股引发了资产重估行情,市场
在二季度对贸易战冲击修复后板块轮动加速。公司坚持以基本面研究为基础,采
取了分红投资、价值成长投资和折价保护投资等策略,以风险限额为底线,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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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结构性机会,在震荡环境中获取了较好收益,保障了业务开展的稳健性与可
持续性。
年,债券市场围绕经济基本面与政策情况持续债牛行情,A 股市场回暖,大宗商
品表现分化。公司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坚持稳健投资,通过深度研判与积极应对,
持仓的各类资产均获得较好的收益。
均衡偏松,无风险收益率震荡后小幅下行。期间,风险资产表现较强,可转债、
REITs 等资产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在资产荒环境下“固收+”估值明显拉升。报
告期内,公司坚持稳健投资,合理配置各类资产,丰富完善投资策略,在低利率
环境下积极把握交易性机会;同时积极探索客需型交易业务,多措并举增厚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场外衍生品业务加强合规及风控管控,严格控制风险暴露,
稳步推进场外期权、收益互换等业务发展。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大力服务市
场中长期资金,努力提升投资者长期回报,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
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领域发挥衍生品风险管理能力,积极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持续发力金融科技,不断完善以交易与风控为核心的场外衍生品一体化业务平台,
提升产品综合竞争力,为业务高质量发展蓄能。
长。年内完成项目投资 24 个,投资金额 14.18 亿元,实现 6 个投资项目的首发
上市。同时,国信资本积极开展 ESG 投资工作,投资宜宾锂宝锂电池正极材料
项目、广汽新能源综合项目等,以实际行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国信资本始终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积极响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
展规划。2023 年,国信资本新增项目投资 14 个,投资总金额 4.03 亿元,主要投
向新能源、半导体、新材料、信息技术等领域,经营业绩稳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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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股权投资机构加速布局战新产业链核心领域,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筑基赋能。
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硬科技产业。
“投、管、退”三端均面临挑战,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国信资本始终坚持金融
服务实体经济的理念,围绕写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加速向“耐心资本、创新资
本”转型,持续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新质生产力企业的投资力度。2025 年 1-
术、医疗健康等核心产业投资布局。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国信资本在深圳累计
布局 29 个投资项目,项目 100%锚定深圳市“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规划,
其中 55%的项目扎根粤港澳大湾区核心腹地,形成“硬科技+区域协同”的双重
集聚效应。
(4)资产管理
发行人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是根据客户需求开发资产管理产品并提供相关服
务,包括集合、单一、专项资产管理及私募股权基金管理等,业务收入受业绩报
酬收入以及资产管理规模影响。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发行人资产
管理业务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3.65 亿元、5.31 亿元及 8.52 亿元。2025 年 1-6 月,
发行人资产管理业务营业收入为 3.38 亿元。
动券商资管业务逆势增长。
收入和市场份额均大幅提升。2023 年度,公司的集合、单一、专项等资产管理业
务净值规模为 1,550.60 亿元,较上年提升 14.66%,实现收入 4.96 亿元,同比上
升 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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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并顺利开业,公司资管业务步入新的发展阶段。2025 年
上半年,国信资管紧密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推动相关工作:一是根据市场特
点,努力保持固收业务稳健经营,并努力推动“固收+”、权益等含权业务发展;
二是充分利用 ABS 等资本市场工具,发行多只具有绿色经济、乡村振兴、科技
创新等属性的项目,切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三是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积极组织
开展各类路演、沙龙、拜访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客户服务的精细化水平。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集合、单一、专项等资产管理业务净值规模为 1,305.66
亿元。
迎来更加规范化的发展局面以及出清节奏加快的竞争态势。但因市场整体活跃度
不高,公司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业务收入同比下降明显。国信弘盛加大私募股权基
金新投资平台创设力度,2023 年内完成深汕国信基金、鹏鹞弘盛基金、宿迁国信
基金、弘盛宝龙基金等 4 支新基金的备案,新增基金管理规模 33 亿元;积极布
局智能驾驶、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在半导体、
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等“硬科技”领域持续发力,新增投资 PE、
FOF 项目 11 个,累计投资金额超过 5 亿元;积极整合资源,努力构建完善的基
金产品体系和“资本+产业”生态圈,进一步强化对新兴产业和科创企业的多维
度、全方位赋能。
宏观经济政策调控迈入新阶段,监管部门陆续出台系列政策组合拳,持续加力“稳
经济、稳市场、稳预期”,多措并举激发创投活力,私募股权市场有望迎来新机
遇。年内,国信弘盛新基金募集创设取得较大突破,完成川渝广弘基金、德阳旌
城母基金、安徽国信新能基金、未来科学城国信母基金、健麾医疗基金等 5 支新
基金的备案,新增基金规模 38.25 亿元,新增规模同比增长 16%;新增投资 PE
项目 5 个,累计投资金额近 1.8 亿元,其中融资阶段处在 A 轮等早期项目占比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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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新兴消费、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领域。
窄,回暖迹象初现。国信弘盛稳步推进核心区域的新基金布局,完成“赣深产业
基金”的募集并提交备案申请,新增基金规模 10 亿元。“赣深产业基金”是深
圳市与赣州市建立对口合作关系以来,两地国资国企合作创设的首只产业投资基
金,助力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2025 年 1-6 月,国信弘盛净利润同比上升
投硬科技”力度,积极布局半导体产业链、先进制造等前沿技术领域。
(5)其他业务
发行人的其他业务主要是通过重要参股公司鹏华基金从事基金管理业务。
牢固树立以投资者最佳利益为核心的经营理念,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坚持深入的
基本面研究,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理念,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
与国家战略、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的能力。2025
年以来,鹏华基金扎实落实公募基金改革各项举措,围绕金融“五篇大文章”进
行业务布局,积极参与科创债 ETF、浮动费率产品等创新,充分运用 AI 赋能投
资研究、客户服务、基金运营等业务链条。截至 2025 年 6 月末,鹏华基金资产
管理规模 12,514 亿元(不含子公司),其中公募管理规模 9,500 亿,较年初增长
(五)发行人各单项业务资格
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发行人取得的各单项业务资格如下:
序号 获取时间 业务资格 批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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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份额登记外包服务资格、估值核算外包服务 中国证券投资基
资格 金业协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序号 获取时间 业务资格 批准机构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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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获取时间 业务资格 批准机构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业
务资格
序号 获取时间 业务资格 批准机构
柜台市场股票协议逆回购业务、场外期权柜台
案备案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业务资 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有
格 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
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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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
序号 获取时间 业务资格 批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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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获取时间 业务资格 批准机构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
理局
序号 获取时间 业务资格 批准机构
序号 获取时间 业务资格 批准机构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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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
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
公司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
公司
(六)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未发生实质性变更。
九、媒体质疑事项
公司不存在媒体质疑事项。
十、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重大行政
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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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的财务报
表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 2022 年度的天健审〔2023〕7-434 号以及 2023 年度
的天健审〔2024〕7-35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因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及深圳市国资委有关审计机构聘用的规
定,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的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容诚审
字[2025]518Z053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发行人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财务数据
分别来自发行人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所引用的 2025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来源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一、财务报表编制情况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及其后颁布或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
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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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并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规定。
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年 12 月 6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
营业成本。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下简称“实施问答”)。实施问答明确要求,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
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应当将其签
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企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
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
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发行人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该实施问答的相关会计处理要求执行,并
采用追溯调整法对 2024 年 1-6 月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发行人对 2024 年
单位:元
项 目
变更前 影响金额 变更后
一、营业总收入 7,757,496,967.11 -463,602,609.52 7,293,894,357.59
投资收益 2,831,632,371.57 -1,254,454.91 2,830,377,916.66
其他业务收入 493,107,800.21 -462,348,154.61 30,759,645.60
二、营业总支出 4,543,286,806.85 -463,602,609.52 4,079,684,197.33
其他业务成本 491,149,307.13 -463,602,609.52 27,546,697.61
三、营业利润 3,214,210,160.26 3,214,210,160.26
四、利润总额 3,213,868,808.50 3,213,868,808.50
五、净利润 3,138,731,142.10 3,138,731,142.10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一)2022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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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期初至处置日
公司名称 股权处置方式 股权处置时点 处置日净资产
净利润
国信海外(深圳)股权投资基
注销 2022 年 1 月 - -
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信大族机器人产业
注销 2022 年 2 月 - 28,581.62
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信众创基金管理有
注销 2022 年 3 月 - -4,944,871.34
限公司
深圳市国信运通基金管理有
注销 2022 年 2 月 - 12,530.63
限公司
华文弘盛基金管理(珠海)有
注销 2022 年 2 月 - 563.89
限公司
发行人 2022 年度新增 14 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8 个结构化主体
清算或持有份额比例下降丧失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2023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发行人 2023 年度新增 37 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0 个结构化主体
清算或持有份额比例下降丧失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三)2024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股权取得方式 股权取得时点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国信资管 设立 2024 年 4 月 23 日 100,000.00 100.00%
发行人 2024 年新增 13 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1 个结构化主体清
算或持有份额比例下降丧失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2025 年 1-6 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发行人 2025 年 1-6 月新增 7 个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0 个结构化
主体清算或持有份额比例下降丧失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纳入发行人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共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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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合并的结构化主体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31,879,161,577.70 元。发行人在上述合
并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的金额为人民币 30,193,860,290.36 元。
三、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货币资金 11,032,609.15 9,469,840.28 6,190,474.49 6,497,782.63
其中:客户存款 9,897,573.61 8,395,874.92 5,382,857.89 5,599,791.32
结算备付金 1,908,148.56 2,107,229.55 1,517,751.61 1,573,479.93
其中:客户备付金 1,530,071.59 1,844,415.15 1,136,797.29 1,283,563.41
融出资金 6,823,428.33 7,022,642.85 5,588,151.15 5,267,209.46
衍生金融资产 27,099.21 79,961.12 56,849.50 16,420.40
存出保证金 1,164,109.09 1,058,168.08 982,733.28 790,022.15
应收款项 267,909.98 337,300.67 408,391.84 472,893.4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65,073.95 415,183.69 812,424.23 1,582,451.74
金融投资: 29,342,125.49 28,623,814.20 29,603,185.72 22,147,310.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652,562.93 18,254,548.23 19,598,354.39 15,947,257.32
债权投资 57,083.40 48,953.69 29,189.83 6,926.62
其他债权投资 4,972,722.83 7,039,601.78 8,444,491.09 5,150,147.2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659,756.33 3,280,710.50 1,531,150.42 1,042,979.10
长期股权投资 360,851.71 352,706.02 358,656.42 346,846.82
投资性房地产 26,225.01 26,449.48 27,491.66 27,912.25
固定资产 219,224.31 226,831.34 244,661.23 264,891.56
在建工程 815.46 918.40 5,242.61 2,056.94
使用权资产 30,259.66 36,584.66 44,631.31 41,788.02
无形资产 71,123.14 73,964.85 75,554.87 70,840.32
商誉 1,026.02 1,026.02 1,026.02 1,026.0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7,480.07 255,255.27 280,985.04 284,815.29
其他资产 100,050.74 62,727.88 97,806.01 45,330.55
资产总计 51,817,559.90 50,150,604.36 46,296,016.98 39,433,077.89
短期借款 5,360.86 300.39 364.00 -
应付短期融资款 2,813,558.43 5,087,812.07 5,554,017.28 2,251,599.53
拆入资金 1,010,627.72 307,665.75 703,196.36 900,616.25
交易性金融负债 194,515.25 138,370.38 127,920.15 178,984.74
衍生金融负债 76,765.36 56,052.37 71,326.70 32,46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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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1,102,030.28 11,015,187.78 12,427,559.30 11,418,385.94
代理买卖证券款 10,232,056.71 9,066,467.29 5,607,094.69 5,941,381.45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4,400.00 -
应付职工薪酬 617,806.30 602,497.18 530,847.98 586,369.82
应交税费 75,506.51 45,360.62 20,793.39 47,124.47
应付款项 2,025,189.37 1,512,031.41 1,988,307.44 1,269,883.13
合同负债 340.35 210.56 303.65 43.30
租赁负债 29,502.36 35,687.83 44,323.27 41,212.99
递延收益 11,412.41 11,586.21 11,933.79 12,281.38
应付债券 8,842,081.38 8,406,601.40 6,748,365.95 4,885,043.67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2,532.62 228,838.70 101,200.37 39,027.48
预计负债 2,725.12 1,072.03 1,490.06 3,999.94
其他负债 2,072,504.18 1,765,657.92 1,306,620.20 1,136,153.33
负债合计 39,334,515.22 38,281,399.91 35,250,064.57 28,744,574.65
股本 961,242.94 961,242.94 961,242.94 961,242.94
其他权益工具 3,6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3,6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资本公积 2,014,601.70 2,014,601.70 2,013,677.53 2,014,623.86
其他综合收益 318,267.83 446,992.82 76,751.00 -35,983.53
盈余公积 486,781.75 486,781.75 486,781.75 486,781.75
一般风险准备 1,926,446.92 1,925,207.02 1,757,147.32 1,633,081.61
未分配利润 3,175,703.55 3,034,378.23 2,750,351.87 2,628,756.6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2,483,044.68 11,869,204.45 11,045,952.41 10,688,503.24
少数股东权益 - - - -
股东权益合计 12,483,044.68 11,869,204.45 11,045,952.41 10,688,503.2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1,817,559.90 50,150,604.36 46,296,016.98 39,433,077.89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107,515.43 2,016,717.55 1,731,686.85 1,587,576.83
利息净收入 64,243.83 142,293.68 174,775.80 182,962.68
利息收入 349,565.64 768,508.68 754,790.64 707,284.59
利息支出 285,321.80 626,215.00 580,014.85 524,321.9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434,592.52 765,796.68 647,070.73 757,725.96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352,224.78 557,842.20 435,451.81 512,929.50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34,799.62 101,957.43 136,298.55 181,571.54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32,116.86 81,970.32 49,552.13 32,1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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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 506,602.39 825,383.13 532,739.01 727,220.8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其他收益 1,698.63 4,790.45 3,465.48 4,494.9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96,042.91 139,650.73 128,903.47 -297,073.40
汇兑收益(损失) 389.28 -485.50 -3,846.73 342.63
其他业务收入 3,848.41 138,513.55 248,420.55 211,693.3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97.45 774.84 158.55 209.84
二、营业总支出 480,878.67 1,109,322.92 1,047,010.67 978,068.29
税金及附加 8,774.36 14,751.66 12,433.59 12,558.12
业务及管理费 467,589.69 916,763.72 752,290.53 731,744.07
信用减值损失 2,271.66 36,775.28 36,157.66 25,084.54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266.87 1,976.01 - 219.11
其他业务成本 1,976.09 139,056.25 246,128.89 208,462.45
三、营业利润 626,636.76 907,394.63 684,676.19 609,508.54
加:营业外收入 296.19 1,290.03 3,997.22 8,294.91
减:营业外支出 2,267.94 1,696.16 3,157.77 -4,413.08
四、利润总额 624,665.02 906,988.49 685,515.64 622,216.53
减:所得税费用 87,931.19 85,303.17 42,786.23 13,757.55
五、净利润 536,733.83 821,685.32 642,729.41 608,458.98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536,733.83 821,685.32 642,729.41 608,458.98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少数股东损益 - - - -340.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6,733.83 821,685.32 642,729.41 608,799.4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2,208.57 387,828.14 102,851.68 -38,592.38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52,208.57 387,828.14 102,851.68 -38,592.38
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22,350.77
他综合收益
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74,559.34 103,750.90 40,521.31 5,406.91
综合收益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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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 - - -
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484,525.26 1,209,513.47 745,581.09 569,866.6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 - - -340.49
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
总额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 0.49 0.72 0.54 0.52
稀释每股收益(元) 0.49 0.72 0.54 0.52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199,372.54 - - 936,659.90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1,659,804.70 - 297,176.09
债权投资净减少额 - - - -
其他债权投资净减少额 2,112,183.99 1,853,986.3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净减少额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888,294.01 1,651,011.49 1,456,233.08 1,599,187.53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704,000.00 - - 455,5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343,249.85 - 1,759,794.16 851,091.87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1,165,728.82 3,459,461.70 - -
代理承销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4,40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8,588.75 663,706.60 983,402.82 305,935.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21,417.95 9,287,970.82 4,203,830.06 4,445,550.82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1,897,031.20 - 2,779,308.06 -
债权投资净增加额 7,093.63 16,822.62 22,263.20 7,135.46
其他债权投资净增加额 - - 3,037,027.02 2,074,213.4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净增加额 277,158.78 1,223,327.32 301,526.11 299,825.19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1,472,537.03 307,253.79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 334,134.78 801,605.75
代理承销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4,400.00 - 2,7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1,046,675.88 - -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395,000.00 199,000.00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64,042.30 527,372.00 494,203.89 446,125.3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53,392.28 573,967.12 590,833.12 603,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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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各项税费 123,250.88 100,632.28 178,275.69 202,897.3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3,427.89 552,526.82 745,564.37 741,892.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95,396.95 5,913,261.08 8,989,390.03 5,179,702.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26,021.00 3,374,709.74 -4,785,559.97 -734,151.6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166.79 19,123.25 2,542.43 10,914.5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92.39 25,271.92 34,311.05 52,667.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07.36 44,595.79 37,195.03 64,235.60
投资支付的现金 9,300.00 5,320.33 10,298.25 5,925.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600.73 37,992.81 51,842.32 65,510.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93.37 6,602.98 -14,647.29 -1,274.6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600,000.00 - - 1,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 - - -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5,348.24 62,267.61 24,537.88 52,489.29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658,000.00 10,562,666.40 11,635,040.00 6,232,692.7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13,348.24 10,624,934.01 11,659,577.88 7,285,181.9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565,225.86 9,445,198.28 6,501,639.84 6,265,195.6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37,384.73 704,873.36 620,600.05 809,190.7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819.82 26,571.49 31,028.35 26,233.1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14,430.40 10,176,643.13 7,153,268.24 7,100,619.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1,082.16 448,290.88 4,506,309.65 184,562.4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2,825.00 473.83 -318.35 25,180.91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04,220.47 3,830,077.43 -294,215.96 -525,682.8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471,603.92 7,641,526.49 7,935,742.45 8,461,425.3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875,824.39 11,471,603.92 7,641,526.49 7,935,742.45
(二)报告期内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货币资金 9,306,258.92 7,736,737.86 4,920,920.92 5,134,706.92
其中:客户存款 8,563,590.33 7,108,726.48 4,350,497.37 4,687,861.71
结算备付金 1,823,388.47 2,060,195.38 1,473,557.72 1,455,850.21
其中:客户备付金 1,425,786.69 1,760,435.30 1,100,825.16 1,087,582.97
融出资金 6,788,384.98 7,000,751.98 5,566,876.94 5,242,187.39
衍生金融资产 22,919.02 78,714.21 56,849.50 16,420.40
存出保证金 316,576.32 328,977.66 384,717.96 333,506.27
应收款项 208,299.73 285,058.12 337,812.90 442,738.70
合同资产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57,472.22 413,843.69 806,130.89 1,516,272.80
金融投资: 28,215,971.37 27,403,682.72 27,886,003.56 -21,484,642.50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579,024.52 17,073,730.67 17,728,353.91 15,105,813.58
其他债权投资 4,972,722.83 7,039,601.78 8,444,491.09 5,150,147.2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664,224.02 3,290,350.27 1,713,158.56 1,228,681.64
长期股权投资 1,383,164.79 1,367,448.66 1,252,477.10 1,194,304.52
投资性房地产 36,751.32 34,320.99 35,883.74 36,578.20
固定资产 205,563.58 215,658.89 233,630.67 253,286.27
在建工程 815.46 918.40 5,242.61 2,056.94
使用权资产 24,163.69 29,531.92 37,962.54 37,958.28
无形资产 68,930.03 72,666.77 74,694.40 69,827.6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46,100.24 223,766.48 233,471.24 249,070.54
其他资产 86,123.45 40,255.64 90,686.52 41,355.48
资产总计 48,890,883.59 47,292,529.36 43,396,919.21 37,510,763.10
短期借款 - -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2,813,558.43 5,087,812.07 5,554,017.28 2,251,599.53
拆入资金 1,010,627.72 307,665.75 703,196.36 900,616.25
交易性金融负债 90,067.92 74,067.89 91,552.85 133,746.73
衍生金融负债 72,796.40 54,638.56 71,222.25 32,348.0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949,941.90 10,716,841.47 11,576,353.25 11,418,385.94
代理买卖证券款 10,070,633.50 8,932,828.16 5,480,048.45 5,784,976.48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4,400.00 -
应付职工薪酬 575,248.87 568,536.52 495,558.63 551,157.44
应交税费 67,484.35 40,855.51 16,913.96 38,774.07
应付款项 1,831,443.66 1,195,491.39 1,698,990.63 933,245.06
应付债券 8,842,081.38 8,406,601.40 6,748,365.95 4,885,043.67
租赁负债 23,386.02 28,572.45 37,502.29 37,336.66
递延收益 11,412.41 11,586.21 11,933.79 12,281.3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93,355.69 199,625.16 52,948.31 4,869.63
预计负债 2,725.12 1,072.03 1,490.06 3,999.94
其他负债 170,277.02 98,897.43 94,636.82 83,9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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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合计 36,725,040.38 35,725,092.00 32,639,130.87 27,072,328.19
股本 961,242.94 961,242.94 961,242.94 961,242.94
其他权益工具 3,6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3,6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资本公积 2,014,563.48 2,014,563.48 2,013,639.31 2,014,585.64
其他综合收益 295,877.87 422,571.36 72,113.41 -42,188.78
盈余公积 486,781.75 486,781.75 486,781.75 486,781.75
一般风险准备 1,874,256.00 1,896,661.89 1,731,294.18 1,609,693.91
未分配利润 2,933,121.18 2,785,615.95 2,492,716.74 2,408,319.46
股东权益合计 12,165,843.21 11,567,437.36 10,757,788.34 10,438,434.9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8,890,883.59 47,292,529.36 43,396,919.21 37,510,763.10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045,747.60 1,803,841.27 1,378,140.11 1,334,076.98
利息净收入 52,322.03 119,236.03 149,110.74 154,461.27
利息收入 334,297.46 732,570.25 716,771.06 677,581.16
利息支出 281,975.43 613,334.22 567,660.32 523,119.89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403,415.36 730,910.36 616,750.59 720,156.57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340,186.20 525,537.51 407,752.06 483,490.63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34,430.20 100,202.17 133,992.46 178,389.55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15,340.87 84,724.82 52,298.54 31,921.38
投资收益 440,507.45 743,756.84 475,439.03 709,780.1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其他收益 1,609.37 3,901.33 3,350.76 4,411.3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143,924.29 198,955.34 127,413.08 -261,464.99
汇兑收益(损失) -51.43 218.23 235.23 1,098.19
其他业务收入 3,934.51 6,135.88 5,682.48 5,441.7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86.03 727.25 158.20 192.79
二、营业总支出 443,884.43 912,752.34 750,005.34 724,000.73
税金及附加 8,461.27 14,129.34 11,787.27 11,721.99
业务及管理费 432,329.29 860,993.86 701,744.06 684,900.81
信用减值损失 2,444.95 36,376.81 35,217.00 26,124.10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 - -
其他业务成本 648.92 1,252.33 1,257.00 1,253.82
三、营业利润 601,863.17 891,088.92 628,134.77 610,07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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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营业外收入 296.18 1,102.20 2,935.60 4,718.02
减:营业外支出 2,077.94 840.11 3,023.13 -3,901.40
四、利润总额 600,081.41 891,351.01 628,047.25 618,695.68
减:所得税费用 80,850.45 76,861.86 27,131.44 -1,386.14
五、净利润 519,230.96 814,489.15 600,915.81 620,081.8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519,230.96 814,489.15 600,915.81 620,081.81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50,140.08 381,421.30 106,569.53 -41,832.64
七、综合收益总额 469,090.88 1,195,910.45 707,485.34 578,249.17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655,648.05 354,988.41 479,120.91
其他债权投资净减少额 2,112,183.99 1,853,986.33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净减少额 - - -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212,337.08 - - 923,307.74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806,682.73 1,485,880.57 1,327,594.65 1,469,820.94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704,000.00 - - 455,500.0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495,132.21 - 849,495.93 910,655.44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1,137,944.73 3,452,868.80 - -
代理承销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4,40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15,146.77 113,543.58 456,397.17 30,162.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83,427.50 7,561,927.34 2,992,876.17 4,268,567.68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2,188,696.11 - - -
其他债权投资净增加额 - - 3,037,027.02 2,074,213.4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净增加额 277,158.78 1,223,333.40 301,526.11 299,825.19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 395,000.00 199,000.00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 1,471,283.28 311,001.65 -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 499,467.40 -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 304,776.05 785,505.33
代理承销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4,400.00 - 2,700.00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16,684.83 418,767.14 423,049.50 386,806.7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30,011.78 539,283.31 557,129.78 570,249.9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5,809.93 84,532.61 156,807.00 162,786.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930.39 285,248.93 200,498.42 572,818.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40,291.82 4,921,316.07 5,490,815.52 4,854,906.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3,135.68 2,640,611.27 -2,497,939.35 -586,33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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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71,698.75 1,520,147.44 539,221.25 136,852.7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000.00 43,096.50 38,615.50 97,532.4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1,981.82 1,563,438.71 578,170.09 235,015.36
投资支付的现金 250,033.39 1,228,260.00 2,743,014.00 569,93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2,491.22 1,258,207.33 2,783,191.75 627,856.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9,490.60 305,231.38 -2,205,021.66 -392,840.8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600,000.00 - - 1,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2,658,000.00 10,562,666.40 11,635,040.00 6,232,692.7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58,000.00 10,562,666.40 11,635,040.00 7,232,692.7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514,989.30 9,382,597.40 6,477,463.40 6,189,718.8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37,133.17 704,378.37 620,316.88 806,182.0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496.80 23,943.52 28,663.25 23,266.9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062,619.27 10,110,919.29 7,126,443.52 7,019,167.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4,619.27 451,747.11 4,508,596.48 213,524.8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51.43 218.23 235.23 1,098.19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57,955.58 3,397,807.99 -194,129.30 -764,556.6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767,152.10 6,369,344.12 6,563,473.42 7,328,030.0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125,107.69 9,767,152.10 6,369,344.12 6,563,473.42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总资产(亿元) 5,181.76 5,015.06 4,629.60 3,943.31
总负债(亿元) 3,933.45 3,828.14 3,525.01 2,874.46
全部债务(亿元)3 2,390.23 2,489.16 2,552.51 1,959.16
所有者权益(亿元) 1,248.30 1,186.92 1,104.60 1,068.85
营业总收入(亿元) 110.75 201.67 173.17 158.76
发行人合并报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负债中第三方在发行人具有控制权的结构化主体(如基金及资产管理计
划等)中享有的权益,属于非有息债务,因此未纳入全部债务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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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亿元) 62.47 90.70 68.55 62.22
净利润(亿元) 53.67 82.17 64.27 60.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亿元) 53.72 81.83 64.01 59.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
元)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322.60 337.47 -478.56 -73.42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1.79 0.66 -1.46 -0.13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180.11 44.83 450.63 18.46
流动比率(倍) 2.03 1.95 1.74 1.82
速动比率(倍) 2.03 1.95 1.74 1.82
资产负债率(%) 75.91 76.33 76.14 72.89
资产负债率(扣除代理款)(%) 69.98 71.11 72.85 68.09
债务资本比率(%) 65.69 67.71 69.80 64.70
营业利润率(%) 56.58 44.99 39.54 38.39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1.30 2.01 1.73 1.9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26 8.23 6.57 6.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EBITDA(亿元) 93.71 158.52 131.61 118.66
EBITDA 全部债务比(%) 3.92 6.37 5.16 6.06
EBITDA 利息倍数 3.34 2.59 2.34 2.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股)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1.46 3.98 -0.31 -0.55
应收账款周转率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存货周转率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
末应付短期融资款+期末交易性金融负债(不包含第三方在结构化主体中享有的权益)
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存出保证金+债券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的流动部分+其他资产-长
期待摊费用-代理买卖证券款)/(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
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款项+其他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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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存出保证金+债券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的流动部分+其他资产-长
期待摊费用-代理买卖证券款)/(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
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款项+其他负债)
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末资产余额(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代理承销证券款))/2]×100%
通股股份总数
(二)风险控制指标4
母公司风险控制指标 监管标准 预警标准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净资本(亿元) - - 714.65 742.78 821.40 794.35
净资产(亿元) - - 1,216.58 1,156.74 1,075.78 1,043.84
核心净资本(亿元) - - 594.65 622.78 547.60 529.56
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
- - 209.80 215.05 282.55 192.28
(亿元)
表内外资产总额(亿元) - - 2,778.62 2,771.65 4,042.13 3,315.16
风险覆盖率(%) >=100% >=120% 340.64 345.40 290.71 413.12
资本杠杆率(%) >=8% >=9.6% 22.48 22.47 13.55 15.97
流动性覆盖率(%) >=100% >=120% 290.25 410.81 267.92 236.62
净稳定资金率(%) >=100% >=120% 181.28 185.79 133.51 171.89
净资本/净资产(%) >=20% >=24% 58.74 64.21 76.35 76.10
净资本/负债(%) >=8% >=9.6% 26.81 27.72 30.25 37.32
净资产/负债(%) >=10% >=12% 45.64 43.17 39.62 49.04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 <=100% <=80% 45.52 50.88 50.73 20.58
年 1 月 1 日施行。2024 年度末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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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品/净资本(%)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
<=500% <=400% 350.63 326.08 300.74 254.32
衍生品/净资本(%)
发行人资产质量优良,经营稳健,各项主要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证券公司监
督管理条例》及《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盈利能
力、现金流量、偿债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如下讨
论与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1,032,609.15 21.29 9,469,840.28 18.88 6,190,474.49 13.37 6,497,782.63 16.48
其中:客户存款 9,897,573.61 19.10 8,395,874.92 16.74 5,382,857.89 11.63 5,599,791.32 14.20
结算备付金 1,908,148.56 3.68 2,107,229.55 4.20 1,517,751.61 3.28 1,573,479.93 3.99
其中:客户备付金 1,530,071.59 2.95 1,844,415.15 3.68 1,136,797.29 2.46 1,283,563.41 3.26
融出资金 6,823,428.33 13.17 7,022,642.85 14.00 5,588,151.15 12.07 5,267,209.46 13.36
衍生金融资产 27,099.21 0.05 79,961.12 0.16 56,849.50 0.12 16,420.40 0.04
存出保证金 1,164,109.09 2.25 1,058,168.08 2.11 982,733.28 2.12 790,022.15 2.00
应收款项 267,909.98 0.52 337,300.67 0.67 408,391.84 0.88 472,893.49 1.2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65,073.95 0.32 415,183.69 0.83 812,424.23 1.75 1,582,451.74 4.01
金融投资: 29,342,125.49 56.63 28,623,814.20 57.08 29,603,185.72 63.94 22,147,310.32 56.16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652,562.93 39.86 18,254,548.23 36.40 19,598,354.39 42.33 15,947,257.32 40.44
债权投资 57,083.40 0.11 48,953.69 0.10 29,189.83 0.06 6,926.62 0.02
其他债权投资 4,972,722.83 9.60 7,039,601.78 14.04 8,444,491.09 18.24 5,150,147.28 13.0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659,756.33 7.06 3,280,710.50 6.54 1,531,150.42 3.31 1,042,979.10 2.64
长期股权投资 360,851.71 0.70 352,706.02 0.70 358,656.42 0.77 346,846.82 0.88
投资性房地产 26,225.01 0.05 26,449.48 0.05 27,491.66 0.06 27,912.25 0.07
固定资产 219,224.31 0.42 226,831.34 0.45 244,661.23 0.53 264,891.56 0.67
在建工程 815.46 0.00 918.40 0.00 5,242.61 0.01 2,056.94 0.01
使用权资产 30,259.66 0.06 36,584.66 0.07 44,631.31 0.10 41,788.02 0.11
无形资产 71,123.14 0.14 73,964.85 0.15 75,554.87 0.16 70,840.32 0.18
商誉 1,026.02 0.00 1,026.02 0.00 1,026.02 0.00 1,026.02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7,480.07 0.54 255,255.27 0.51 280,985.04 0.61 284,815.29 0.72
其他资产 100,050.74 0.19 62,727.88 0.13 97,806.01 0.21 45,330.55 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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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51,817,559.90 100.00 50,150,604.36 100.00 46,296,016.98 100.00 39,433,077.8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总资产规模分别为 39,433,077.89 万元、46,296,016.98
万元、50,150,604.36 万元及 51,817,559.90 万元,总资产规模逐年上涨。发行人
发行人 2025 年 6 月末总资产较 2024 年末增加 3.32%,主要是货币资金及金融投
资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6,497,782.63 万元、6,190,474.49
万元、9,469,840.28 万元及 11,032,609.15 万元,占发行人资产总额的占比分别为
持在 99.90%及以上水平。银行存款包括客户存款和公司存款,以客户存款为主。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货币资金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5.62 0.00 5.72 0.00 7.08 0.00 14.08 0.00
银行存款 11,029,707.48 99.97 9,464,751.10 99.95 6,189,731.43 99.99 6,493,699.21 99.94
其中:客户存款 9,897,573.61 89.71 8,395,874.92 88.66 5,382,857.89 86.95 5,599,791.32 86.18
公司存款 1,132,133.88 10.26 1,068,876.18 11.29 806,873.54 13.03 893,907.90 13.76
其他货币资金 2,896.06 0.03 5,083.45 0.05 735.98 0.01 4,069.33 0.06
合计 11,032,609.15 100.00 9,469,840.28 100.00 6,190,474.49 100.00 6,497,782.63 100.00
末减少 4.73%。2024 年末货币资金较 2023 年末增加 52.97%,主要系客户资金增
加。2025 年 6 月末货币资金较 2024 年末增加 16.50%,主要系客户资金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结算备付金分别为 1,573,479.93 万元、1,517,751.61 万
元、2,107,229.55 万元及 1,908,148.56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9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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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备付金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客户备付金 1,530,071.59 80.19 1,844,415.15 87.53 1,136,797.29 74.90 1,283,563.41 81.57
公司备付金 378,076.97 19.81 262,814.40 12.47 380,954.32 25.10 289,916.52 18.43
合计 1,908,148.56 100.00 2,107,229.55 100.00 1,517,751.61 100.00 1,573,479.93 100.00
减少所致。2024 年末结算备付金较上年末增加 38.84%,主要系客户备付金增加
所致。2025 年 6 月末结算备付金较上年末减少 9.45%,主要系客户备付金减少所
致。
报 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融 出资金规模净值分别为 5,267,209.46 万元、
别为 13.36%、12.07%、14.00%及 13.17%,主要系融出资金业务规模变化导致的
融出资金规模波动。
从构成来看,发行人融出资金包括境内融出资金和境外融出资金,其中境内
融出资金规模净值在报告期各期末均占比 99%以上。发行人融出资金明细如下
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其中:个人 6,357,282.12 93.17 6,581,814.94 93.72 5,189,991.17 92.87 4,924,067.78 93.49
机构 447,869.49 6.56 436,078.48 6.21 391,830.59 7.01 332,295.65 6.31
减:减值准备 16,766.63 0.25 17,141.45 0.24 14,944.82 0.27 14,176.04 0.27
账面价值小计 6,788,384.98 99.49 7,000,751.98 99.69 5,566,876.94 99.62 5,242,187.39 99.52
境外
其中:个人 25,835.14 0.38 21,650.77 0.31 20,440.24 0.37 23,769.15 0.45
机构 9,824.41 0.14 1,030.47 0.01 992.55 0.02 1,429.62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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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减值准备 616.20 0.01 790.36 0.01 158.58 0.00 176.69 0.00
账面价值小计 35,043.36 0.51 21,890.87 0.31 21,274.21 0.38 25,022.07 0.48
合计 6,823,428.33 100.00 7,022,642.85 100.00 5,588,151.15 100.00 5,267,209.4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5,947,257.32 万元、
重为 40.44%、42.33% 、36.40%及 39.86%。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变动的原
因主要为股票、债券及基金投资规模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券投资 12,997,023.39 62.93 10,722,519.22 58.74 12,645,545.73 64.52 11,973,904.27 75.08
股票投资 1,002,303.48 4.85 1,057,804.56 5.79 2,046,614.98 10.44 438,969.85 2.75
基金 4,015,461.80 19.44 3,764,436.09 20.62 2,592,190.51 13.23 1,672,786.90 10.49
其他 2,637,774.26 12.77 2,709,788.36 14.84 2,314,003.17 11.81 1,861,596.31 11.67
合计 20,652,562.93 100.00 18,254,548.23 100.00 19,598,354.39 100.00 15,947,257.32 100.00
从交易性金融产品具体构成来看,发行人债券投资持仓占有较大比例。近三
年末,发行人债券投资账面价值分别占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75.08%、64.52%、58.74%
及 62.93%。发行人债券投资以高评级为主,流动性较强,整体风险可控。
发行人衍生金融资产的构成主要是利率衍生工具和权益衍生工具。报告期各
期末,发行人衍生金融资产合计分别为 16,420.40 万元、56,849.50 万元、79,961.12
万元及 27,099.21 万元。2022 年末衍生金融资产较 2021 年末增长 183.27%,主要
是场外期权公允价值变动导致。2023 年末衍生金融资产较 2022 年末增加 246.21%,
主要是场外期权公允价值变动所致。2024 年末衍生金融资产较 2023 年末增加
年末减少 66.11%,主要是场外期权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报 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买 入返售金融资产分别为 1,582,451.7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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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债券构成。
券质押式回购规模增加。2023 年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较 2022 年末减少 48.66%,
主要系债券质押式回购规模减少。2024 年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较 2023 年末减少
入返售金融资产较 2024 年末减少 60.24%,主要系债券质押式回购规模减少。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股票 280,398.94 169.86 322,865.18 77.76 504,872.43 62.14 576,049.06 36.40
债券 7,601.73 4.61 215,248.31 51.84 404,415.67 49.78 1,106,964.20 69.95
其他 41,214.31 24.97 39,100.42 9.42 37,167.60 4.57 30,013.44 1.90
减:减值准备 164,141.03 99.43 162,030.22 39.03 134,031.46 16.50 130,574.97 8.25
账面价值 165,073.95 100.00 415,183.69 100.00 812,424.23 100.00 1,582,451.74 100.00
约定购回式证券 2,184.31 1.32 2,017.07 0.49 2,308.38 0.28 3,877.85 0.25
股票质押式回购 278,214.63 168.54 320,848.11 77.28 502,564.05 61.86 572,171.21 36.16
债券质押式回购 7,601.73 4.61 215,248.31 51.84 404,415.67 49.78 1,106,964.20 69.95
行权融资 41,214.31 24.97 39,100.42 9.42 37,167.60 4.57 30,013.44 1.90
减:减值准备 164,141.03 99.43 162,030.22 39.03 134,031.46 16.50 130,574.97 8.25
账面价值 165,073.95 100.00 415,183.69 100.00 812,424.23 100.00 1,582,451.7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 472,893.49 万元、408,391.84
万元、337,300.67 万元及 267,909.98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20%、
佣金、场外期权业务相关款项、应收利率互换款项等构成。2022 年末较 2021 年
末增加 230.10%,主要系应收清算款项增加。2023 年末较 2022 年末减少 13.64%,
主要系应收清算款项减少。2024 年末较 2023 年末减少 17.41%,主要系场外期权
业务相关款项减少。2025 年 6 月末较 2024 年末减少 20.57%,主要系应收清算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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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及场外期权业务相关款项减少。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出保证金分别为 790,022.15 万元、982,733.28 万元、
发行人存出保证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近三年及一期末,交易保
证金占存出保证金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94.17%、95.59%、97.96%及 99.08%。由于
发行人旗下有多家境外子公司,保证金币种还包括美元和港币等,但人民币保证
金的占比始终维持在 99.50%以上。
年末增长 24.39%,主要是交易保证金增加所致。2024 年末存出保证金较 2023 年
末增加 7.68%。2025 年 6 月末存出保证金较 2024 年末增长 10.01%。
报 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 他债权投资余额分别为 5,150,147.28 万元、
末增加 2,185,719.83 万元,增幅为 73.73%,主要是中期票据及地方债投资规模增
加。2023 年末发行人其他债权投资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3,294,343.81 万元,增幅为
他债权投资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16.64%,主要是中期票据及企业债投资规模减少。
及地方债投资规模减少。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其他债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债 107,875.64 2.17 240,914.19 3.42 294,243.50 3.48 264,917.05 5.14
地方债 2,941,293.53 59.15 4,063,363.23 57.72 3,470,583.61 41.10 2,578,077.62 50.06
金融债 87,406.83 1.76 68,386.43 0.97 74,279.72 0.88 191,645.84 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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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 741,986.08 14.92 883,367.10 12.55 1,642,985.07 19.46 697,806.17 13.55
中期票据 869,687.05 17.49 1,402,268.90 19.92 2,371,785.85 28.09 1,210,035.05 23.50
非公开定向债
务融资工具
资产支持证券 174,736.99 3.51 288,376.68 4.10 417,145.09 4.94 138,171.44 2.68
其他 - - 12,311.25 0.17 109,645.14 1.30 67,455.56 1.31
合计 4,972,722.83 100.00 7,039,601.78 100.00 8,444,491.09 100.00 5,150,147.2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分别为 1,042,979.10 万元、
末增加 324,376.87 万元,增幅为 45.14%,系投资规模增加所致。2023 年末发行
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488,171.31 万元,增幅为 46.81%,系投
资 规 模 增 加 所致 。 2024 年 末 发 行 人 其 他权 益 工 具 投 资余 额 较上 年 末 增 加
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379,045.83 万元,增幅为 11.55%,系投
资规模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 346,846.82 万元、358,656.42 万
元、
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较 2023 年末减少 1.66%。2025 年 6 月末,长期股权投资较
(二)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5,360.86 0.01 300.39 0.00 364.00 0.00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2,813,558.43 7.15 5,087,812.07 13.29 5,554,017.28 15.76 2,251,599.53 7.83
拆入资金 1,010,627.72 2.57 307,665.75 0.80 703,196.36 1.99 900,616.25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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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负债 194,515.25 0.49 138,370.38 0.36 127,920.15 0.36 178,984.74 0.62
衍生金融负债 76,765.36 0.20 56,052.37 0.15 71,326.70 0.20 32,467.24 0.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8.22 11,015,187.78 28.77 12,427,559.30 35.26 11,418,385.94 39.72
代理买卖证券款 10,232,056.71 26.01 9,066,467.29 23.68 5,607,094.69 15.91 5,941,381.45 20.67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4,400.00 0.01 - -
应付职工薪酬 617,806.30 1.57 602,497.18 1.57 530,847.98 1.51 586,369.82 2.04
应交税费 75,506.51 0.19 45,360.62 0.12 20,793.39 0.06 47,124.47 0.16
应付款项 2,025,189.37 5.15 1,512,031.41 3.95 1,988,307.44 5.64 1,269,883.13 4.42
合同负债 340.35 0.00 210.56 0.00 303.65 0.00 43.30 0.00
租赁负债 29,502.36 0.08 35,687.83 0.09 44,323.27 0.13 41,212.99 0.14
预计负债 2,725.12 0.01 1,072.03 0.00 1,490.06 0.00 3,999.94 0.01
应付债券 8,842,081.38 22.48 8,406,601.40 21.96 6,748,365.95 19.14 4,885,043.67 16.99
递延收益 11,412.41 0.03 11,586.21 0.03 11,933.79 0.03 12,281.38 0.04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2,532.62 0.57 228,838.70 0.60 101,200.37 0.29 39,027.48 0.14
其他负债 2,072,504.18 5.27 1,765,657.92 4.61 1,306,620.20 3.71 1,136,153.33 3.95
负债合计 39,334,515.22 100.00 38,281,399.91 100.00 35,250,064.57 100.00 28,744,574.6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总额分别为 28,744,574.65 万元、35,250,064.57 万
元、38,281,399.91 万元及 39,334,515.22 万元。从构成来看,发行人负债主要由
代理买卖证券款、应付债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短期融资款等构成。2022
年末发行人负债较 2021 年末增长 8.32%,主要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应付款
项增加所致。2023 年末发行人负债较 2022 年末增长 22.63%,主要是应付债券和
应付短期融资款增加所致。2024 年末发行人负债较 2023 年末增长 8.60%。2025
年 6 月末发行人负债较 2024 年末增长 2.75%,主要是代理买卖证券款、拆入资
金增加所致。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发 行 人 应 付 短 期 融 资 款 分 别 为 2,251,599.53 万 元 、
比例分别为 7.83%、15.76%、13.29%及 7.15%。2022 年末,应付短期融资款较
年末,应付短期融资款较 2022 年末增加 3,302,417.74 万元,增长 146.67%,主要
是短期融资券及收益凭证增加。2024 年末,应付短期融资款较 2023 年末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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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 2,274,253.64 万元,下降 44.70%,主要是短期融资券减少。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付短期融资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年6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短期公司债券 - - 305,843.03 305,725.48
短期融资券 2,218,271.34 4,185,945.32 3,700,686.27 1,604,980.16
收益凭证 595,287.08 901,866.76 1,547,487.98 340,893.89
合计 2,813,558.43 5,087,812.07 5,554,017.28 2,251,599.53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 发 行 人 代 理 买 卖 证 券 款 分 别 为 5,941,381.45 万 元 、
的比例分别为 20.67%、15.91%、23.68%及 26.01%。
从构成来看,代理买卖证券款由普通经纪业务和信用业务下的代理买卖证券
款构成。2022 年末、2023 年末、2024 年末及 2025 年 6 月末,普通经纪业务下
的代理买卖证券款分别为 5,224,187.09 万元、5,019,682.21 万元、8,152,390.13 万
元及 9,290,467.96 万元,占代理买卖证券款总额的比例为 87.93%、89.52%、89.92%
及 90.80%,且主要是针对个人的经纪业务所产生的代理买卖证券款;信用经纪
业务下的代理买卖证券款分别为 717,194.36 万元、587,412.48 万元、914,077.16
万元及 941,588.76 万元,占代理买卖证券款总额的比例为 12.07%、10.48% 、
卖证券款较 2022 年末减少 5.63%。2024 年末,代理买卖证券款较 2023 年末增加
款较 2024 年末增加 12.86%,主要系市场交投活跃,客户资金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分别为 11,418,385.94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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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增加 1,009,173.36 万元,增幅 8.84%。2024 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较 2023
年末减少 1,412,371.51 万元,下降 11.36%,主要为质押式卖出回购规模减少。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款项分别为 1,269,883.13 万元、1,988,307.44 万
元、
主要是收益互换业务相关款项增加。2023 年末,发行人应付款项较 2022 年末增
加 56.57%,主要是收益互换业务相关款项及待交付清算款增加。2024 年末,发
行人应付款项较 2023 年末减少 23.95%,主要是收益互换业务相关款项减少。
增加。
发行人应付债券主要为公司债券以及收益凭证。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
债券总额分别为 4,885,043.67 万元、6,748,365.95 万元、8,406,601.40 万元及
及 22.48%。2022 年末应付债券较 2021 年末减少 4.22%,主要是公司债券减少所
致。2023 年末应付债券较 2022 年末增长 38.14%,主要是公司债券增加所致。
所致。2025 年 6 月末应付债券较 2024 年末增加 5.18%,主要是公司债券增加所
致。
发行人拆入资金主要为银行拆入资金和转融通拆入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发
行人拆入资金分别为 900,616.25 万元、703,196.36 万元、307,665.75 万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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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023 年末,发行人拆入资金较 2022 年末减少 21.92%,主要是银行拆入资金
减少。2024 年末,发行人拆入资金较 2023 年末减少 56.25%,主要是银行间拆入
资金减少。2025 年 6 月末,发行人拆入资金较 2024 年末增加 228.48%,主要是
银行拆入资金增加。
(三)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营业总收入 1,107,515.43 100.00 2,016,717.55 100.00 1,731,686.85 100.00 1,587,576.83 100.0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434,592.52 39.24 765,796.68 37.97 647,070.73 37.37 757,725.96 47.73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
净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
手续费净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
手续费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 64,243.83 5.80 142,293.68 7.06 174,775.80 10.09 182,962.68 11.52
投资收益 506,602.39 45.74 825,383.13 40.93 532,739.01 30.76 727,220.82 45.8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96,042.91 8.67 139,650.73 6.92 128,903.47 7.44 -297,073.40 -18.71
汇兑收益 389.28 0.04 -485.50 -0.02 -3,846.73 -0.22 342.63 0.02
资产处置收益 97.45 0.01 774.84 0.04 158.55 0.01 209.84 0.01
其他收益 1,698.63 0.15 4,790.45 0.24 3,465.48 0.20 4,494.98 0.28
其他业务收入 3,848.41 0.35 138,513.55 6.87 248,420.55 14.35 211,693.31 13.33
从营业收入的项目分类来看,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主要由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和投资收益等构成。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1,587,576.83 万元、1,731,686.85 万元、2,016,717.55
万元及 1,107,515.43 万元。
发行人 2022 年度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33.35%,主要系手续费及佣金
净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2023 年度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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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及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增加。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发行人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主要来自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资产管理业
务。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 757,725.96 万元、647,070.73
万元、765,796.68 万元及 434,592.52 万元,分别占各期营业收入总额的 47.73%、
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14.60%,主要系经纪业务及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减少
导致。2024 年度,发行人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18.35%,主要系
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增长导致。2025 年 1-6 月,发行人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上年同期增长 43.15%,主要系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增加导致。
(2)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利息净收入分别为 182,962.68 万元、174,775.80 万元、
降幅 24.10%,主要是融资融券利息收入下降所致。2023 年度利息净收入较上年
同期减少 8,186.88 万元,下降 4.47%。2024 年度,发行人利息净收入较上年同期
减少 32,482.11 万元,下降 18.59%,系短期融资券及债券利息支出增加所致。2025
年 1-6 月,发行人利息净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15,382.17 万元,增长 31.48%,主
要系应付短期融资款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减少。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利息收入分别为 707,284.59 万元、754,790.64 万元、
的来源。
入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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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收入 349,565.64 100.00 768,508.68 100.00 754,790.64 100.00 707,284.59 100.00
货币资金及结算备付金利息
收入
融资融券利息收入 186,153.34 53.25 340,252.09 44.27 359,017.04 47.57 389,920.61 55.1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6,339.48 1.81 19,246.98 2.50 25,960.59 3.44 23,681.77 3.35
其中:约定购回利息收入 59.90 0.02 147.36 0.02 202.99 0.03 294.38 0.04
股票质押回购利息收入 2,380.82 0.68 9,603.67 1.25 15,744.95 2.09 18,850.96 2.67
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1,336.63 0.38 1,773.13 0.23 1,159.85 0.15 - -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70,731.89 20.23 220,205.40 28.65 192,491.44 25.50 112,829.05 15.95
其他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金
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
利息支出 285,321.80 100.00 626,215.00 100.00 580,014.85 100.00 524,321.92 100.00
短期借款利息支出 64.77 0.02 56.98 0.01 125.13 0.02 275.45 0.05
应付短期融资款利息支出 42,056.35 14.74 114,609.50 18.30 78,239.06 13.49 83,819.40 15.99
拆入资金利息支出 3,416.86 1.20 13,716.93 2.19 15,940.91 2.75 18,481.20 3.52
其中:转融通业务利息支出 1,964.40 0.69 12,614.17 2.01 11,456.15 1.98 12,279.15 2.3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 111,537.39 39.09 243,869.07 38.94 279,011.50 48.10 218,650.07 41.70
其中:报价回购利息支出 2,381.03 0.83 5,918.84 0.95 7,571.82 1.31 9,866.87 1.88
代理买卖证券款利息支出 4,719.37 1.65 14,175.89 2.26 16,663.95 2.87 21,704.55 4.14
应付债券利息 117,227.24 41.09 221,738.39 35.41 173,527.34 29.92 170,385.82 32.50
其中:次级债券利息支出 - - - - - - - -
其他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金
融负债产生的利息支出
利息净收入 64,243.83 142,293.68 174,775.80 182,962.68
(3)投资收益
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是投资金融工具所带来的收益。报告期各期,发行人投
资收益分别为 727,220.82 万元、532,739.01 万元、825,383.13 万元及 506,602.39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45.81%、30.76%、40.93%及 45.74%。发行人 2022
年度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同比下降 2.20%。发行人 2023 年度投资收益较上年同
比下降 26.74%,主要是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减少所致。发行人 2024 年度投资收益
较上年同期增长 54.93%,主要是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增加所致。发行人 2025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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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
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
的投资收益
金融工具投资收益 507,597.40 100.20 818,569.97 99.17 509,592.55 95.66 701,055.33 96.40
其中:持有期间取得的
收益
―交易性金融工具 244,979.47 48.36 511,567.96 61.98 503,491.97 94.51 531,352.10 73.0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3,365.68 20.40 147,256.43 17.84 103,395.79 19.41 83,066.00 11.42
―衍生金融工具 - - - - - - - -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收
益
―交易性金融工具 133,893.24 26.43 -20,073.69 -2.43 44,180.85 8.29 111,701.27 15.36
―债权投资 - - - - - - 45.28 0.01
―其他债权投资 71,806.91 14.17 100,632.07 12.19 21,881.29 4.11 25,233.30 3.47
―衍生金融工具 -46,447.91 -9.17 79,187.20 9.59 -30.66 -50,342.61 -6.92
其他 -22,137.68 -4.37 -25,066.34 -3.04 -15,950.75 -2.99 -22,121.86 -3.04
合计 506,602.39 100.00 825,383.13 100.00 532,739.01 100.00 727,220.82 100.00
(4)其他业务收入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211,693.31 万元、248,420.55 万元、
年度,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7.35%,主要是大宗商品销售收入
增加。2024 年度,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44.24%,主要是大宗商
品销售收入减少。2025 年 1-6 月,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25.1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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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税金及附加 8,774.36 1.82 14,751.66 1.33 12,433.59 1.19 12,558.12 1.28
业务及管理费 467,589.69 97.24 916,763.72 82.64 752,290.53 71.85 731,744.07 74.82
信用减值损失 2,271.66 0.47 36,775.28 3.32 36,157.66 3.45 25,084.54 2.56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266.87 0.06 1,976.01 0.18 - - 219.11 0.02
其他业务成本 1,976.09 0.41 139,056.25 12.54 246,128.89 23.51 208,462.45 21.31
合计 480,878.67 100.00 1,109,322.92 100.00 1,047,010.67 100.00 978,068.29 100.00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营业总支出分别为 978,068.29 万元、1,047,010.67 万元、
资产减值损失等构成。
费减少所致。2023 年度,发行人营业总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 7.05%,主要是其他
业务成本增加所致。2024 年度,发行人营业总支出较去年同期增长 5.95%,主要
是业务及管理费增加所致。2025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总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
(1)税金及附加
为 12,558.12 万元、12,433.59 万元、14,751.66 万元及 8,774.36 万元。2022 年度
发行人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下降 12.40%。2023 年度发行人税金及附加较上年
同期下降 0.99%。2024 年度,发行人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 18.64%。2025
年 1-6 月,发行人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 41.44%,主要是城市维护建设税
和教育费附加增加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税金及附加按业务类别可具体为:
单位:万元
业务类别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4,003.86 6,486.29 5,455.10 6,154.96
教育费附加 2,861.69 4,634.24 3,897.07 4,398.34
其他地方税费 1,908.81 3,631.12 3,081.42 2,004.82
合计 8,774.36 14,751.66 12,433.59 12,558.12
(2)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产生的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 731,744.07 万元、752,29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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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916,763.72 万元及 467,589.69 万元。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在业务及管理费
中占比较高,主要原因是人工成本为金融企业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与行业
情况相匹配。发行人 2022 年度的业务及管理费较上年同期减少 24.81%。发行人
理费较上年同期增长 21.86%,主要为计提的职工薪酬增加。发行人 2025 年 1-6
月的业务及管理费较上年同期增长 28.43%,主要为计提的职工薪酬增加。
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酬 347,006.74 74.21 661,921.94 72.20 530,687.02 70.54 536,345.36 73.30
通讯费 11,263.66 2.41 23,745.28 2.59 22,724.08 3.02 22,164.48 3.03
交易所席位年费 8,646.53 1.85 20,161.60 2.20 15,506.50 2.06 14,293.23 1.95
差旅费 4,504.44 0.96 12,339.09 1.35 13,798.01 1.83 7,686.19 1.05
折旧费 22,297.72 4.77 45,594.71 4.97 48,510.65 6.45 45,831.84 6.26
业务宣传费 20,756.91 4.44 29,283.54 3.19 20,437.57 2.72 13,359.37 1.83
无形资产摊销 6,327.00 1.35 12,608.96 1.38 11,012.16 1.46 9,244.37 1.26
电子设备运转费 11,447.55 2.45 28,813.50 3.14 22,086.53 2.94 17,157.43 2.34
其他 35,339.14 7.56 82,295.12 8.98 67,528.00 8.98 65,661.79 8.97
合计 467,589.69 100.00 916,763.72 100.00 752,290.53 100.00 731,744.07 100.00
(3)信用减值损失
别为 25,084.54 万元、36,157.66 万元、36,775.28 万元及 2,271.66 万元。2022 年
度,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77,229.61 万元,主要是融资业务及其
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2023 年度,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
加 11,073.11 万元,主要是融资业务信用减值损失增加。2024 年度,发行人信用
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 617.62 万元,主要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计提的减值损
失增加。2025 年 1-6 月,发行人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 31,813.10 万元,
主要是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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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系营业总收入减少。2023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利润 684,676.19 万元,较
上年同期增加 75,167.65 万元。2024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利润 907,394.63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 222,718.44 万元,增长 32.53%,系营业总收入增加。2025 年 1-
主要系营业总收入同比大幅增加。
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08,799.47 万元、642,729.41 万元、821,685.32 万元及
减少 402,676.41 万元,同比下降 39.81%,主要为证券市场波动导致金融工具公
允价值变动损失增加、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下降以及信用减值损失和其他业务支
出增加所致。2023 年度,发行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 178,955.91 万元及 222,860.72 万元,
同比增长分别为 27.84%及 71.00%,主要系发行人自营投资及经纪等主要业务收
入相比上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四)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21,417.95 9,287,970.82 4,203,830.06 4,445,550.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195,396.95 5,913,261.08 8,989,390.03 5,179,702.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26,021.00 3,374,709.74 -4,785,559.97 -734,151.6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707.36 44,595.79 37,195.03 64,235.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600.73 37,992.81 51,842.32 65,510.2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93.37 6,602.98 -14,647.29 -1,274.6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13,348.24 10,624,934.01 11,659,577.88 7,285,181.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14,430.40 10,176,643.13 7,153,268.24 7,100,619.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1,082.16 448,290.88 4,506,309.65 184,56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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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2,825.00 473.83 -318.35 25,180.91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404,220.47 3,830,077.43 -294,215.96 -525,682.8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875,824.39 11,471,603.92 7,641,526.49 7,935,742.45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734,151.63 万元、-4,785,559.97 万元、3,374,709.74 万元及 3,226,021.00 万元。
主要是回购业务资金流入减少。2023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4,051,408.33 万元,主要是自营业务投资净流出较去年同期增
加。
万元,同比大幅增加,主要是自营投资业务净流入及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
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025 年 1-6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
同期增加 970,563.61 万元,主要是拆入资金及回购业务资金净流入增加。
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74.62 万元、-14,647.29 万元、6,602.98 万元及-17,893.37
万元。2022 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41,992.50
万元,主要是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减少。2023 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13,372.67 万元,主要是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减少。2024 年度,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21,250.27
万元,主要是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增加。2025 年 1-6 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28,649.91 万元,主要是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
现金减少。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84,562.46 万元、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 1,235,657.03 万元,同比下降 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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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减少。2023 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4,321,747.19 万元,同比大幅增加,主要是发行债券收到的
现金增加所致。2024 年度,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
少 4,058,018.76 万元,同比下降 90.05%,主要是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减少及偿还
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增加。2025 年 1-6 月,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上年同期减少 759,507.90 万元,同比大幅下降,主要是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减
少。
(五)偿债能力指标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主要指标如下:
项目
/2025年1-6月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流动比率(倍) 2.03 1.95 1.74 1.82
速动比率(倍) 2.03 1.95 1.74 1.82
资产负债率(扣除代理款)
(%)
利息保障倍数(倍) 3.23 2.48 2.22 2.24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8.09%、72.85%、
致。2024 年末较 2023 年末下降 1.74 个百分点。2025 年 6 月末较 2024 年末下降
和速动比率一致,分别为 1.82 倍、1.74 倍、1.95 倍和 2.03 倍,维持在合理水平。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2.24 倍、2.22 倍、2.48 倍及 3.23
倍,可显示出发行人具备充分的利息偿还能力。
发行人整体偿债能力较高,偿债风险较低。
(六)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分析
公司将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把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统一到中央、省和市的部署上来,
坚定不移推动和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以实现战略目标为中心,不断提升经营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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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二是以核心能力建设为重点,推动业务转型升级。三是以深化改革创新为驱
动,持续巩固内生新优势。四是以加强科技赋能为关键,彰显数字化转型特色。
五是以强化合规风控为保障,夯实稳健发展根基。以党建引领经营管理工作的正
确方向,并在协同服务、队伍建设、成本管控等方面提升精细管理水平,为实现
各项任务目标提供更加充分的保障。
六、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分别为人民币 1,945.56 亿元、2,543.35 亿元、2,481.76 亿元及 2,377.37 亿元,分
别占各期末总负债的 67.68%、72.15%、64.83%及 60.44%。其中截至 2025 年 6 月
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规模为 1,777.53 亿元,占当期有息负债总额的
比重为 74.77%,占负债总额的比重为 45.19%;发行人银行借款余额为 0.54 亿
元,占有息负债比重为 0.02%;银行借款及债务融资工具余额合计为 374.43 亿
元,占有息负债比重为 15.75%。
类型及期限结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亿元、%
一年以内
项目 (含 1 年)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银行贷款 0.54 0.03 0.54 0.02 0.03 0.00 0.04 0.00 - -
其中担保贷款 - - - - - - - - - -
其中:政策性银行 - - - - - - - - - -
国有六大行 - - - - - - - - - -
股份制银行 - - - - - - - - - -
地方城商行 - - - - - - - - - -
地方农商行 - - - - - - - - - -
其他银行 0.54 0.03 0.54 0.02 0.03 0.00 0.04 0.00 - -
债券融资 565.73 31.83 1,165.56 49.03 1,349.44 54.37 1,230.24 48.37 713.66 36.68
其中:企业债券 - - - - - - - - - -
公司债券 284.38 16.00 791.67 33.30 747.41 30.12 696.39 27.38 516.60 26.55
债务融资工具 281.36 15.83 373.90 15.73 602.03 24.26 533.85 20.99 197.06 10.13
非标融资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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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信托融资 - - - - - - - - - -
融资租赁 - - - - - - - - - -
保险融资计划 - - - - - - - - - -
区域股权市场融资 - - - - - - - - - -
其他融资 1,211.27 68.14 1,211.27 50.95 1,132.29 45.62 1,313.08 51.63 1,231.90 63.32
拆入资金 101.06 5.69 101.06 4.25 30.77 1.24 70.32 2.76 90.06 4.6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110.20 62.46 1,110.20 46.70
款
农发基金 - - - - - - - - - -
平滑基金 - - - - - - - - - -
其他国有企业借款 - - - - - - - - - -
其中股东借款 - - - - - - - - - -
地方专项债券转贷
- - - - - - - - - -
等
合计 1,777.53 100.00 2,377.37 100.00 2,481.76 100.00 2,543.35 100.00 1,945.56 100.00
公司稳健的财务政策、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稳定的经营收入和盈利积累以
及较强的流动资产变现能力是公司按期偿付到期债务的有力保障。
七、发行人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关联方关系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具体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四、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子公司情况具体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五、发行人股权结构及权
益投资情况”之“(二)发行人境内外子公司情况”。
发行人重要的联营和合营企业具体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五、发行人股
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之“(三)发行人重要联营、合营企业”。 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发行人其他联营、合营企业如下表:
序号 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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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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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关联方情况为: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华润信托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控制
深圳千里马国际猎头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控制至 2024 年 4 月 16 日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控制、深投控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控制、深投控高管担任该公司董事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控制、深投控高管担任该公司董事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控制、深投控高管担任该公司董事
受同一方控制、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长、深投控高管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该公司董事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投控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深投控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深投控监事担任该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 深投控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投控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深投控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深投控董事担任该公司董事、深投控监事担任该公司董事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和财务总监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投控高管担任该公司董事
公司原董事(已于 2024 年 1 月 9 日离任)担任该公司董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事
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4 月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其他关联方引用自发行人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二)关联交易情况
情况如下:
(1)佣金收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华润信托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597.51 1,013.09 862.39 855.58
深投控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 - - 15.85
鹏华基金 席位佣金收入 550.19 2,261.22 7,930.30 9,485.67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席位佣金收入 472.37 716.66 558.71 1,0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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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 2.11 - -
司
关联个人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15.41 14.90 1.81 1.76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 0.00 7.14 -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 - 0.17 4.02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 - 11.68 4.13
深圳投控共赢股权投资基金合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 - 30.57 19.87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0.21 12.87 6.78 3.64
深圳市国信蓝思壹号投资基金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 2.46 2.98 7.73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22.26 49.29 26.53 3.4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 0.09 - 0.15
公司
南京华文弘盛文化产业创业投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 1.07 1.52 -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国信众创股权投资基金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 - 1.39 -
(有限合伙)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 0.62 0.57 -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 0.84 -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4.98 1.14 - -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1.32 1.13 -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理买卖交易佣金 0.03
(2)提供咨询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
咨询服务费 28.30 14.15 33.02 23.58
有限公司
(3)提供顾问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月
华润信托 投资顾问收入 6.31 22.39 50.39 153.25
深投控 财务顾问收入 11.32 7.55 117.92 65.28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收入 - 35.85 75.47 70.00
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收入 2.36 - - 84.91
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收入 -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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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
财务顾问收入 - - - 9.25
公司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
财务顾问收入 - - - 42.45
司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
财务顾问收入 - 162.97 - 54.72
有限公司
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股 8.96
财务顾问收入 - 4.72 -
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 - 315.00
财务顾问收入 - -
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收入 - 33.02 - -
鹏华基金 财务顾问收入 - 471.70 - -
前海股交投资控股(深 - 17.71
财务顾问收入 - -
圳)有限公司
(4)提供金融产品代销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南方基金管理股
代销金融产品 329.11 458.79 698.26 773.43
份有限公司
鹏华基金 代销金融产品 2,024.64 3,356.19 3,793.31 4,204.37
华润信托 代销金融产品 33.20 87.42 146.40 258.50
深圳市明达资产
代销金融产品 - - 139.87 122.22
管理有限公司
(5)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有 业绩报酬/基金
限合伙) 管理收入
深圳市国信众创股权投资基金(有
基金管理收入 - - - -1,164.38
限合伙)
厦门弘盛联发智能技术产业股权投
基金管理收入 - - - 147.00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家港弘盛产业资本母基金合伙企
基金管理收入 238.59 482.45 962.26 666.99
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国信蓝思壹号投资基金合伙 业绩报酬/基金
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收入
深圳市国信亿合新兴产业私募股权
基金管理收入 144.85 344.98 401.71 401.71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深圳市国信大族壹号机器人产业投
基金管理收入 - - - 1,227.64
资基金(有限合伙)
深圳市国信弘盛蔡屋围私募股权投
基金管理收入 - 25.34 43.02 0.35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鹏鹞弘盛绿色产业私募股权
基金管理收入 70.17 141.90 48.07 -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宿迁市国信运东数字经济产业投资
基金管理收入 84.21 170.28 19.07 -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弘盛宝龙新兴产业私募股权
基金管理收入 187.13 378.39 13.44 -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川渝高竹新区重庆广弘创业投资基
基金管理收入 64.00 119.57 - -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弘盛健麾医疗产业私募创业
基金管理收入 12.70 0.91 - -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市弘盛天宝海河检验检测产业
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基金管理收入 0.02 - - -
伙)
(6)提供外包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深圳市国信弘盛蔡屋围私募股权
外包服务收入 - 0.43 0.70 -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鹏鹞弘盛绿色产业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外包服务收入 0.005 0.01 - -
伙)
川渝高竹新区重庆广弘创业投资
外包服务收入 0.01 - -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提供其他服务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流动性服务收入 161.41 - - -
(8)提供承销保荐服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分销收入 29.94 1.23 6.28 27.2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收入 - - 1,094.99 1,234.39
深投控 债券承销收入 - 310.43 376.04 581.13
深圳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收入 29.72 237.74 - 169.9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收入 - - - 41.06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收入 - - 260.38 -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收入 15.33 - 230.34 47.86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收入 - - 2.55 -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债券承销收入 29.54 113.63 89.25 147.17
司
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收入 - 275.58 50.71 -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收入 - - 1,698.11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收入 - - 11.39 -
深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收入 - 99.05 -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收入 5.90 - - -
(9)收取利息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关联个人 融出资金利息 0.13 1.26 1.13 1.05
(10)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承销/分销费 - 21.84 944.72 960.38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
设计费 - - - 106.60
限公司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费 - 80.41 75.47 75.47
深圳千里马国际猎头有限公
服务费 - 10.26 25.91 155.04
司
鹏华基金 基金管理费 997.31 1,892.61 279.10 143.82
深圳市会计协会 会费、年费 - - - 10.00
深圳人大干部培训中心有限
培训费 - - - 0.73
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费 113.66 181.00 16.99 -
外墙广告牌位支
华润信托 8.00 8.00 - -
出/广告宣传费
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
广告宣传费 0.86 8.57 - -
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
停车位使用费 - 2.67 - -
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投文化投资有限公
广告宣传费 - 3.50 - -
司
(11)回购交易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国泰海通证券股 卖出回购交易利
份有限公司 息支出
南方基金管理股 卖出回购交易利
份有限公司 息支出
卖出回购交易利
华润信托 216.52 940.98 1,716.23 312.15
息支出
云南红塔银行股 卖出回购交易利
- - - 1.41
份有限公司 息支出
四川银行股份有 卖出回购交易利
限公司 息支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华润信托 租赁费 20.40 40.81 56.81 208.98
深圳市地铁集团
租赁费 - 73.40 78.94 80.63
有限公司
深圳市国有免税
商品(集团)有 租赁费 176.95 206.44 - -
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163.47 2,980.70 3,861.67 3,972.56
(1)自营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
自营交易 351,207.77 694,295.06 1,682,849.08 560,896.03
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自营交易 217,575.73 529,926.41 174,631.72 2,228,831.31
有限公司
华润信托 自营交易 172,530.78 1,405,264.97 1,390,614.68 850,559.23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
自营交易 - 5,174.72 5,156.78 34,729.50
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
自营交易 - 3,002.56 5,002.81 16,396.58
公司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
自营交易 5,005.51 271,469.38 - -
公司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 认购关联方作为发
限公司 行人发行的债券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 认购关联方作为发
团有限公司 行人发行的债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 认购关联方承销的
有限公司 债券规模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 认购关联方承销的
- 3,000.00 - -
公司 债券规模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 认购关联方承销的
- 2,000.00 - -
公司 债券规模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 认购关联方作为发
资管理有限公司 行人发行的债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 认购关联方作为发
有限公司 行人发行的债券
认购关联方承销的
华润信托 - - 800.00 -
债券规模
(2)债券销售、分销业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华润信托 分销本公司承销的债券 89,700.00 311,599.99 1,096,900.00 135,300.00
国泰海通证券股
分销本公司承销的债券 430,800.00 501,000.00 400,100.00 100,000.00
份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股
分销本公司承销的债券 148,000.00 198,000.61 210,700.00 168,000.00
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
分销关联方承销的债券 42,000.00 152,700.00 2,000.00 144,000.00
份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股 认购本公司承销的资产管理计
- - - 21,000.00
份有限公司 划规模
认购本公司承销的资产管理计
华润信托 - - - 8,900.00
划规模
红塔证券股份有
分销本公司承销的债券规模 - 35,000.00 - 9,000.00
限公司
南方基金管理股
认购本公司发行的债券规模 158,000.00 224,000.00 412,000.00 159,000.00
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华润信托 认购本公司发行的债券规模 - 83,000.00 7,000.00 11,000.00
国泰海通证券股
分销关联方承销的债券规模 - - - 85,500.00
份有限公司
四川银行股份有
分销本公司承销的债券规模 34,400.00 86,000.00 26,000.00 -
限公司
深圳市地铁集团
分销本公司承销的债券规模 - - 9,000.00 -
有限公司
(3)衍生品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月 度
场外期权投资收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76.62 1434.30 -348.70 1,121.75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利率互换投资收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70.98 1,848.53 -996.60 226.1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 - 15.25 -3.38 -
(4)持有关联方发行的产品或债券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
份额 市值 份额 市值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鹏华基金 246,026.42 230,859.81 3,239.55 281,720.11 266,320.03 3,186.69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关联方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
份额 市值 份额 市值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鹏华基金 233,771.71 245,243.12 1,647.10 132,114.89 146,714.18 7,261.97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
(5)共同投资
(以下简称国信亿合基金)分别出资 7,000.00 万元、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日,爱朵护理(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5,250.00 万元,国信资本与深圳
市国信亿合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股份数分别
为 4,108,598 股、2,347,636 股。
(有限合伙)分别出资 4,899.32 万元、4,998.96 万元共同投资设立张家港博佳翼
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比例分别为 22.59%、23.05%,基
金管理人为北京博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张家港博佳翼开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国信
资本与张家港弘盛产业资本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出资总额分别为
深圳市德方创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深圳市德方创域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5,674,578.45 元,国信资本与深圳市国
信亿合新兴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股权分别为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款项名称 2025 年 1-6 月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深圳市国信众创股权投资基金
应收款项 - - 577.37 -
(有限合伙)
鹏华基金 应收款项 776.94 823.56 1,166.37 2,837.79
华润信托 应收款项 26.99 34.52 20.39 16.84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款项 249.76 292.48 64.41 128.03
张家港弘盛产业资本母基金合伙
应收款项 5,405.83 5,152.92 4,641.52 3,621.52
企业(有限合伙)
深投控 应收款项 - - 238.00 -
南方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27,945.32 92,598.84 10,018.03 99,273.3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 100,183.62 79,677.86
关联个人 融出资金 - 10.99 22.71 -
深圳市国信亿合新兴产业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应收款项 153.54 160.07 214.65 214.65
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华润信托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 - 119,330.83 85,113.52
深圳市国信弘盛蔡屋围私募股权
应收款项 - - 3.87 0.37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国信蓝思壹号投资基金合
应收款项 - - 223.37 -
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明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应收款项 - - 62.54 -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 - - - 50.00
华润信托 其他应收款 7.14
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 - - 28.33 28.33
深圳市国信众创股权投资基金
应付款项 - - 577.37 577.37
(有限合伙)
鹏华基金 应付款项 534.95 525.71 107.30 59.77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应付款项 238.62 193.90 11.36 -
深圳市鹏鹞弘盛绿色产业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应收款项 37.40 37.81 37.81 -
伙)
宿迁市国信运东数字经济产业投
应收款项 14.79 15.29 15.29 -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弘盛宝龙新兴产业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应收款项 198.36 100.82 14.25 -
伙)
川渝高竹新区重庆广弘创业投资
应收款项 34.11 34.48 - -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弘盛健麾医疗产业私募创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应收款项 6.77 0.97 - -
伙)
天津市弘盛天宝海河检验检测产
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应收款项 0.02 - - -
合伙)
深圳市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
应收款项 532.05 - - -
(有限合伙)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发行人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发行人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包括为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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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决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发行人未发生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的须披露的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事项。
(三)发行人被行政处罚、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监管措施及立案
调查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被立案调查情况,被行政处罚、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
取的监管措施情况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深人银罚[2022]9 号)。检查发现,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对高风
险客户采取强化识别措施、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两项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该
两项违法违规行为,对公司合计处罚款人民币 105 万元并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违规
行为。针对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已提交整改报告。
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50 号),认为公司作为浙江长兴经开建设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桐庐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
人,未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监督义务,未能发现客户部分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未按约
定用途使用,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针对相关
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已提交整改报告。
兴盛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93 号),公司嵊州兴盛
街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存在员工委托他人从事客户招揽活动的行为,
营业部对员工客户招揽活动管理不到位,未能严格规范工作人员执业行为;二是
营业部在与银行合作营销过程中,未能全面防范合规风险,营业部合规管理、廉
洁从业管理不到位。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嵊州兴盛街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
函的监督管理措施。针对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已提交整改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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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认为公司存在薪酬考核不合理,未严格落实收入递延支付
要求、部分债券承揽人员薪酬收入与项目直接挂钩,内部问责机制不健全,个别
项目内控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内核员工独立性不足,部分岗位人员出现廉洁从
业风险,廉洁从业检查流于形式,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针
对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已提交整改报告。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68 号),指出公司存在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个别标
的黑名单管理不到位、纾困产品管理不足、私募子公司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针对
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已提交整改报告。
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3 号),指出公司作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奥普特)首发上市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过程中存在未及时督促
奥普特履行募投计划变更审议及披露程序、未纠正奥普特使用其他募集专户发放
薪酬等问题。针对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已督促奥普特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
问题进行整改;已对奥普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现
场培训,提高其规范运作意识。此外,公司积极加强持续督导的内部管理,提高
保荐代表人及其他投行业务人员执业质量,并已向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
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76 号),指出公司保荐的利尔达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当年即亏损,且该项目选取的上市标准含净利润标准。
针对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就利尔达案例组织学习研究,反思存在的问题并
总结教训。公司将持续加强投资银行业务人员行业研究能力,提升对于新兴行业、
大周期性行业等特殊行业的风险预判能力,进一步加强对保荐代表人及投资银行
业务人员的管理。公司已向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
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24号)《关于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长治路证券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225号),指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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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上海分公司及上海东长治路证券营业部在与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合作过程中,
存在报酬支付与新开户数量、客户资产值、佣金等直接挂钩的情形。针对相关问
题,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已提交整改报告。
正并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措施的决定》([2024]151号),认为公司在
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开展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产品具有通道业务特征,主动
管理不足;二是资管新规整改不实,存在规模较大的资产管理计划实质仍为非净
值化通道类产品;三是个别产品为其他金融机构违规运作资金池类理财业务提供
便利;四是存在产品投资限额授权不审慎、债券评级方法客观性不足、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不足等问题。针对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已提交整改
报告。
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4]197号),认为公司在投行业务开展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作为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在发行注册环节未核查持股平台中员工应持股数量,在持续督导期内存
在未督促发行人完整披露相关信息的情况;二是作为个别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
未能督促发行人规范发行行为;三是对承销的个别债券尽职调查不到位;四是对
个别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不到位;五是个别保荐业务人员于发行人报销
费用不规范;六是部分员工的投行工作底稿系统等权限变更不及时。针对相关问
题,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已提交整改报告。
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260号),指出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以下问
题:一是经纪业务方面,存在合规管理职责部门之间划分不清晰、部分账户实名
制核查管控不充分、第三方合作风险管控防范不足等问题。二是场外衍生品业务
方面,存在为客户违规开展业务提供便利、适当性核查不完善、风险监测管控不
完备、内控管理不足等问题。针对相关问题,公司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已提交
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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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项未对公司业务开展和偿债能力造成影响,对本次债券的发行上市不
构成实质性障碍。
(四)重大承诺
经 2024 年 12 月 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发行
人拟通过发行 A 股股份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鲲鹏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远
致富海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市金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6.08%的股份(以下简
称“本次交易”)。2024 年 12 月 20 日,发行人收到深圳市国资委出具的批复,
原则同意本次交易方案。2024 年 12 月 23 日,本次交易经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 年 6 月 19 日,本次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并购重
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25 年 8 月 22 日,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注册、核准万和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24
号)。2025 年 8 月 26 日,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发行人签发了《万和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权证》并已将发行人登记在其股东名册,发行人自当日起成为万和
证券的股东,持有万和证券 2,183,877,825 股股份,占万和证券总股本比例为
发行登记等后续工作。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所有权或使用权
受到限制的资产分别为14,217,205.95万元、13,785,680.05万元、12,096,253.32万元
及12,443,143.51万元,占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3.01%、124.80%、101.91%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6 月末 2024 年末 2023 年末 2022 年末 原因
风险准备金、票据保证
货币资金 52,468.79 90,036.43 55,151.96 122,818.76
金、司法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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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回购业务设定质押或过
交易性金融资产 5,990,146.67 4,987,286.60 5,183,325.69 7,450,701.24
户
交易性金融资产 45,108.84 49,580.76 39,806.01 121,872.52 限售股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4,601.91 153,035.85 1,236,504.99 1,157,805.06 为债券借贷业务设定质押
交易性金融资产 85,126.94 70,394.88 90,532.68 102,355.28 融出证券
为期货业务充抵保证金设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9,930.84 181,283.26 181,855.23 532,911.49
定质押
交易性金融资产 9,597.02 19,748.00 - - 为互换便利业务设定质押
为行使回售选择权设定质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3.83 - - -
押
为回购业务设定质押或过
其他债权投资 3,191,232.94 5,090,725.44 5,463,341.13 4,165,648.15
户
其他债权投资 434,355.98 59,459.18 1,248,457.87 243,855.76 为债券借贷业务设定质押
为期货业务充抵保证金设
其他债权投资 41,032.07 60,203.76 68,818.81 304,564.20
定质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399.24 4,366.46 9,263.54 14,673.50 融出证券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86,860.72 340,002.83 - - 为互换便利业务设定质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24,329.67 531,963.46 208,622.13 - 为债券借贷业务设定质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034,818.04 458,166.40 - - 为回购业务设定质押
合计 12,443,143.51 12,096,253.32 13,785,680.05 14,217,2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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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资信情况
一、报告期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无变化,均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示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四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长
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本期债
券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综合实力很强。公司作为国内经营历史较长的大型综合类 A 股上市券商之
一,股东背景很强,资本实力很强,经营规模处于行业前列,具备很强的品牌影
响力和市场竞争优势。
经营业绩良好。2022-2024 年及 2025 年上半年,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良好,
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逐期增长,盈利能力很强。
财务表现较好。2022 年-2025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性指标保持很好水平,融
资渠道畅通,筹资能力较强,资本充足性很好。
公司经营易受环境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与证券市场高度关联,经济周期变化、
国内证券市场波动及相关监管政策变化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市场信用风险上升带来的风险暴露增加。近年来市场信用风险事件多发,公
司持有较大规模的固定收益类证券及资本中介业务债权,相关资产可能存在一定
减值的风险。
监管趋严带来的合规和管理压力。在证券行业保持严监管的趋势下,公司内
控和合规管理仍需不断加强。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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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业务规范,联合资信评估股
份有限公司将在本次信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持续对发行人及本次债券进行跟踪
评级,并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资信评级机构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跟踪
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三、发行人资信情况
(一)银行授信情况
发行人经营稳健,信誉良好,盈利能力和偿付能力较强,与大型国有银行及
股份制商业银行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获得多家商业银行的综合授信,具备较
强的短期和长期融资能力。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公司获得总授信额度超过 2,600
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规模约 800 亿元。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可以在必要的时候有
效缓解流动性风险,但其不具有强制可执行性。
(二)近三年及一期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情况
公司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近三年及一期,公
司没有发生过严重违约的情况。
(三)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待偿还的境内外债券、债务
融资工具情况
序 发行 期限 发行规模 发行利率 债券余额
债券简称 起息日 回售日 到期日
号 方式 (年) (亿元) (%)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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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公募公司债券 636.00 636.00
普通私募公司债券 205.00 205.00
永续次级债券 300.00 300.00
公司债券小计 1,141.00 1,141.00
CP019
CP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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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021
CP005
CP006
CP007
CP008
CP009
CP010
CP011
CP012
CP013
CP014
债务融资工具
小计
合计 1,441.00 1,441.00
发行人存续债券中永续次级债券余额为 300 亿元,计入所有者权益,其清偿
顺序劣后于发行人普通债务。在上述永续次级债券的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
有权选择将债券延长 1 个重定价周期并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公司上述已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均按照相关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
除公司主体外,合并口径无其他主体存在待偿还的境内外债券、债务融资工
具。
(四)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记录。
(五)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其他已获批尚未发行及申报在审的债
券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 10 号),
短期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短期融资券与证券公司其他短期融资工具待偿还余额
之和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 60%。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
券与证券公司其他短期融资工具之和符合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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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1722 号),
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目前
已发行 195 亿元。
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5]250 号),可面向专业
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 200 亿元的非公开公司债券并申请挂牌转让。截至本募集
说明书签署日,已发行 5 亿元。
已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除此之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合并范围
内子公司无申报在审的债券项目。
(六)本次债券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净
资产的比例
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公司合并口径未经审计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1,248.30 亿
元。假设本期债券全部发行完成,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 30 亿元,则公司累
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包含次级债券及永续次级债券)余额为 666 亿元,占公
司 2025 年 6 月末合并口径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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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增信机制
本次债券无增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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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税项
本次债券的投资人应遵守我国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节税务分析是
依据我国现行的税务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做出的。
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本节所提及的税务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执行。
本节所列税项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
咨询财税顾问,发行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一、增值税
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根据 36 号文附件《营业税改征增
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
利息收入及金融商品转让收入,投资者应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二、所得税
根据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
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般企业投资者来源于公
司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将当
期应收取的公司债券利息计入当期收入,核算当期损益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印花税
根据 2022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
花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
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印花税法》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法》所称
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
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对债券交易,《印花税法》没有
具体规定。发行人目前无法预测国家是否或将会于何时决定对有关本次债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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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印花税,也无法预测将会适用的税率水平。
四、税项抵扣
本次债券投资者所应缴纳的税项与公司债券的各项支付不构成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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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护公司、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
益,根据《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行人制订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适用
于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
办公室;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及指定的信息披露人员;控股子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或其他指定信息披露人员;参股公司由公
司委派的股东代表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潜在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和职责的
组织、实体或个人。
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中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及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
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一、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及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对内刊、网站、宣传性资料等进行严格管理,
防止在上述资料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应当对以非正式公告方式向外界传达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设置审阅或
者记录程序,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股东会、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
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件与任何机构和个
人进行沟通的,不得透露、泄露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
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依法豁免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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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
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属于
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
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
他人利益的;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尚未公开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对
未公开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并遵守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和其他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应当将该信息的知情者
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不得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者配合他人操
作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公司依法建立重大信息的内部保密制度,加强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流转过程
中的保密工作,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其他核心人员使用网站、博客、微博、微信等媒体发布信息进行必要的关注和引
导,明确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密级,尽量缩小知情人员范围,依法促使未公开重大
信息处于可控状态。
公司建立信息隔离制度,防范重大信息在上报过程中泄漏,出现信息披露泄
漏情形时,董事会秘书立即上报董事会或由董事长成立牵头组织应对。
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在信息披露中的具体职责及其履职保障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的主要
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事
务。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除董事会秘书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
权并按照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不得对外发布任何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责任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
能够第一时间及时知悉应披露的信息,及时、畅通地获取相关信息,并配合董事
会秘书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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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应当对上报的内部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
序并对外披露。
三、董事和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报告、审议和披露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保证公司所披露信息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或者对公司所披露的信息存在异议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公司应当予以披露。
董事会应当定期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的,
应当及时改正,并在年度董事会报告中披露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独立董事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监督,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
查,发现重大缺陷应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督促董事会改正,公司董事会不予改正
的,应当立即向证券交易所报告。独立董事应当在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中披露
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的情况。
四、对外发布信息的申请、审核、发布流程
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公司应当在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
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前 3 个月、前 9 个
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
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定期报告内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
不得披露。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审核,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
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说明董事会的
编制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报告的内容是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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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发布程序为:
(1)董事会秘书负责部署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确定时间进度,明确各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具体职责及相关要求。
(2)董事会办公室会根据拟定的时间安排,与证券交易所预约定期报告的
披露时间。
(3)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协同,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
起草定期报告框架。
(4)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工作部署,按时向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门提
交所负责编制的信息、资料。财务负责人组织财务部门完成财务审计等工作,向
董事会办公室提交财务报告、财务附注说明和有关财务资料。信息披露义务人必
须对提供或传递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5)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形成定期报告初稿,提交相关部门及
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讨论、修订。
(6)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事前审核,经全体成员
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7)董事长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定期报告,董事会秘书组织董
事会办公室将定期报告送达董事审议,并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对定期
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意见。
(8)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并将定期报告文稿通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9)按规定披露经董事会审议后的定期报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意
见影响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公司董事会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公司定期报告的按
时披露。负责公司定期报告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无故拖延审计工作影
响公司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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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披露的除定期报告之外的其他公告为临时报告。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
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重大事项报告及其他临时报告的编制、审核、发布程序为:
(1)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知悉《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
发生的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办公室或董事会秘书,并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董事
会秘书根据重大事项具体情况可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补充完整信息和资料。信息
披露义务人应对提供或传递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董事会秘书将重大事项及时报告董事长、总裁。
(3)董事长在接到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后,应当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4)董事会秘书组织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5)如重大事项需要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内部决策程序的,董事会
秘书应及时组织董事会办公室及其他相关部门编制议案等相关材料,在报经董事
会或股东会批准后予以披露。
(6)对于无需履行董事会、股东会等内部决策程序的,经董事长同意或授
权后,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并及时报告公司董事及其他相关人员。
五、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制度
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控股、参股
子公司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重大事项,必须立即向公
司董事会秘书报告。
六、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当发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债券价格、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
项或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人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其他事项时,或者存在关于
发行人及其债券的重大市场传闻时,发行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
并持续披露事件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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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承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和深交所其他业务要求及时披露本息兑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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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
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利
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承诺
并报表范围主体的货币资金、日常经营产生的收入、高流动性资产及发行债券融
入的资金等。
(1)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发行人合并口径
营业收入分别为 158.76 亿元、173.17 亿元、201.67 亿元及 110.75 亿元,实现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60.88 亿元、64.27 亿元、82.17 亿元及 53.67 亿元。
良好的收入规模和盈利积累,是发行人按期偿本付息的有力保障。
(2)发行人 2025 年 6 月末总资产 5,181.76 亿元,剔除客户资金后的总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6.51 亿元、金融投资 2,934.21 亿元,以上资产合计占总资产
(扣除客户资金)的 91.00%,公司资产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流动性。
盖率、净稳定资金率均满足监管要求。发行人定期跟踪、监测偿债资金来源稳定
性情况。如出现偿债风险,发行人将及时采取资产变现等措施。
足本次债券本金、利息等相关偿付要求的,发行人应及时采取和落实相应措施,
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采取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二、负面事项救济措施
相关措施的,经持有本次债券 30%以上的持有人要求,发行人将于收到要求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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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立即采取如下救济措施,争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形式与债券持有人就违
反承诺事项达成和解:
在 30 个自然日内为本次债券增加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管理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披露救济措施的落实进展。
三、本次债券偿债计划
(1)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次债券每年付息一次,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付息日以
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
(2)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
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次债券设有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第
公告。若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的付息日即为
本次债券的兑付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次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证券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支付的具
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四、偿债保障
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制订如下的偿债保障措施以确保债券按时
还本付息:
(一)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针对本次债券公司将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协调债券的偿付工作,确保本息如期
偿付,切实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设立专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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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通过设立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以及债券付息、
还本资金的归集与提取。发行人通过对该账户的专项管理,提前准备相关利息和
本金,以保证按期还本付息。
(三)不断提高盈利能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公司财务政策稳健,资产负债结构合理,流动资产变现能力较强,稳定的经
营收入和盈利积累是公司按期偿本付息的有力保障。公司将积极推进转型发展、
跨境发展和创新发展,持续增强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的发展,不断提升主营业务
的盈利能力,并持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四)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发行人已设立资产负债委员会,对资产配置、负债规模和结构进行统一管理,
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
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
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五)充分发挥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中国银河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受托管
理人,并与中国银河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
由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有关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
义务,详见本章节“七、受托管理人”。
(六)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
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有关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章节“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交易场所及监管
机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投
资者和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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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一)违约情形及认定
以下情形构成本次债券项下的违约:
(1)发行人未能按照募集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约定,按期足额偿还本次债券
的本金(包括但不限于分期偿还、债券回售、债券赎回、债券置换、债券购回、
到期兑付等,下同)或应计利息(以下合称还本付息),但增信机构(如有)或
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当发行人无法按时还本付息时,本次债券持有人同意给予发行人自原约定各
给付日起 90 个自然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全额履行或协调其他主体
全额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则发行人无需承担除补偿机制(或有)外的责任。
(2)发行人触发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导致发行人应提前还本付息而未
足额偿付的,但增信机构(如有)或其他主体已代为履行偿付义务的除外。
(3)若发生下述情形,且经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计持
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仍未得到纠正:
期公告,且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布利息递延支付公告,且未偿付到期应付利息;或发行人违反利息递延下的限制
事项。
约定偿付应付利息。
(4)发行人违反本募集说明书金钱给付义务外的其他承诺事项且未按持有
人要求落实负面救济措施。
(5)发行人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
(二)违约责任及免除
(1)继续履行。本次债券构成以上第 5 项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的,发行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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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约定,继续履行相关承诺或给付义务,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的除外。
(2)协商变更履行方式。本次债券构成以上第 5 项外的其他违约情形的,
发行人可以与本次债券持有人协商变更履行方式,以新达成的方式履行。
(1)法定免除。违约行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该不可抗力适用《民法典》
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规定。
(2)约定免除。发行人违约的,发行人可与本次债券持有人通过协商或其
他方式免除发行人违约责任,免除违约责任的情形及范围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决定。
(三)争议解决方式
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的约定发生争议的,争议各方应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相关
事项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积极采取措施恢复、消除或减少因违反约定导致的不
良影响。如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
争议,不同文本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存在冲突的,各方应协商确定争议解决方式。
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以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为准。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为规范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保
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募集
说明书仅列示了本次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
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
文置备于本公司办公场所。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
行为视为同意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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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权限范
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权利的,不适用《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1)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除《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2.2 条约定的事项外,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
次债券持有人利益,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
债券持有人会议另行授权。
(2)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
决议方式进行决策:
A.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B.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C 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D.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E.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
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
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其他
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A.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B.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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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可能
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C.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
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
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人合并报表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D.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发生减资、合
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
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E.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的;
F.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或
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G.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H.若发生下述情形,且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未
偿还债券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仍未得到纠正:
a.发行人选择延长永续次级债券期限,但未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布续期
公告,且未能偿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b.发行人选择递延支付永续次级债券利息,但未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布
利息递延支付公告,且未偿付到期应付利息;或发行人违反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
项。
c.对永续次级债券,发行人在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时,未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
定偿付应付利息。
I.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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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2.2 条约定情形之一且
具有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要求的拟审议议案的,受托管理人原则上
应于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债券
总额 3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以下统称提议人)有权提议受托管理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提议人拟提议召集持有人会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托管理人,提出符
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权限范围及其他要求的拟审议议案。受托管理人
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持有人会
议,并说明召集会议的具体安排或不召集会议的理由。同意召集会议的,应当于
书面回复日起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持有人会议,提议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
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议召集债券持有人
会议时,可以共同推举 2 名代表作为联络人,协助受托管理人完成会议召集相关
工作。
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
持有人会议,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协助,包括:协助
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及会议结果等文件、代召集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提
供联系方式、协助召集人联系应当列席会议的相关机构或人员等。
(2)议案的提出与修改
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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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具有明确并切实可行的决议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原则上应包括需要决议的具体方案或
措施、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及其他相关重要事项。
计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以下统称提案人)均可以书
面形式提出议案,召集人应当将相关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提案人提出议案的方式及时限要求。
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提案
人应当提前与相关机构或个人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形成切实可行的议案。
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提出的拟审议议案要求债券持有人同意或者推进、落实
的,召集人、提案人应当提前与主要投资者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形成切实可行
的议案。
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等进行谈判协商并签署协议,
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仲裁、诉讼程序的,提案人应当在议案的决议事项中
明确下列授权范围供债券持有人选择:
A.特别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全权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务
的具体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发
行人重整计划草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等实质影响甚至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
B.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务的具体授
权范围,并明确在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发行人重整计划草
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时,特别是作出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时,
应当事先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依债券持有人意
见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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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方进行充分沟通,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或协助提案人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尽
可能确保提交审议的议案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3.2.1 条的约定,且同
次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间不存在实质矛盾。
召集人经与提案人充分沟通,仍无法避免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的
待决议事项间存在实质矛盾的,则相关议案应当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及的议案、表决程序及生效条件。
易日公告。议案未按规定及约定披露的,不得提交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3)会议的通知、变更及取消
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以有利于
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包括现场、非现场相结合形式召开
的会议)召开日前第 3 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第 2 个交易日披露召开
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
前款约定的通知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基本情况、会议时间、会议召开
形式、会议地点(如有)、会议拟审议议案、债权登记日、会议表决方式及表决
时间等议事程序、委托事项、召集人及会务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式进行现场讨论的形式,下同)、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召集人应
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中明确会议召开形式和相关具体安排。会议以网
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召集人还应当披露网络投票办法、投票方式、计票原则、计
票方式等信息。
馈环节,征询持有人参会意愿,并在会议通知公告中明确相关安排。
拟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当及时反馈参会情况。债券持有
人未反馈的,不影响其在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参会及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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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与召集人沟通协商,由召集人决定是否调整通知相关事项。
的召开形式、会议地点及拟审议议案内容等事项的,应当最迟于原定债权登记日
前一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会议通知变更公告。
理人认为如不尽快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可能导致持有人权益受损的除外,但应当
确保会议通知时间符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3.3.1 条的约定。
不可抗力的情形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随
意取消。
召集人拟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原则上应不晚于原定债权登记日前一
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取消公告并说明取消理由。
如债券持有人会议设置参会反馈环节,反馈拟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代表的本
次债券未偿还份额不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4.1.1 条约定的会议成立的最
低要求,且召集人已在会议通知中提示该次会议可能取消风险的,召集人有权决
定直接取消该次会议。
成立的最低要求,召集人决定再次召集会议的,可以根据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
持有人的相关意见适当调整拟审议议案的部分细节,以寻求获得债券持有人会议
审议通过的最大可能。
召集人拟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议案再次召集会议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召开
日前 3 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 2 个交易日披露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通知公告,并在公告中详细说明以下事项:
A.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持有人关于拟审议议案的相关意见;
B.本次拟审议议案较前次议案的调整情况及其调整原因;
C.本次拟审议议案通过与否对投资者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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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人数如仍未达到约定要求,召集人后续取消或者
再次召集会议的相关安排,以及可能对投资者权益产生的影响。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债券持有人在现场会议中的签到行为或者在非
现场会议中的投票行为即视为出席该次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所称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债券持有人
会议因故变更召开时间的,债权登记日相应调整。
有人会议规则》第 3.1.3 条约定为相关机构或个人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
必要的协助,在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中促进债券持有人之间、债券持有人与发行
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等进行沟通协商,形成有效
的、切实可行的决议等。
方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上述机构或个人应按照受托管理人或召集人的
要求,安排具有相应权限的人员按时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向债券持有人说
明相关情况,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的询问,与债券持有人进行沟通协商,并明确拟
审议议案决议事项的相关安排。
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
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的资信情况,及时披露跟踪评级报告。
托管理人、其他债券持有人或者其他代理人(以下统称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
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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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持有人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应当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出示能
够证明本人身份及享有参会资格的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出席债券持
有人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出具的载明委
托代理权限的委托书(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并表决的除外)。
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的,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债券持
有人或其代理人参会资格确认方式、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事项。
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理出
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书。
A.召集人介绍召集会议的缘由、背景及会议出席人员;
B.召集人或提案人介绍所提议案的背景、具体内容、可行性等;
C.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针对拟审议议案询问提案人或出席会议的其他
利益相关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
的机构或个人等就属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3.2.3 条约定情形的拟审议议
案进行沟通协商;
D.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程序进行表决。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
机构或人员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债券份额除外:
A.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并范围内子
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公司(仅同受国家控制的除外)等;
B.本次债券的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
C.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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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其他与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开始
前,上述机构、个人或者其委托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应当主动向召集人
申报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有关情况并回避表决。
型进行表决,表决意见不可附带相关条件。无明确表决意见、附带条件的表决、
就同一议案的多项表决意见、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或者出席现场会议但未提交表
决票的,原则上均视为选择“弃权”。
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不能作出决议或者出席会议的持
有人一致同意暂缓表决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
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因网络表决系统、电子通讯系统故障等技术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无法形成决
议的,召集人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会议或者变更表决方式,并及时公告。
交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
待决议事项存在矛盾的议案内容进行特别说明,并将相关议案同次提交债券持有
人会议表决。债券持有人仅能对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否则视为对所有相关
议案投“弃权”票。
(3)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生效
围内的重大事项之一的议案作出决议,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A.拟同意第三方承担本次债券清偿义务;
B.发行人拟下调票面利率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
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C.发行人或其他负有偿付义务的第三方提议减免、延缓偿付本次债券应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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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D.拟减免、延缓增信主体或其他负有代偿义务第三方的金钱给付义务;
E.拟减少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数量或价值,导致剩余抵押/质押等担保物价值
不足以覆盖本次债券全部未偿本息;
F.拟修改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相关约定以直接或间接
实现本款前五项目的;
G.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的相关约定。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2.2 条约定范围内的其他一般事项议案作出决议,
议对
经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
可生效。《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召集人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前款一般事项议案连续召集三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且每次会议出席人数均未达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4.1.1 条约定的会议
召开最低要求的,则相关决议经出席第三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可生效。
义务承继方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但未与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协商达成一
致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授权受托管理人、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符合条件的
债券持有人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提交债券持
有人会议审议。
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要求发行人或增信主体偿付债券本息或履行增信义务、申请
或参与发行人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参与发行人破产和解等事项的仲裁或诉讼,
如全部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全部债券持有人提起
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序;如仅部分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
代表人仅代表同意授权的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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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计算,并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载入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露计
票、监票规则,并于会议表决前明确计票、监票人选。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原则上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披露日
前公开。如召集人现场宣布表决结果的,应当将有关情况载入会议记录。
表决计算结果、会议记录等相关会议材料,召集人等应当配合。
(1)债券持有人会议均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记录,并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
证律师共同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点(如有);
代理人(如有)姓名、身份、代理权限,所代表的本次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及占比,是否享有表决权;
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等就属于《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3.2.3 条约定情形的拟审议议案沟通协商的内容及变更的拟
决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如有);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债券持有人参会资格证明文件、代理人的委
托书及其他会议材料由受托管理人保存。保存期限至少至本次债券债权债务关系
终止后的 5 年。
债券持有人有权申请查阅其持有本次债券期间的历次会议材料,受托管理人
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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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召集人应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
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开形式、召开地点(如有)等;
(3)按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权限范围及会议程序形成的债券
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受托管理人应当积极落实,及时告知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
并督促其进行回复。
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
义务承继方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
约定或有关承诺切实履行相应义务,推进、落实生效决议事项,并及时披露决议
落实的进展情况。相关机构或个人未按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落实债券持有人会
议生效决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债券持有人应当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推动落实债券持
有人会议生效决议有关事项。
(4)债券持有人授权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仲裁、诉讼
或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授权范围及实施安排等要求,
勤勉履行相应义务。受托管理人因提起、参加仲裁、诉讼或破产程序产生的合理
费用,由作出授权的债券持有人承担,或者由受托管理人依据与债券持有人的约
定先行垫付,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受托管理人依据授权仅代表部分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仲
裁、诉讼或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后续明确表示委托受托管
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一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
讼。受托管理人也可以参照《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 4.1.7 条约定,向之前未
授权的债券持有人征集由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受托管理人不得因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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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时间与方式不同而区别对待债券持有人,但非因受托管理人主观原因导致债券
持有人权利客观上有所差异的除外。
未委托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提起、
参加仲裁或诉讼,或者委托、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受托管理人未能按照授权文件约定勤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
讼,或者在过程中存在其他怠于行使职责的行为,债券持有人可以单独、共同或
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七、受托管理人
(一)受托管理人
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且视作同意发行人与受托管理
人签署的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本募集说明书仅列示了本次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
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全文。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全文置备于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二)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签订情况
受托管理人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晟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联系人:陈曲、邓小霞、刘嘉慧
电话:010-80927268
传真:010-80929023
为维护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发行人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与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次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聘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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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督。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募集说明书和《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的约定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受托管理人作为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
(如分期发行)全体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处理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如分期发行)
的相关事务,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1)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强化法治意识、诚信意
识,全面理解和执行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债券市场规范运作和
信息披露的要求。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发行人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及时将相关书面确认意见提供至受托管理
人。
(2)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
付本次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3)发行人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
存储、划转。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达专项账户前与受托管理人以及存放募集
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
发行人不得在专项账户中将本次债券项下的每期债券募集资金与其他债券
募集资金及其他资金混同存放,并确保募集资金的流转路径清晰可辨,根据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的必须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付的偿债资金除外。在本次债券
项下的每期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专项账户不得用于接收、存储、划转其他资金。
(4)发行人应当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如发行
人拟变更募集资金的用途,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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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其
他特定项目的,发行人应当确保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与项目进度相匹配,保证
项目顺利实施。
(5)发行人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应当根据受托管理人的核查要求,按季度及时向受托管理人提供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若涉及)的流水、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
使用的内部决策流程等资料。
若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股权投资、债权投资
等其他特定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转账凭证。
若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的,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
转账凭证、有息债务还款凭证。
若募集资金用于基金出资的,发行人应提供出资或投资进度的相关证明文件
(如出资或投资证明、基金股权或份额证明等),基金股权或份额及受限情况说
明、基金收益及受限情况说明等资料文件等。
若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约定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
其他特定项目的,发行人还应当按季度向受托管理人提供项目进度的相关资料
(如项目进度证明、现场项目建设照片等),并说明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情况是
否与项目进度相匹配,募集资金是否未按预期投入或长期未投入、项目建设进度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预期进度存在较大差异。存续期内项目建设进度与约定
预期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对募集资金的投入和使用计划产生实质影响的,发行人
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应当按季度说明募投项目收益与来源、项目
收益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相关资产或收益是否存在受限及其他可能影响募投
项目运营收益的情形,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项目运营收益实现存在较大不确
定性,发行人应当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6)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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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受
托管理人,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同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责;
大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
为;
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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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或者导致项目预期运营收益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就上述事件通知受托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券本息
安全向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配合受托管理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
料,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触发信息披露义务的,
发行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及后续进展。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项的发生、进展产生较大影响的,
发行人知晓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并配合受托管理人履行相应职责。
(8)发行人应当协助受托管理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取得债权登记日
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9)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需要发行人推进落实的,发行人应当出席债
券持有人会议,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相关方的问询,并就会议决议的落实安排发表
明确意见。发行人单方面拒绝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召开和表决。发行人意见不影响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效力。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其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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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债券投资者披露相关安排。
(10)发行人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应履行如下信用风险管理义务:
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债券还本付息事项;
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及时处置预计或已经违约的债券风险事件;
(11)预计不能偿还本次债券时,发行人应当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按照受
托管理人要求追加偿债保障措施,履行募集说明书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
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与偿债保障措施。
受托管理人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
理人办理。
财产保全措施所需相应担保的提供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提供物的担
保或现金担保;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专业担保公司提供
信用担保;申请人自身信用。
(12)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
并及时通知受托管理人及债券持有人。
后续偿债措施可包括但不限于:部分偿付及其安排、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
期限、由增信主体(如有)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发行人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的,应当及时整改并按照募集说
明书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13)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受托管理人根据募集说明书约
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授权申请处置抵质押物的,发行人应当积极配合并提
供必要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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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本次债券违约风险处置过程中,发行人拟聘请财务顾问等专业机构参
与违约风险处置,或聘请的专业机构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受托管理人,并说
明聘请或变更的合理性。该等专业机构与受托管理人的工作职责应当明确区分,
不得干扰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不得损害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相关聘请行为
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不应存在以各种形式进行利
益输送、商业贿赂等行为。
(15)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且受托管理人被授权加入的,应当
协助受托管理人加入其中,并及时向受托管理人告知有关信息。
(16)发行人应当对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
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
发行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次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
沟通。前述人员发生变更的,发行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受托管理人。
(17)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
成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
管理协议》项下应当向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8)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交易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
人。
(19)发行人应当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4.21款的规定向受托管理人
支付本次债券受托管理报酬和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需要发行
人支付的额外费用。
受托管理人因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申请财产保全、实现担保物权、提起诉
讼或仲裁、参与债务重组、参与破产清算等受托管理履职行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由发行人承担。发行人暂时无法承担的,相关费用可由持有人进行垫付,垫付方
有权向发行人进行追偿。
(20)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
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如存在违反或可能违反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条款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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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应当及时采取救济措施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1)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
配备充足的具备履职能力的专业人员,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有权按照实际工作需要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按
照实际工作需要查询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2)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觉强化
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全面理解和执行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债
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受托管理人应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对发行人定期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签署情况。
(3)受托管理人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增信主体(如
有)的资信状况、信用风险状况、担保物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投资者权益保
护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与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
核查:
(如有)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的诉讼仲裁、处罚处分、诚信信息、媒体报道等内容;
护条款的执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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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具体事由的,受托管理人可以不限于固定频率对发行人与增信主体(如
有)进行核查。涉及增信主体(如有)的,发行人应当给予受托管理人必要的支
持。
(4)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进行
监督,并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达专项账户前与发行人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
监管协议。
受托管理人应当监督本次债券项下的每期债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是否
存在与其他债券募集资金及其他资金混同存放的情形,并监督募集资金的流转路
径是否清晰可辨,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约定的必须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支付的
偿债资金除外。在本次债券项下的每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若发现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存在资金混同存放的,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进行整改和纠正。
(5)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季度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
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募集资金按约定使用完毕
的除外。
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流水、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
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决策流程,核查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若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股权投资、债权投资
等其他特定项目的,受托管理人应定期核查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凭证包括但不限于
合同、发票、转账凭证。
若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的,受托管理人应定期核查的募集资金的使用
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转账凭证、有息债务还款凭证。
若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者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其他
特定项目的,受托管理人还应当按季度核查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情况是否与项目
进度相匹配,项目运营效益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集资金是否未按预期投入
或长期未投入、项目建设进度与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或募集说明书披露的预期进度
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实际产生收益是否符合预期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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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运营收益的事项。债券存续期内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
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受托管理人
应当至少每年对项目建设进展及运营情况开展一次现场核查。
募集资金使用存在变更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核查募集资金变更是否履行了法
律法规要求、募集说明书约定和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流程,
并核查发行人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受托管理人发现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存在违法违规的,应督促发行人进行整改,
并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的主要内容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全文,并应当通过监管机构认可的方式,向债
券投资者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
要向债券投资者披露的重大事项。
(7)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约
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按规定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8)出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 3.7 条情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
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或者增信主体(如有),要
求发行人或者增信主体(如有)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根据
《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要求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
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9)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
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10)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影响偿债能力和投资者权益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及时、公
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督导发行人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利
益。受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期债券偿付相
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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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11)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对本次债券特殊发行事项的持续关注
义务,并在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该义务的履行情况,包括本次债券续期
情况、利息递延情况、强制付息情况以及本次债券是否仍计入权益等与本次债券
可续期条款相关的事项。
(12)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本次债券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偿
债保障措施,督促发行人等履行募集说明书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投资者
权益保护机制与偿债保障措施,或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担保提供方
式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因发行人追加偿债保障措施或履行约定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与偿债保障
措施、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产生的费用由发行人承担,发行人暂时无法
承担的,相关费用可由持有人进行垫付,垫付方有权向发行人进行追偿。受托管
理人无承担或垫付义务。
(1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
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4)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设定担保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次债券发行前或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增信措施
有效期内妥善保管。
(15)受托管理人应当至少在本次债券每次兑付兑息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了
解发行人的偿债资金准备情况与资金到位情况。受托管理人应按照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要求滚动摸排兑付风险。
(16)发行人不能偿还本次债券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主体
(如有)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和承诺。发行人不能
按期兑付债券本息或出现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违约事件影响发行人按时兑付
债券本息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
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仲裁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或者代表债券持
有人申请处置抵质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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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管理人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的,担保物因形势变化发生价值减损或灭失
导致无法覆盖违约债券本息的,受托管理人可以要求再次追加担保。
(17)发行人成立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的,受托管理人有权接受全部或部
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参加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
(18)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
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权
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9)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
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
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本期债券债权
债务关系终止后二十年。
(20)除上述各项外,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约定。
(2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
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
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22)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
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约定,就《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服务,受托管理人收取
的受托管理报酬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将以后续补充协议进行明确。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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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
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深交所披露上一年度的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计入权益等相关事项;
措施。
(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以下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
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发现发行人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配合
受托管理工作的,且经提醒后仍拒绝补充、纠正,导致受托管理人无法履行受托
管理职责,受托管理人可以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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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说明上述情形的具体情况、可能产生的影响、受
托管理人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有)等。
(1)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将通过以下措施管理可能存在的
利益冲突情形及进行相关风险防范:
自营或作为代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参与各类经营业务活动时,可能存在不
同业务之间的利益或职责冲突,进而导致与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项下的职责产生利益冲突。相关利益冲突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之间,
一方持有对方或互相地持有对方股权或负有债务;
墙制度指引》等监管规定及其内部有关信息隔离的管理要求,通过业务隔离、人
员隔离、物理隔离、信息系统隔离以及资金与账户分离等隔离手段,防范发生与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受托管理人作为受托管理人履职相冲突的情形、披露
已经存在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并在必要时按照客户利益优先和公平对待客户的原
则,适当限制有关业务;
的约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发行人以及
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认可受托管理人在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服务之目
的而行事,并确认受托管理人(含其关联实体)可以同时提供其依照监管要求合
法合规开展的其他业务活动(包括如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直接投资、研究、证
券发行、交易、自营、经纪活动等),并豁免受托管理人因此等利益冲突而可能
产生的责任。
发行人发现与受托管理人发生利益冲突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受托管理人。
(2)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且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
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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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乙双方违反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债券持有
人可依法提出赔偿申请。
(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
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受托管理人的,自
新的受托管理协议生效之日,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
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新
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证券业协会报告。
(3)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
毕工作移交手续。
(4)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
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受托管理人
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见本章节“五、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之“(一)违约情形及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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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电话:010-88005006、0755-81982672
传真:010-88005099
项目联系人:郭睿、刘晓亚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法定代表人:王晟
电话:010-80927268
传真:010-80929023
项目联系人:陈曲、邓小霞、刘嘉慧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段文务
电话:0755-81682808
传真:0755-81682808
项目联系人:王恺麟、李宝嘉、郑乃源、张志明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8
负责人:颜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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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5-82789766
传真:0755-82789577
经办律师:文梁娟、王浩
(五)会计师事务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钟建国
电话:020-37600380
传真:020-37606120
经办会计师:燕玉嵩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维、肖厚发
电话:0755-82528870
传真:0755-82528870
经办会计师:欧昌献、曾光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2 号院 2 号楼 17 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电话:010-85679696
传真:010-85679228
经办分析师:潘岳辰、汪海立
(七)申请上市交易服务场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
理事长:沙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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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275
(八)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负责人:汪有为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子公司银河金汇证券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 23,200 股 A 股股票;发行人持有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 488,276 股,持有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公司债
券面值共计 0.8 亿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发行的债券面值
合计 7.10 亿元,其中直接持有“23 国证 13”“24 国证 09”“25 国证 01”,持
仓面值分别为 1 亿元、1.9 亿元、1.2 亿元,并通过“建信安鑫 1 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间接持有“24 国证 04”“24 国证 05”,持仓面值分别为 2 亿元、1 亿元;
发行人持有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总
计 36,244 股,持有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国投转债”及公司债券
面值分别为 2.48031 亿元及 0.10 亿元。
除上述情况,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 1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确认
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518Z0533号)的内容无
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
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欧昌献 曾光
沈仲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刘维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在本次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发行人和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
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兴盛街 6 号;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电话:010-88005006、0755-81982672
传真:010-88005099
联系人:郭睿、刘晓亚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电话:010-80927268
传真:010-80929023
项目联系人:陈曲、邓小霞、刘嘉慧
此外,投资者可以自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国信证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
2025月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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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东风转债上涨0.75%,转股溢价率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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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利柏转债上涨1.77%,转股溢价率4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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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利群转债下跌0.01%,转股溢价率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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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天路转债下跌1.38%,转股溢价率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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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紫银转债下跌0.14%,转股溢价率4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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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锡振转债上涨2.53%,转股溢价率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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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子洁能: 关于提前赎回西子转债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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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政策陆续落地 内地企业赴港上市积极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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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家居上市公司逾半数披露ESG报告 碳排放数据“半遮面” 环保投入差距悬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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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股份: 关于提前赎回海亮转债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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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做市动作频频 券商积极探索服务科创债市场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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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指重回3400点 大金融板块集体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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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0份估值提升计划出炉 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再出实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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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通知》——完善境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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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天奈转债上涨3.57%,转股溢价率1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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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奥维转债上涨1.98%,转股溢价率13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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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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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20CM涨停 控股股东被6.69亿清仓潘异将成实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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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更大力度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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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国投转债下跌0.57%,转股溢价率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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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南航转债上涨0.54%,转股溢价率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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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美诺转债下跌1.93%,转股溢价率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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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精达转债下跌4.4%,转股溢价率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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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韦尔转债下跌0.68%,转股溢价率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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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能动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进展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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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伟24转债下跌0.36%,转股溢价率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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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益丰转债下跌0.34%,转股溢价率5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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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 关于“宏川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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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巨星转债下跌0.86%,转股溢价率4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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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宏科技: 关于提前赎回华宏转债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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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凌钢转债下跌0.08%,转股溢价率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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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硅产业拟70亿元收购关联亏损资产 无业绩承诺恐埋商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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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及“国城转债”信用等级被下调,管理能力及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等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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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灵深瞳新股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只有营收,该数据已连降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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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旅游上市公司拟再融资投建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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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看待小市值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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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金轮转债下跌6.17%,转股溢价率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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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面发力筑牢“稳股市”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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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改善 外资机构唱多中国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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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得直、答得实 陕西辖区上市公司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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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修订完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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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上市规则迭代升级 与A股科创板形成互补式融资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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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珀莱转债上涨0.24%,转股溢价率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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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苏利转债下跌1.76%,转股溢价率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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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密卫转债下跌1.49%,转股溢价率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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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合理?业绩真实? 一批北交所拟上市公司被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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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中国就是投资未来!境内外机构热议投资中国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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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向深耕”与“全栈发展”并举 科创类公司定增募资聚焦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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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地: 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相关公司债募集资金和偿债保障专项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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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子洁能: 关于提前赎回西子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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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振华转债上涨2.38%,转股溢价率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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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福立转债上涨0.81%,转股溢价率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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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浩瀚转债下跌0.95%,转股溢价率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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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赛特转债下跌3.83%,转股溢价率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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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航宇转债上涨1.37%,转股溢价率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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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旺能转债下跌0.38%,转股溢价率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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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汽配企业年报亮眼 掘金汽车产业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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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服务新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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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装: 关于中装转2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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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淼科技: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富淼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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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亮股份: 关于提前赎回海亮转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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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申股份: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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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股业绩与估值现“剪刀差” 市场向好或驱动板块迎来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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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 紧盯“关键少数”和“看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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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司法保障迎纲领性文件 释放投资者保护积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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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北交易所修订发布重组审核规则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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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天23转债上涨0.54%,转股溢价率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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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首率团访问中东首携内地企业,双登集团借力政企合作出海抢占全球市场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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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六成营收依赖两大客户 建邦高科冲击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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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用好用足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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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新规的威力正在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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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年度评选十大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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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快准狠打击证券期货违法违规 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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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绿动转债上涨0.12%,转股溢价率5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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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彤程转债上涨1.42%,转股溢价率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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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科达转债上涨0.11%,转股溢价率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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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航宇转债上涨0.67%,转股溢价率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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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运通: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聘请资信评级机构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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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聚合转债上涨0.75%,转股溢价率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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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企业估值 A股公司数据资产“入表”提速扩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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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技术”双轮驱动 上市公司加速掘金AR/VR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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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融法院:进一步加大对违法主体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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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证监会联合发布指导意见 夯实资本市场司法保障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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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障资本市场改革发展 23条意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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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追“首恶” 证监会加大对造假公司直接责任人员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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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引导上市公司以现金分红、回购注销等方式回馈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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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公告 一批上市公司“摘星脱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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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银行: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时“常银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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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盛泰转债下跌4.48%,转股溢价率5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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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材科技: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东材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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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后年度净利首次下滑 比音勒芬失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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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投资者为本 筑牢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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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多线并举”加大入市力度 有望增配中证A500指数成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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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午后拉升,沪指收复3400点:大金融发力,两市成交超1.3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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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问六答”揭秘投资者维权现状 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仍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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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密集调研50多家人形机器人产业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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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闻泰转债上涨0.72%,转股溢价率2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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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华安转债下跌0.72%,转股溢价率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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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绿动转债上涨0.13%,转股溢价率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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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金能转债下跌0.07%,转股溢价率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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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柳药转债上涨0.21%,转股溢价率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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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皓元转债下跌2.53%,转股溢价率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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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华体转债上涨1.66%,转股溢价率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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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浦发转债上涨0.16%,转股溢价率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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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宏发转债上涨0.18%,转股溢价率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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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A到H:政策协同下港股IPO生态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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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并购重组多点开花 产业并购瞄准新兴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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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三大股指涨跌互现:银行股领涨,两市成交129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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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5月调研逾千家上市公司 三大行业投资机遇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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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李药业与巴西卫生部签署PDP项目合作承诺书 共筑中巴生物医药合作新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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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山玻转债上涨0.09%,转股溢价率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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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瑞科转债下跌0.34%,转股溢价率1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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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金能转债下跌1.75%,转股溢价率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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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华锐转债上涨0.3%,转股溢价率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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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凌钢转债上涨1.44%,转股溢价率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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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芳源转债上涨0.29%,转股溢价率27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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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嘉诚转债上涨0.36%,转股溢价率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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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芯海转债上涨0.44%,转股溢价率7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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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信超导冲刺科创板年内第三家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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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举行“四海扬帆”主题业绩说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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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态电池量产节奏加快 上市公司密集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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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利泰股东内斗下的ST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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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港股携手反弹 机构坚定看好中国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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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京源转债上涨1.4%,转股溢价率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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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抓AI与算力风口 深市通信企业共话产业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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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政策加力提振市场情绪 短期科技行情仍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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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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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金融向绿” 券商ESG战略赋能“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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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市公司一季报“含新量”看中国经济发展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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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八条”后百单产业并购发布 助力上市公司驶入发展“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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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润达转债下跌0.93%,转股溢价率2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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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众和转债上涨0.81%,转股溢价率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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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族网络: 关于游族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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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金铜转债上涨0%,转股溢价率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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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新23转债上涨0.26%,转股溢价率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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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阿拉转债下跌0.21%,转股溢价率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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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芯能转债上涨0.31%,转股溢价率7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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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睿创转债上涨0.74%,转股溢价率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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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富淼转债上涨1.12%,转股溢价率1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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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长汽转债上涨0.58%,转股溢价率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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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华懋转债下跌3.74%,转股溢价率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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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晶科转债上涨2.02%,转股溢价率6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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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浩瀚转债下跌0.61%,转股溢价率4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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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攻坚与商业转化共振 科创板生物医药企业打造高质量发展强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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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形机器人板块再度走强 私募掘金热情高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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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发布 房地产板块普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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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志邦转债上涨0.44%,转股溢价率4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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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和邦转债上涨0.34%,转股溢价率2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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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清源转债下跌0.54%,转股溢价率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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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华兴转债上涨0.47%,转股溢价率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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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发股仁度生物某股东拟询价转让 上市即巅峰募7.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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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申购:汉邦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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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5月开门红 泛科技主线集体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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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布局加仓一季报绩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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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泉集团: 圣泉集团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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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化解成效显现 年内已有5家风险警示公司“摘星脱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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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精特新企业提质进行时 多层次资本市场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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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控一季度盈利117亿元,同比增长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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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2024年净利同比下滑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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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臻股份年报解读:以ESG为锚点构建绿色增长极 技术领航光伏边框行业新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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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动能澎湃 深市公司2024年业绩稳健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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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锂矿“双雄”开局业绩PK:从巨亏中崛起,或深陷泥淖谋求多元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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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桶油”一季度净赚966亿元:业绩分化加剧,有人欢喜有人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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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龙大转债上涨0.28%,转股溢价率9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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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天奈转债上涨0.95%,转股溢价率16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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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博瑞转债下跌1.74%,转股溢价率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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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57岁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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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三家公司完成IPO辅导备案 两家欲登陆北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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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七成科创板公司2024年营收增长 285家营收创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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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坚决拥护党中央对王建军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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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三大股指涨跌互现:3343股收涨 两市成交超1.1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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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猪企一季度同比均实现扭亏为盈,营收同比均实现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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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向资金年内净买入额超6000亿港元 创历史同期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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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生物: 浙江花园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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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025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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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生物: 关于召开花园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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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太在意股票涨停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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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新规后首个年报季 组合类财务退市指标“亮剑”显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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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5300家“交卷” 近七成实现盈利 A股上市公司2024答卷彰显经济发展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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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上市公司年报扫描 入境游有望带来新发展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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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前夕多地发放消费券 激发市场消费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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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利群转债下跌0.58%,转股溢价率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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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禾丰转债上涨0.27%,转股溢价率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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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长汽转债下跌0.05%,转股溢价率9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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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金田转债上涨0.93%,转股溢价率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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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旗滨转债下跌0.98%,转股溢价率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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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利柏转债下跌0.07%,转股溢价率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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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华友转债下跌1.84%,转股溢价率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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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奥锐转债上涨0.74%,转股溢价率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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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股份: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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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禹节水: 关于大禹转债赎回实施暨即将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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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联创转债上涨0.51%,转股溢价率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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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数字经济“筑基” 深市通信企业竞逐AI与算力新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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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蓝天转债下跌0.01%,转股溢价率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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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旺能转债上涨0.46%,转股溢价率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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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修订发布三项指引 提升证券行业会计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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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分析师坚定看好A股后市行情 预计5月份是布局良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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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达通二次冲刺港股背后:现金流连年吃紧 经营真实情况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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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赫达: 关于赫达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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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晨丰转债下跌0.29%,转股溢价率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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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七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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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众和转债上涨0.5%,转股溢价率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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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南药转债下跌0.18%,转股溢价率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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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天润转债下跌0.98%,转股溢价率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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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巨星转债上涨0.08%,转股溢价率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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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合顺转债下跌0.8%,转股溢价率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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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持续显效 超450家上市公司已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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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奥锐转债下跌0.02%,转股溢价率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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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 关于东杰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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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克创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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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票面利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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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利柏转债上涨1.3%,转股溢价率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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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克创新: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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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邦股份: 关于债券持有人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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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个月券商上调77家公司评级 比亚迪获评94次“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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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国投转债上涨1.05%,转股溢价率4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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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华海转债上涨0.09%,转股溢价率9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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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优新材: 关于“海优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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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洪城转债上涨1.53%,转股溢价率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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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精工转债上涨0.27%,转股溢价率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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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晶能转债上涨0.84%,转股溢价率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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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天23转债上涨0.5%,转股溢价率8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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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睿创转债上涨0.26%,转股溢价率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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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博合金: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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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南航转债上涨0.19%,转股溢价率3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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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天创转债上涨0.02%,转股溢价率3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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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宏辉转债下跌0.13%,转股溢价率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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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新乳转债上涨1.26%,转股溢价率3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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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伟24转债上涨0.6%,转股溢价率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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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柳药转债下跌0.59%,转股溢价率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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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甬金转债上涨0.55%,转股溢价率7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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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苏利转债上涨0.35%,转股溢价率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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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华友转债上涨1.07%,转股溢价率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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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公路: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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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晶科转债上涨0.08%,转股溢价率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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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富春转债上涨5.91%,转股溢价率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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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正川转债下跌0.14%,转股溢价率1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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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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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明新转债上涨1.63%,转股溢价率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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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士康: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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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询长跑两年 技源集团携三大疑点迎考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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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出台培育方案 推动资本持续“滴灌”专精特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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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冠宇转债下跌0.25%,转股溢价率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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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奕瑞转债下跌0.67%,转股溢价率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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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清源转债下跌1.17%,转股溢价率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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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华康转债下跌0.71%,转股溢价率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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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阿拉转债下跌1.67%,转股溢价率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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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业绩说明会直面市场关切 聚焦一流投行建设、市值管理等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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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华海转债下跌0.02%,转股溢价率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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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台21转债下跌0.28%,转股溢价率9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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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富春转债下跌0.37%,转股溢价率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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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股份: 关于提前赎回博汇转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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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南航转债下跌0.38%,转股溢价率3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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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福新转债下跌0.73%,转股溢价率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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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立昂转债下跌0.21%,转股溢价率6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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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锋股份: 关于“华锋转债”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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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铸管: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及收回相关债权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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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齐翔转2下跌0.7%,转股溢价率2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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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0日景兴转债下跌3.95%,转股溢价率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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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版本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 试点政策拟推广至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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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率逐年走低 昂瑞微闯关科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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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诚精密: 关于“联诚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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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微芯转债上涨6.78%,转股溢价率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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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福新转债下跌0.44%,转股溢价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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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新港转债下跌0.37%,转股溢价率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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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山石转债下跌0.51%,转股溢价率2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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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峰汽车: 关于实施“泉峰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最后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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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市券商数智化“战报”:8家头部券商信息技术投入均超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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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春秋转债下跌0.58%,转股溢价率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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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科达转债下跌1.15%,转股溢价率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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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特纸转债下跌0.83%,转股溢价率3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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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洽洽转债下跌1.1%,转股溢价率18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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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鸿路转债下跌1.11%,转股溢价率9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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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立讯转债下跌0.24%,转股溢价率8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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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富春转债下跌2.1%,转股溢价率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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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对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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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立讯转债上涨0.23%,转股溢价率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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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双良转债下跌0.63%,转股溢价率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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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2025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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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江新材: 关于提前赎回“楚江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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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沪工转债上涨0.31%,转股溢价率4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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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奥佳转债上涨0.37%,转股溢价率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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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恩捷转债上涨1.7%,转股溢价率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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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蓉环境: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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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应急: 关于提前赎回应急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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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龙大转债上涨0.59%,转股溢价率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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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创业板第二家 山大电力迎考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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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市行动形成合力 A股三大股指集体拉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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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扬芯片: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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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山玻转债下跌0.17%,转股溢价率8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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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立讯转债上涨0.03%,转股溢价率8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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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洁美转债下跌0.31%,转股溢价率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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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一季度“喜报”频传 折射中国经济基本面暖意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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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合兴转债下跌0.59%,转股溢价率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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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晨丰转债上涨0%,转股溢价率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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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锡振转债下跌1.43%,转股溢价率4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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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联创转债下跌0.47%,转股溢价率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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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利群转债上涨0.29%,转股溢价率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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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东风转债上涨0.25%,转股溢价率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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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宏辉转债下跌0.07%,转股溢价率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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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佳力转债下跌0.4%,转股溢价率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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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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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 关于“闻泰转债”2025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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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尔化学拟购山东汇盟 标的曾有意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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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博23转债上涨0.75%,转股溢价率1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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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上声转债上涨0.45%,转股溢价率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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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金宏转债上涨0.7%,转股溢价率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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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山石转债上涨0.13%,转股溢价率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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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家悦转债上涨0.51%,转股溢价率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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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彤程转债上涨1.86%,转股溢价率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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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洁特转债上涨0.35%,转股溢价率2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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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江山转债上涨0.29%,转股溢价率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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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华锐转债上涨2.8%,转股溢价率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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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灵康转债上涨0.22%,转股溢价率7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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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神马转债上涨0.91%,转股溢价率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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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微芯转债上涨0.54%,转股溢价率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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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宏辉转债上涨1.72%,转股溢价率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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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兴发转债上涨0.58%,转股溢价率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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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 提前赎回川恒转债实施暨即将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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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帐篷撑起大市场 上市公司掘金万亿元露营经济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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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旺能转债上涨0.54%,转股溢价率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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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天创转债下跌0.56%,转股溢价率3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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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润达转债上涨3.81%,转股溢价率2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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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华特转债上涨0.19%,转股溢价率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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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交建转债上涨0.04%,转股溢价率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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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侨银转债上涨0.22%,转股溢价率7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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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国力转债上涨0.78%,转股溢价率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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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洁美转债上涨0.27%,转股溢价率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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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众和转债下跌0.78%,转股溢价率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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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伟24转债下跌0.75%,转股溢价率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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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华阳转债下跌0.3%,转股溢价率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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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志邦转债下跌0.52%,转股溢价率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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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清源转债上涨4.26%,转股溢价率1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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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精工转债上涨0.19%,转股溢价率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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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嘉诚转债下跌0.4%,转股溢价率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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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金23转债下跌0.64%,转股溢价率1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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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福蓉转债下跌1.56%,转股溢价率1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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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景23转债上涨2.89%,转股溢价率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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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造船叠加联盟博弈 集运行业头部企业竞争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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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博22转债上涨0.06%,转股溢价率17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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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4日利扬转债下跌0.84%,转股溢价率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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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平煤转债上涨0.58%,转股溢价率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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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春23转债上涨0.69%,转股溢价率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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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通22转债上涨0.84%,转股溢价率9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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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开展2025年3·15投资者保护教育宣传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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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江山转债下跌0.25%,转股溢价率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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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 关于提前赎回精锻转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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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正川转债上涨0.14%,转股溢价率15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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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皖天转债下跌0.16%,转股溢价率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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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彤程转债下跌0.73%,转股溢价率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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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禾丰转债下跌0.01%,转股溢价率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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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美诺转债下跌0.32%,转股溢价率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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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凤21转债下跌0.25%,转股溢价率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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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巨星转债上涨1.43%,转股溢价率4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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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凌钢转债上涨0.66%,转股溢价率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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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福22转债下跌0.73%,转股溢价率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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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韦尔转债上涨0.22%,转股溢价率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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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隆22转债上涨1.77%,转股溢价率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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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润达转债下跌1.46%,转股溢价率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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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兴森转债下跌0.15%,转股溢价率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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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路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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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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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优化布局 年内37家券商分支机构已“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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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烽火转债下跌0.74%,转股溢价率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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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豪24转债上涨1.04%,转股溢价率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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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保隆转债上涨0.6%,转股溢价率2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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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合顺转债上涨0.39%,转股溢价率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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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蓝天转债上涨0.34%,转股溢价率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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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宏柏转债上涨0%,转股溢价率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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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金铜转债下跌0.01%,转股溢价率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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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伟24转债上涨0.82%,转股溢价率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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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声迅: 关于声迅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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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起帆转债上涨0.17%,转股溢价率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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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山玻转债上涨1.31%,转股溢价率7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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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日永和转债下跌0.41%,转股溢价率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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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翔腾达: 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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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立昂转债下跌0.53%,转股溢价率6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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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福新转债下跌2.81%,转股溢价率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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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联诚转债下跌1.24%,转股溢价率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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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楚江转债下跌3.16%,转股溢价率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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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东亚转债下跌0.86%,转股溢价率2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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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 代表委员建言从三方面提升A股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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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更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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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福蓉转债上涨0.4%,转股溢价率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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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洛凯转债下跌0.08%,转股溢价率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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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新乳转债上涨0%,转股溢价率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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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陆通: 关于欧通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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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科技: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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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景23转债上涨2.64%,转股溢价率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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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投能源: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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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旺能转债上涨0.17%,转股溢价率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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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爱玛转债上涨0.6%,转股溢价率3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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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升24转债上涨0.02%,转股溢价率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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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信用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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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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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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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青农转债上涨0.77%,转股溢价率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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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定增市场暖意渐浓 上市公司加码新技术提升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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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神马转债下跌0.31%,转股溢价率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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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华设转债上涨0.28%,转股溢价率2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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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晶科转债上涨0.81%,转股溢价率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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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科技: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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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 提前赎回川恒转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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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源股份: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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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亚智能: 关于本次不提前赎回华亚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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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源股份: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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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丹科技: 关于提前赎回金丹转债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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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峰汽车: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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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航股份: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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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 关于美锦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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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阳科技: 关于提前赎回“天阳转债”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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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博22转债上涨0.25%,转股溢价率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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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奥锐转债下跌0.03%,转股溢价率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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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美诺转债上涨1.23%,转股溢价率5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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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连横”开启并购重组新局 上市公司质量向“高”而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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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宏发转债上涨0.89%,转股溢价率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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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华阳转债上涨0.79%,转股溢价率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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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华锐转债上涨0.73%,转股溢价率6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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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海优转债上涨0.21%,转股溢价率3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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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山石转债上涨0.52%,转股溢价率8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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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研究所凭人才“增量”寻转机 行业分析师人数已超55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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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莱克转债上涨1.09%,转股溢价率6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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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天路转债上涨5.2%,转股溢价率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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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微科技: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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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金能转债下跌0.02%,转股溢价率6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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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 关于广泰转债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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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伟测转债下跌1.13%,转股溢价率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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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好客转债下跌0.14%,转股溢价率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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钙钛矿光伏电池产业化提速 多家A股公司已深度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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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家电上市公司去年业绩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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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行业锚定一流投资银行目标 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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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券商十位首席经济学家热议“稳市机制” 资本市场投融资体制改革进入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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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绿动转债上涨0.31%,转股溢价率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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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佳力转债上涨0.17%,转股溢价率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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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美诺转债下跌0.36%,转股溢价率7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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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塞力转债上涨1.74%,转股溢价率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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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常银转债上涨0.04%,转股溢价率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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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园: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李子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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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墙股份: 关于红墙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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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钢构: 精工钢构关于“精工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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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贵燃转债上涨0.08%,转股溢价率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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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宏发转债上涨0.14%,转股溢价率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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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风语转债下跌0.95%,转股溢价率4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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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中贝转债下跌0.9%,转股溢价率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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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升24转债上涨0%,转股溢价率1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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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合兴转债下跌0.71%,转股溢价率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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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彩资源: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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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新乳转债上涨1.26%,转股溢价率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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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洁美转债上涨0.28%,转股溢价率6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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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天路转债上涨0.41%,转股溢价率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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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旺能转债上涨0.19%,转股溢价率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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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集团: 关于垒知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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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高测转债上涨2.9%,转股溢价率3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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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爱迪转债下跌0.89%,转股溢价率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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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旺能转债下跌0.08%,转股溢价率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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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会通转债下跌2.53%,转股溢价率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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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国力转债下跌0.06%,转股溢价率2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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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国投转债上涨0.25%,转股溢价率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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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清:强化资本市场在推动新型工业化中的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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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精达转债下跌4.28%,转股溢价率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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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苏利转债上涨2.11%,转股溢价率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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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华海转债上涨0.18%,转股溢价率1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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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台21转债上涨0.09%,转股溢价率9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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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烽火转债下跌0.49%,转股溢价率2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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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鹰19转债上涨0%,转股溢价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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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洁美转债下跌0.01%,转股溢价率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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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建工转债上涨0.32%,转股溢价率3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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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新乳转债下跌1.07%,转股溢价率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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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泰格: 关于纽泰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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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白电转债上涨1.35%,转股溢价率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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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起帆转债上涨0.41%,转股溢价率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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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金能转债上涨0.04%,转股溢价率5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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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特纸转债上涨0.08%,转股溢价率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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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精工转债上涨0.03%,转股溢价率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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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通22转债上涨0.16%,转股溢价率13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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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爱迪转债上涨1.33%,转股溢价率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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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华海转债上涨0.16%,转股溢价率10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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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双良转债上涨0.04%,转股溢价率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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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三房转债下跌0.69%,转股溢价率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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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神马转债上涨0.15%,转股溢价率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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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 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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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帅股份: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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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机集团: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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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盛泰转债上涨0.48%,转股溢价率7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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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浦发转债下跌0.09%,转股溢价率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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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聚合转债上涨1.17%,转股溢价率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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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众和转债上涨0.2%,转股溢价率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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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永和转债上涨0.27%,转股溢价率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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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华海转债下跌0.41%,转股溢价率10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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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瑞达转债上涨0.49%,转股溢价率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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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富春转债上涨0.77%,转股溢价率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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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泵业: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时“大元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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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搏尔: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英搏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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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彩资源: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优彩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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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中国市场、加仓中国资产 全球资本流动天平向中国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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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回暖信心增强 节后上市公司频揽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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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券商看后市|A股当前仍处春季躁动,积极把握做多窗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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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广大转债上涨0.12%,转股溢价率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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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建龙转债上涨0.49%,转股溢价率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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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新致转债上涨4.69%,转股溢价率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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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锂科转债上涨0.14%,转股溢价率2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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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奕瑞转债上涨0.27%,转股溢价率5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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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华特转债上涨0.58%,转股溢价率9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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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会通转债上涨2.95%,转股溢价率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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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瑞机器: 关于因权益分派调整“泰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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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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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天业转债下跌0.35%,转股溢价率7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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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宏发转债上涨0.19%,转股溢价率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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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海亮转债下跌0.02%,转股溢价率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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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冠盛转债下跌0.69%,转股溢价率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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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闻泰转债下跌0.26%,转股溢价率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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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特纸转债下跌0.22%,转股溢价率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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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洽洽转债上涨0.13%,转股溢价率18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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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嘉泽转债下跌0.26%,转股溢价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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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宏川转债下跌0.18%,转股溢价率9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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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华海转债上涨0.18%,转股溢价率1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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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联诚转债上涨0.06%,转股溢价率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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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南航转债下跌0.01%,转股溢价率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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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盛泰转债下跌0.04%,转股溢价率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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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东风转债下跌1.35%,转股溢价率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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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测标准: 关于信测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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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齐鲁转债下跌0.56%,转股溢价率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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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平煤转债下跌0.48%,转股溢价率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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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时: 关于“东时转债”可选择回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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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新材: 福莱新材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时调整“福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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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能科技: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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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兴发转债下跌0.45%,转股溢价率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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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南航转债下跌0.39%,转股溢价率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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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金诚转债上涨0.25%,转股溢价率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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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李子转债下跌0.29%,转股溢价率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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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杭银转债下跌0.37%,转股溢价率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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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珀莱转债下跌0.78%,转股溢价率3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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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佳力转债下跌0.1%,转股溢价率5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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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美诺转债上涨0.11%,转股溢价率1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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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华正转债下跌1.26%,转股溢价率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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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灵康转债上涨0.28%,转股溢价率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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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精达转债上涨1.03%,转股溢价率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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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品牌业绩集体下滑,门店数量负增长——现在的卤味不“吃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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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龙头券商“成绩单”放榜 百亿元净利润公司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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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市:宏工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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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家A股公司累计披露贷款金额上限近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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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将“戴帽”:连续5年亏损 预重整期延长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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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福天拟收购尚未开展经营的关联方资产 高负债加码新能源产业前景承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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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之杰IPO“注册生效”,仍有部分疑问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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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内生动力持续修复 机构看好消费股趋势性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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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价上涨叠加产能扩张 多家黄金上市公司一季度业绩报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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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为科技2024年预亏近1.35亿元 拟以2.7亿元估值出售控股子公司为回笼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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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家汽车零部件上市公司一季度业绩预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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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椰子水母公司冲刺港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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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协同发力 筑牢稳市制度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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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内销、提价格、化风险 上市公司灵活应对关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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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资本市场“科技叙事”:向新、向智、向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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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拟斥资5亿-10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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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材板块多点开花 A股市场普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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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外资机构发声:多重优势支撑中国市场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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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绪显著回暖 A股港股演绎大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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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路增量资金持续集结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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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加强两融风险监测 当前两融风险整体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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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券商、基金真金白银溢价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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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生天合2024下半年业绩猛增、经营现金流转正,多家客户供应商重叠拷问招股书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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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看好A股 机构纷纷入场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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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金白银回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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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平准基金领衔 稳股市吹响集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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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平准基金”将果断出手 增持各类E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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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信号明确 “A+H”上市阵营不断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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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能拟在乌兹别克斯坦投建两风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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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股市集体低开:日经225指数跌幅已超6% 韩国综合指数跌近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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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加力支持优质民营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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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讲故事”到“算数据”:赴港上市企业迎气候强制信披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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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北交易所分别发布实施细则 加强程序化交易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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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欧美股市全线大跌 美股总市值蒸发超45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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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公司一季度业绩预喜 最高增逾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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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A股并购重组持续活跃 巨额并购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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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赛特转债下跌1.23%,转股溢价率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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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掘金银发经济 AI赋能智慧养老产品落地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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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连续42个交易日成交额破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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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券商年内首份特别分红方案亮相 全行业积极制定并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相关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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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DF概念今日表现活跃 金明精机、黑猫股份盘中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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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首季发布247条项目中标公告 电力、基建领域多点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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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证监会立案 皇氏集团烦恼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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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团发展 A股公司开启“战略合作”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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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侨银转债下跌0.01%,转股溢价率8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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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节能转债上涨0.04%,转股溢价率3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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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旗滨转债上涨0.13%,转股溢价率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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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正裕转债下跌0.12%,转股溢价率1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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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柳药转债上涨0.59%,转股溢价率3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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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荣泰转债下跌1.27%,转股溢价率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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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福新转债上涨2.01%,转股溢价率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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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齐鲁转债上涨0.61%,转股溢价率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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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东材转债下跌0.28%,转股溢价率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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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聚合转债上涨0.11%,转股溢价率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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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长汽转债上涨0.08%,转股溢价率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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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东时转债上涨3%,转股溢价率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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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齐翔转2下跌0.39%,转股溢价率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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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金轮转债上涨0.48%,转股溢价率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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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富春转债下跌0.15%,转股溢价率3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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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洽洽转债上涨0%,转股溢价率1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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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大、比例高、频次稳 沪深两市2024年年报分红金额已达95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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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法兰转债上涨0.79%,转股溢价率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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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荣23转债上涨0.65%,转股溢价率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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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佳力转债下跌0.04%,转股溢价率4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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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健友转债上涨0.7%,转股溢价率9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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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楚江转债上涨2.36%,转股溢价率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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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润达转债上涨0.62%,转股溢价率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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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天创转债下跌0.35%,转股溢价率4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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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长集转债上涨1.64%,转股溢价率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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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保隆转债上涨0.37%,转股溢价率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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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联创转债上涨1.76%,转股溢价率2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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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旺能转债下跌0.53%,转股溢价率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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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科技20cm跌停 董事长陈喆因业绩预告披露违规收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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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地产2024年营收稳步增长:好产品带动热销 低融资成本夯实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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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业务立功 21家券商半数营收超百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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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迎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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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严压实“看门人”责任 证监会对6家券商投行业务违规行为开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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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智能转债下跌1.38%,转股溢价率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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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环旭转债上涨0.27%,转股溢价率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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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凤21转债下跌0.22%,转股溢价率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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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国投转债下跌0.81%,转股溢价率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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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隆22转债下跌1.77%,转股溢价率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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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兴业转债下跌0.61%,转股溢价率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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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旗滨转债下跌0.73%,转股溢价率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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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亚泰转债下跌1.44%,转股溢价率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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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晨丰转债下跌0.9%,转股溢价率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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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凌钢转债下跌0.48%,转股溢价率7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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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泉峰转债下跌0.79%,转股溢价率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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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帆科技: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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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集中“打包”修改、废止88件规章、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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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券商看后市|A股震荡市底色未变 跨年行情有望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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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涨杀跌是投资者收益不佳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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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加码新材料布局:技术领航 协同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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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深化投融资综合改革为牵引 加快推进新一轮资本市场改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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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上市公司发力创新与“出海”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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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永吉转债下跌0.92%,转股溢价率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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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金诚转债下跌1.13%,转股溢价率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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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彤程转债下跌1.16%,转股溢价率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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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江山转债下跌0.29%,转股溢价率5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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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超百家券商营业部被撤并 行业财富管理转型持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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垒知集团: 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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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 关于中富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二十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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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实业: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丰转债”到期兑付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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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特维: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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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海亮转债下跌0.66%,转股溢价率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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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文科转债上涨0%,转股溢价率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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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华锋转债下跌1.02%,转股溢价率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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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福莱转债上涨0.23%,转股溢价率1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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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环旭转债上涨0.24%,转股溢价率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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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利群转债上涨0.36%,转股溢价率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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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齐鲁转债下跌0.23%,转股溢价率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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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回购增持贷款规则调整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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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股遭创纪录减持 资金涌向欧洲与中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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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机器人龙头云迹科技赴港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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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2024年年报业绩说明会将启幕:“点线面”同步发力 突出“三大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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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推动央企聚焦科技创新加快产业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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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医药: 复星医药关于授权境外控股子公司投资共同基金及债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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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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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天润转债上涨2.2%,转股溢价率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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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通22转债上涨0.36%,转股溢价率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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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试点“跨境理财通”正式展业 多家公司“首单”业务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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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福IPO迷局:"贴牌生意+加盟帝国"能否构筑黄金护城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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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退市是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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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电子: 火炬电子关于提前赎回“火炬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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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爱迪转债下跌0.71%,转股溢价率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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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渝水转债下跌0.28%,转股溢价率2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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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博23转债下跌1.55%,转股溢价率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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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道恩转债下跌1.19%,转股溢价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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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龙大转债下跌0.75%,转股溢价率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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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兴发转债上涨0.53%,转股溢价率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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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海亮转债上涨0.19%,转股溢价率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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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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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ST普利重大财务造假 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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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倡议发布一周年——超1200家沪市公司绘制行动蓝图 多维度发力成效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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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ST普利重大财务造假案依法从严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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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IPO首批现场检查名单落地 力源海纳、强一股份被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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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犯罪 公安部公布5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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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三得 “固收+港股”策略“满弓”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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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拟退出产品集成业务 向立讯精密转让相关子公司股权及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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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海环转债下跌0.29%,转股溢价率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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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宏发转债下跌1.73%,转股溢价率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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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洪城转债下跌1.27%,转股溢价率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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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崇达转2下跌2.2%,转股溢价率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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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金田转债下跌0.3%,转股溢价率8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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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景兴转债下跌1.26%,转股溢价率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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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鸿路转债下跌0.82%,转股溢价率9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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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贵燃转债下跌0.77%,转股溢价率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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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1日杭银转债下跌0.54%,转股溢价率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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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路资金大幅加仓 助力A股港股市场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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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 关于北方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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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新材: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鹿山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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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联创转债下跌0.46%,转股溢价率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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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神马转债上涨0.54%,转股溢价率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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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三房转债上涨0.35%,转股溢价率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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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豫光转债上涨0.23%,转股溢价率1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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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奥佳转债下跌0.46%,转股溢价率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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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精工转债下跌0.01%,转股溢价率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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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环旭转债下跌0.44%,转股溢价率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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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合兴转债上涨0.06%,转股溢价率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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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合顺转债下跌0.89%,转股溢价率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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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智能转债下跌0.08%,转股溢价率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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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华康转债下跌0.71%,转股溢价率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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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公司总市值达103.3万亿元创历史新高 “硬科技”赛道市值扩张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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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制药增持计划推进缓慢 重要全资子公司被卷入7000万元虚开发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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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总市值逼近百万亿元春季行情仍有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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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奇正转债下跌1.04%,转股溢价率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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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润达转债下跌0.74%,转股溢价率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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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贵燃转债下跌0.72%,转股溢价率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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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三房转债下跌0.66%,转股溢价率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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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众和转债下跌1.1%,转股溢价率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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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鑫生活3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发行价格39.9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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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补贴”上热搜 上市公司畅想“育儿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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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航宇转债下跌0.42%,转股溢价率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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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华懋转债上涨0.56%,转股溢价率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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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皓元转债上涨0.01%,转股溢价率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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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行业或迎复苏 多家上市公司拟投建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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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住股市”入列提振消费方案有何深意,哪些投资主线将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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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安科技因公司治理不规范等多项违规被责令改正 2024年净利润预亏近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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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立科密IPO:2021年是否分红“成谜” 大股东亏损且实控人旗下有多家房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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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络电子2024年净利润同比增长近三成 应收款高企藏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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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处罚和退市程序启动 立体追责救济同步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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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茶渐“凉” 王老吉百亿营收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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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过往财报存虚假记载 2家公司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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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 关于“重银转债”2025年付息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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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海亮转债上涨0.05%,转股溢价率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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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利群转债上涨0.14%,转股溢价率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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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指回落至3300点下方 何时止跌企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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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加速布局AI算力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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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崇达转2上涨1.24%,转股溢价率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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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2025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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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剑科技: 盛剑科技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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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精达转债上涨1.58%,转股溢价率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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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华海转债上涨0%,转股溢价率14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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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贵燃转债上涨0.53%,转股溢价率2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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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科技IPO即将上会 产品及技术实力获海内外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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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服务科技创新 稳妥恢复科创板第五套标准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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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春季策略会最新研判: A股行情可期 看多科技创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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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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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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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齐翔转2下跌0.74%,转股溢价率3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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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旗滨转债下跌0.87%,转股溢价率3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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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隆22转债上涨0%,转股溢价率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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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全力巩固市场回稳向好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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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金属”上演“大行情” A股锑板块多股受市场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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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斩获国内外订单 三星医疗业务版图持续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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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资源配置 并购重组市场持续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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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定增募资两度调减至7.55亿元 产能消耗引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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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启动实施新一轮资本市场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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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鸿路转债上涨0.13%,转股溢价率9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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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立讯转债上涨0.85%,转股溢价率6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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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 关于中富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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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洽洽转债上涨0.03%,转股溢价率1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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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诺泰转债下跌0.78%,转股溢价率1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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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洛凯转债上涨1.61%,转股溢价率7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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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皖天转债上涨0.07%,转股溢价率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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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灵康转债上涨0.28%,转股溢价率9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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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鹤21转债下跌0.06%,转股溢价率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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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盟升转债下跌1.42%,转股溢价率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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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清:坚定不移深化资本市场双向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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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溢科技拟7442万元收购车路通,后者净资产为负且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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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稳定发展既需长钱也要短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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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公司抢占发展制高点 谋篇未来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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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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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良节能: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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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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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更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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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互通十周年 步履铿锵启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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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贵燃转债上涨0.08%,转股溢价率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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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洽洽转债下跌0.02%,转股溢价率1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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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鸿路转债上涨1.15%,转股溢价率8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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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奇正转债上涨0.23%,转股溢价率1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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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惩治违法犯罪 资本市场强监管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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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洪杰:推广房屋体检和维修制度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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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两市百余家公司获回购增持贷款 总金额约3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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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长期资金加大入市力度不断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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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二轮问询 建院股份继续闯关北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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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党委书记、总裁钱文海—— 以金融报国初心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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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聚合转债上涨1.23%,转股溢价率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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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润达转债下跌2.95%,转股溢价率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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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柳药转债上涨0.61%,转股溢价率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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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龙大转债上涨0.35%,转股溢价率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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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市70余家公司获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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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依法对和合期货实施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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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朔科技IPO发行价27.5元/股,4.57万股遭“弃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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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江山转债上涨0.53%,转股溢价率4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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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晨丰转债上涨1.17%,转股溢价率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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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亚泰转债上涨3.2%,转股溢价率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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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合兴转债上涨0.34%,转股溢价率2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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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游族转债上涨0.95%,转股溢价率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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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重银转债上涨0.23%,转股溢价率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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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齐鲁转债上涨0.73%,转股溢价率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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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海亮转债上涨1.29%,转股溢价率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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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数据: 关于提前赎回科数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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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 关于“神码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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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紫银转债下跌0.04%,转股溢价率4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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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鹰19转债上涨0.05%,转股溢价率5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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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神马转债上涨1.25%,转股溢价率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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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兴业转债上涨0.68%,转股溢价率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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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担忧致纽约股市大幅下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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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进严出让A股生态更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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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跑”超两年 优优绿能闯进注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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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 关于“神码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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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闻泰转债下跌0.15%,转股溢价率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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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影医疗进入阵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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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恬冠佳登陆创业板,上市首日涨14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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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邦制药回应控股子公司及股东涉行贿案被法院受理:正在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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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凌钢转债上涨1.1%,转股溢价率6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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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富电路: 关于中富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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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澳科技: 关于“晶澳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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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资本迎风起 “募投管退”更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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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长期资金入市“施工图”绘就 金融机构作答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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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助力区域经济发展 625家西部地区A股公司总市值合计逾10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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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爱迪转债下跌6.67%,转股溢价率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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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欧洲业务长期大额亏损 初步定价1欧元拟出售6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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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排队数量下降说明A股更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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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控人拟让渡控制权 超达装备或将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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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服务新型工业化 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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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天业转债下跌0.08%,转股溢价率6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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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洽洽转债下跌0.12%,转股溢价率1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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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精工转债上涨0.03%,转股溢价率7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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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奥佳转债下跌0.02%,转股溢价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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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建工转债上涨0.09%,转股溢价率6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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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华安转债下跌0.81%,转股溢价率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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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永和转债下跌0.12%,转股溢价率2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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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宏发转债下跌0.66%,转股溢价率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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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盛泰转债下跌0.62%,转股溢价率9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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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频频追问细节 多家公司收到业绩预告监管工作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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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科技和消费 多家券商看好2025年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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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金铜转债上涨1.27%,转股溢价率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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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南航转债下跌0.03%,转股溢价率3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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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旺能转债上涨0.45%,转股溢价率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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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东材转债上涨1.19%,转股溢价率4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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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普集团: 拓普集团关于实施“拓普转债”赎回暨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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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福莱转债上涨2.58%,转股溢价率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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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常银转债上涨0.13%,转股溢价率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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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需求高涨 企业ABS发行数量与规模均显著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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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天路转债下跌0.4%,转股溢价率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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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鹤21转债下跌0.13%,转股溢价率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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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闻泰转债下跌0.29%,转股溢价率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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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股东增持热情高涨 月内已有96家公司披露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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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电股份IPO注册生效:招股书前后数据“打架” 业绩下滑现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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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求量价利平衡 多家上市酒企部分产品停止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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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启动百家民营企业大调研 增强民企发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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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至21家 北交所做市业务资格券商持续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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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联软件: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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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豫光转债下跌0.45%,转股溢价率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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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亚智能: 关于向下修正华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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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明:坚定不移推进市场、机构、产品全方位制度型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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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市场规模持续提升 A股公司加速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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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市场表现活跃 北证50指数月内涨幅超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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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六条”催生百单重大资产重组 支持上市公司向“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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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华阳转债上涨0.41%,转股溢价率5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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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豫光转债上涨0.23%,转股溢价率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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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金田转债下跌0.19%,转股溢价率8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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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伊力转债上涨0.28%,转股溢价率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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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文科转债下跌0.58%,转股溢价率3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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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洪城转债下跌0.27%,转股溢价率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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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兴森转债上涨3.36%,转股溢价率2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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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闻泰转债上涨1.31%,转股溢价率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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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宏发转债上涨0.96%,转股溢价率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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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杭银转债下跌0.16%,转股溢价率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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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精达转债上涨5.4%,转股溢价率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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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邦科技IPO明日上会: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 专利诉讼案悬而未决科创“硬伤”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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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独立性承诺履行不到位 宝武镁业控股股东被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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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百瑞IPO折戟 关联交易等问题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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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资金积极入场 市场活跃度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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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利: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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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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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飞凯达: 关于今飞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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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青: 关于万青转债回售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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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亚药转债上涨0.31%,转股溢价率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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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合兴转债上涨0.34%,转股溢价率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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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宏柏转债上涨3.91%,转股溢价率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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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国投转债下跌0.06%,转股溢价率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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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通22转债下跌0.22%,转股溢价率9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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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奥锐转债上涨0.92%,转股溢价率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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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恩捷转债上涨0.23%,转股溢价率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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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凌钢转债上涨0.17%,转股溢价率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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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精工转债上涨0.06%,转股溢价率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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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冠盛转债上涨0.11%,转股溢价率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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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东亚转债上涨0.13%,转股溢价率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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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融余额突破1.7万亿元大关 券商两融业务利差收入“水涨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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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绿而行 全球船舶工业维持高景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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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公司迎来众多机构调研 业绩增长稳健公司受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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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会近两年未提交注册 艾芬达IPO卡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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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新材: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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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新材: 福莱新材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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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力推IPO到鼓励并购重组 多省份调整资产证券化主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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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犯不改 华天科技子公司再领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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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系”券商扩容推升整合预期 利好叠加有望提振板块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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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青农转债下跌0.04%,转股溢价率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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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沿浦转债上涨1.17%,转股溢价率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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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杭银转债上涨0.17%,转股溢价率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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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富春转债下跌1.5%,转股溢价率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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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华海转债下跌0.27%,转股溢价率1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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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精达转债下跌3.7%,转股溢价率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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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兴森转债上涨0.28%,转股溢价率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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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山玻转债下跌0.16%,转股溢价率1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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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加大惩戒力度 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将进一步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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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机器人上市公司业绩预喜 产业链发展前景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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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回应“收费异常再被通报”:尽快完成整改并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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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支持资本市场发展出实招 “并购重组”“投资价值”成高频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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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264家公司融资总额超540亿元 “专精特新”企业迎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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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家上市公司披露去年业绩快报 超七成净利润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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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联诚转债上涨0.54%,转股溢价率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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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 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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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友发转债下跌0.29%,转股溢价率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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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文科转债上涨1.04%,转股溢价率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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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龙大转债上涨0.24%,转股溢价率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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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景兴转债上涨5.95%,转股溢价率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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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豫光转债下跌0.22%,转股溢价率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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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国投转债上涨0%,转股溢价率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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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神马转债下跌0.33%,转股溢价率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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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菲特最新持仓:新买入酒业龙头、加仓达美乐披萨,不再抛售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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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年青: 关于万青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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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 关于提前赎回耐普转债的第5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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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回购增持热度不减 酝酿新一轮价值投资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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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洪城转债下跌0.76%,转股溢价率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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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搭台题材唱戏 A股市场放量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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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资本市场投资端改革力度 更好服务养老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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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综合竞争力 券商积极布局做市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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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华康转债下跌0.42%,转股溢价率3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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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李子转债上涨0.02%,转股溢价率9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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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春招进行时:财富管理岗位扩编 人才结构加速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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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力量”正从流程工具变身证券行业战略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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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普惠金融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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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沿浦转债下跌0.21%,转股溢价率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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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双良转债下跌0.49%,转股溢价率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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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焦能01”债券转售实施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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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准科技: 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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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释放渐见底 可转债或迎来配置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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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天润转债下跌1.3%,转股溢价率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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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股份: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度第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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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隆22转债下跌0.27%,转股溢价率29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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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晶科转债上涨2.31%,转股溢价率1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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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天业转债下跌0.06%,转股溢价率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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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开板十五周年 创新之路劈波斩浪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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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禾丰转债下跌0.17%,转股溢价率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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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更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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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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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节能转债下跌0.14%,转股溢价率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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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业绩预告密集发布 消费电子等多领域呈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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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家券商划定2025年工作重点:服务实体经济、推动业务模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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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三大指数放量上涨 做多情绪活跃 题材多点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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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洽洽转债上涨0.04%,转股溢价率1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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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三房转债上涨1.27%,转股溢价率4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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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兴发转债上涨0.4%,转股溢价率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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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道恩转债上涨0.42%,转股溢价率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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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明新转债上涨0.84%,转股溢价率9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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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旗滨转债上涨1.8%,转股溢价率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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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鸿路转债上涨0.58%,转股溢价率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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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龙大转债上涨0.1%,转股溢价率6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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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乳业: 关于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调整换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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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铁路: 大秦铁路关于实施“大秦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十七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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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股新股市场升温 多只明星股IPO获热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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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年首批券商月度金股出炉 A股“春季行情”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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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本强基严监严管 资本市场改革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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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公司密集派发春节红包 总额近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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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新三板2024年度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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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华翔转债下跌0.18%,转股溢价率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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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金23转债下跌0.29%,转股溢价率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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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皖天转债下跌0.23%,转股溢价率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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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洽洽转债上涨0.35%,转股溢价率14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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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首批案例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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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集团2024年预计盈利6.1亿元至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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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平台、设立基金、强化支持 地方两会代表委员建言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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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划超半年 复星医药私有化复宏汉霖告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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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东亚转债下跌0.06%,转股溢价率3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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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新港转债下跌2.61%,转股溢价率3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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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彤程转债下跌0.34%,转股溢价率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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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江山转债上涨0.27%,转股溢价率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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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核建转债下跌0.22%,转股溢价率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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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受关注 券商调研与被调研频次显著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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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翔鹭转债上涨0.4%,转股溢价率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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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楚江转债下跌0.21%,转股溢价率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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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龙大转债下跌0.36%,转股溢价率5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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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合兴转债上涨0.91%,转股溢价率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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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起帆转债上涨0.84%,转股溢价率5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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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神通转债下跌0.64%,转股溢价率4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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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东亚转债下跌1%,转股溢价率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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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李子转债下跌0.57%,转股溢价率7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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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燃23转债下跌0.3%,转股溢价率3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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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龙大转债下跌0.13%,转股溢价率5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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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鸿路转债下跌0.17%,转股溢价率1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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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A股现多重积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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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36家公司将被退市?证监会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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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泰科技股价连跌 公司决定暂不下修可转债转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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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君+海通”进入监管审核阶段,合并重组报告书修订9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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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资产再挪腾:拟16亿元出售宇邦矿业65%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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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申购:天和磁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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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企稳反弹 半导体、“中字头”板块领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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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可蓝多终止与现代牧业设立合资公司事项 交易原为提升奶酪业务上游奶源的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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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爆雷 康辰药业利润亮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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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金通灵财务造假案被民事追偿,五家券商遭连带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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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再增2起 立体化追责力度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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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全链条追诉 多部门联动严打财务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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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鸿万立IPO注册申请获同意:资金捉襟见肘仍高比例分红 被质疑“骗贷”“粉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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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家IPO排在“注册关” 近半等待超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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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持续承压 良品铺子“吓退”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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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党委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突出维护市场稳定这个关键 着力稳资金、稳杠杆、稳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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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700家上市公司宣布更换2024年度审计机构 “换所潮”背后三大现象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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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罚操纵股价算“总额”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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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康药业头孢丙烯片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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