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达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
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益。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相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南方达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
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
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四、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不保证最低收益,也不保证本金不受损
失。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
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内容
涉及界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金合
同为准。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时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六、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股票,将承
担投资港股通股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
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
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
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
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
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
股通股票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七、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
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票,基金资产并
非必然投资港股通股票。
八、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
九、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存在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
大亏损的风险、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
十、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因此本基金
所持有的基金的业绩表现、持有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水平等因素将影响到本基金的
基金业绩表现。
十一、基金管理人承诺其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
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
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
的通知》(银发�z2017�{235 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
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z2018�{164 号)等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会违反任何前述规定;承诺用于投资的资金
来源不属于违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承诺投资的资金来源和去向不涉及洗钱、恐
怖融资和逃税等行为;承诺向基金托管人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
证明文件,提供真实有效的业务性质与股权或者控制权结构、提供产品受益所有
人的信息和资料,并在产品受益所有人发生变化时,及时告知基金托管人并按基
金托管人要求完成更新;承诺积极履行反洗钱职责,不借助本业务进行洗钱等违
法犯罪活动;
基金管理人承诺基金管理人及其关联方均不属于联合国及相关国家、组织、
机构发布的制裁名单,及中国政府部门或有权机关发布的涉恐及反洗钱相关风险
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不位于被联合国及相关国家、组织、机构制裁的国家和地
区。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告》
要》及其更新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经 2004 年 8 月 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经 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经 2013 年 6 月 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
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经 2014
年 8 月 3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
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并经 2019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并经 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实施的,并经 2020 年 3 月 20 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员会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
用来自境外的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人
宣传推介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定投及提供
基金交易账户信息查询等业务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份有限公司或接受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
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不得超过 3 个月
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业务)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
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
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
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的基金份额
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交易的债券等
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
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券交易所分别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术
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
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包括沪港股票市场
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沪港通”)和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深港通”)
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
易所上市的股票。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统称港股通
账户进行处置清算,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
属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原有账户称为主袋账户,专门账
户称为侧袋账户
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二)按摊余成本计量且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仍导致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资产;(三)其他资产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的资产
管理信用风险的信用衍生工具
保护的金额,各项支付和结算以此金额为计算基准
件
以上释义中涉及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内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修订后,
如适用本基金,相关内容以修订后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为准。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南方达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五、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金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六、基金份额面值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基金具体认购费率按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规定执行。
七、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八、首次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可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具体募集上限及规模控制的方案详见招募
说明书或基金份额发售公告。若本基金设置首次募集规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
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九、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不同的类别。其中 A 类基金份额类别为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
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为从本类别基金资产净值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且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
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有关基金份额类别
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中公告。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以及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增加、减少或调整基
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之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
他方式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
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规定网站上列明。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二、基金份额的认购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基金前端认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
取认购费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
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基金认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
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
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三、基金份额认购金额的限制
体限制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体限制和处理方法请参看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
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
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
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
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期活期存款利息;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
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
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包括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
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文件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
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
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
赎回业务,但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
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序赎回;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
交的申购申请不成立。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
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不成立。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
金份额时,申购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
赎回时,赎回生效。
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如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
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港股通交易系统或
港股通资金交收规则限制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
响了业务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至上述因素影响消除的下一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
或赎回申请日(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
有效性进行确认。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 日后(包括该日)及时
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
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
售机构已经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
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
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
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披露。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
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及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
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及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赎回金额单位为元。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
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
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设定,具体
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
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
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
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销售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流
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基金管理人
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公告。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异常情况导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登记系统、基金会计系统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无法正常运行。
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等机构认定的交易异常情况并决定暂停提供部分或者全部港
股通服务,或者发生其他影响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行正
常交易的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8、9、10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
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
暂停申购公告。当发生上述第 7 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
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
请。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
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
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
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
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
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
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
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
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
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如发生单个开放日内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超过前
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30%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如基金管理人对于其超过基金总份额 30%以上部分
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该部分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
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基金管理人只接受其不超过基金总份额 30%部分作为当日
有效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前述“(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
回”的约定方式对该部分有效赎回申请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
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延期部分如选择取消赎回,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如投资人在
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4)暂停赎回: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规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并在两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规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
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
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
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三、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四、定投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投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
投资人在办理定投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
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投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五、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基金份额的冻结手续、
冻结方式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
权益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国家有权机关的要求以及登记机构业务规定
来处理。
十六、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
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
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
告。
十八、其他业务
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受理基金
份额质押等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设立日期:1998 年 3 月 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字[1998]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617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2763888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债权人或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所产生
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
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和定投等业务规则;
(17)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本基金的交易、清算、估值、结算等业务;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披露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向他人泄露,但依法向监管机构、司法机关及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
的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成立时间:1987 年 3 月 30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国务院国发(1986)字第 81 号文和中国人民
银行银发[1987]40 号文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 号
注册资本:742.63 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有权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
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因监管机构、司
法机关等有权机关的要求,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需要而向其
提供的情况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不低于法
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基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
《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具
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若将来法律法规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另有规定的,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一、召开事由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和提高销售服务费;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低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3)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
的规则;
(4)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
行调整;
(5)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6)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金管理人召集。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
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或系统。通讯开
会应以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表决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
会议通知中列明。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
基金份额有同等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
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在上述规则的前提下,具体规则以召集人发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为
准。
七、计票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
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
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
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
之一);
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
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含 50%)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十、本基金持有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
当代表其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所持有基金的份额持有人
大会,并在遵循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的前提下行使相关投票权利。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需将表决意见事先征求基金托管人的意见,并将表决意见在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十一、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表
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
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根据新颁布
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
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金管理人;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料,及时向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
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接收。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
应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中与原任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如将来法律法规修改,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表决通过,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金托管人;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当及时接收。新任基金托管人或临时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总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
人;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三、新任或临时基金管理人接收基金管理业务或新任或临时基金托管人接收
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前,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基
金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保证不作出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造成
损害的行为。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在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期间,仍有权按照
基金合同的规定收取基金管理费或基金托管费。
四、本部分关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更换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凡是直接
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
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根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协
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相应内容进行修改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审议。
第十部分 基金的托管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
托管协议。
订立托管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
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
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办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办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
理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
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事宜中的权
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定于开始实施前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务;
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低
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年限;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其他必要的服务;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
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
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
称“港股通股票”)、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不包
括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其他可投资基金的非基金中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以及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基金)、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
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
具、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
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产、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港股通股
票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
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60%
的混合型基金;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
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 60%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三、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对各种投资工具进行合理的配置。在风险
与收益的匹配方面,力求降低信用风险,并在良好控制利率风险与市场风险的基
础上力争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收益。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信用类债券,以提高组合收益能力。信用债券相对央票、
国债等利率产品的信用利差是本基金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来源,本基金将在信用
评级的基础上和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下,积极投资信用债券,获取信用利差带来
的高投资收益。
本基金仅投资于主体或债项信用评级为 AA+级及以上的信用债券(含资产
支持证券,下同),其中主体或债项信用评级为 AAA 级及以上的信用债券的投
资比例为不低于全部信用债券资产的 50%;主体或债项信用评级为 AA+级的信
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为不高于全部信用债券资产的 50%。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如
果其信用等级下降导致不再符合前述标准,基金管理人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
的债项信用评级,对于不存在债项信用评级的信用债券,其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
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其中本基金投资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短期信
用债的信用评级依照评级机构出具的主体信用评级。本基金将综合参考国内依法
成立并拥有证券评级资质的评级机构所出具的信用评级,信用评级应主要参考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信用评级。如出现多家评级机构所出具信用评级不同的情况,
基金管理人还需结合自身的内部信用评级进行独立判断与认定。
收益率曲线形状变化代表长、中、短期债券收益率差异变化,相同久期债券
组合在收益率曲线发生变化时差异较大。通过对同一类属下的收益率曲线形态和
期限结构变动进行分析,首先可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配置区域并确定采取
子弹型策略、哑铃型策略或梯形策略;其次,通过不同期限间债券当前利差与历
史利差的比较,可以进行增陡、减斜和凸度变化的交易。
放大操作即以组合现有债券为基础,利用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等方式融
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并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以期获取超额
收益的操作方式。
本基金投资可转债和可交债将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策略:在定性分
析方面,本基金将首先判断权益类市场的投资机会,其次对正股所处行业、成长
性、估值情况等进行分析;在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将采用南方基金内部量化监
测体系进行评估,判断可转债和可交债市场总体的风险和机会,同时结合可转债
和可交债估值指标(包括转股溢价率、纯债溢价率、隐含波动率、到期收益率、
Delta 系数、转债条款等),选择基本面和估值均处于有利水平的可转债和可交债
进行重点投资。此外,本基金还将根据新发可转债的预计中签率、模型定价测算
其上市溢价水平,积极参与可转债新券的申购。
本基金依托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平台,紧密跟踪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改
革方向,努力探寻在调结构、促改革中具备长期价值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
投资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策略。基于基金组合中单个证券的预期收益及
风险特性,对组合进行优化,在合理风险水平下追求基金收益最大化,同时监控
组合中证券的估值水平,在市场价格明显高于其内在合理价值时适时卖出证券。
除上述个股投资策略外,本基金还将关注以下几类港股通股票:A、在港股
市场上市、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中资公司;B、具有行业稀缺性的香港本地和
外资公司;C、港股市场在行业结构、估值、AH 股折溢价、股息率等方面具有
吸引力的投资标的。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定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关注发
行人有关信息披露情况,关注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通过定性分
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谨慎决定存托凭证的权重配
置和标的选择。
在基金投资上,本基金可投资全市场的股票 ETF 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旗下
的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其中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
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60%的混合型基金;2、根据基金
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
对于股票 ETF,由于具有高透明度、风格明确、费用低等多项优势,通过优
选指数基金,可配合市场、行业板块轮动等,在不同指数基金间调换,同时可运
用事件套利、配对交易等组合策略套利等,增强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将使用跟
踪误差、累计偏离、基金规模、是否是市场基准指数、是否开放申购赎回等因素,
选择优胜者进行投资。
对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主动管理的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将通
过基金评价研究机构推荐、量化指标筛选打分等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初步分析,
获得候选基金池。在候选基金池范围内,从多维度对待选投资标的进行定性分析,
并做出最终的投资决策。具体如下:
(1)定量维度
本基金将考察风格稳定性、风险收益有效性、收益性、风险度和回撤控制五
大类指标,依据基金在过往选定的时间窗口各项指标的表现,对基金经理的投资
能力、业绩持续性以及风格稳定性等进行综合打分。
其中风格稳定性指标主要包含:与业绩基准或市场指数的相关系数、回归系
数、滚动相关系数标准差、基金经理管理年限等细分指标。风险收益有效性主要
包含:信息比率、夏普比率等细分指标。收益性主要包含年化收益率、特定区间
的滚动收益率、相对业绩基准或市场指数的超额收益等细分指标。风险度主要包
含年化标准差、跟踪误差等细分指标。回撤控制主要包含最大回撤绝对值以及与
业绩基准或市场指数最大回撤的比较等指标。
通过定量维度,本基金将剔除业绩持续性以及风格稳定性均差的基金投资标
的,选出本基金拟投资的候选基金池。
(2)定性维度
在定量维度选出的候选基金池后,本基金将从定性维度进一步判断各基金的
投资价值。具体来说,分为以下几个项目:
基金经理。该项目主要考察具体候选基金的基金经理情况,包括基金经理的
从业年限,管理单只基金的最长年限,投资风格,从业管理人家数,基金经理历
史从业合规情况。
流程。该项目主要考察基金,特别是各混合型基金的风格与策略是否具有一
致性,是否具有特殊的投资策略安排、独特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组合的建构方
法是否严谨,基金的运作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有适当的风险管理与控制等因素,
重点选择业绩优异、风格鲜明、风险控制较好的基金进行投资
业绩。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该项目主要侧重从定性角度考察基金超额收益
的来源,分析历史业绩的优缺点,适合的市场风格,业绩表现的稳定性等因素。
成本。该项目主要考察候选基金的费用情况,包含申购费、管理费、托管费、
销售服务费、赎回费等,在同等条件下优选低费率基金产品。
本基金在进行国债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
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
的研究,结合国债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
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国债
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国债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
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
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本基金投资信用衍生品,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风险对冲为目的,通过
对信用债市场的整体运行趋势情况、信用衍生品标的主体的经营及财务情况进行
深入研究分析,结合信用衍生品定价模型,合理确定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金额、期
限等。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对信用衍生品交易对手方、创始机构的风险管理,
合理分散对手方、创设机构的集中度,对交易对手方、创设机构的财务状况、偿
付能力及杠杆水平等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与严格的准入管理。
四、投资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于
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和可
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港股通股票投资比例不得超
过股票资产的 50%),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
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60%的混合型基金;2、
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
不低于 60%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其他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
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
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含本基金所投资的基金份额,A
股和 H 股合并计算),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含本基金
所投资的基金份额,A 股和 H 股合并计算),不超过该证券的 10%,完全按照有
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以不受此条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9)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
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1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含封闭运作基金、定期开放基金
等流通受限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13)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
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
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4)本基金不持有具有信用保护卖方属性的信用衍生品,本基金持有的信
用衍生品名义本金不得超过本基金中所对应受保护债券面值的 100%,本基金不
得持有合约类信用衍生品;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
人应在 3 个月之内进行调整;
(1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信用保护卖方各类信用衍生品名义本金合计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应在 3 个月之内进行调整;
(16)本基金投资其他基金时,被投资基金的运作期限不少于 1 年,最近定
期披露的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 1 亿元;
(17)本基金资产总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8)本基金不得持有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和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
(19)除 ETF 联接基金外,同一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单只基金不得
超过被投资基金净资产的 20%,被投资基金净资产规模以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规
模为准;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本基金所投资的基金发生流动
性限制、暂停申购、赎回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投资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2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20)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21)本基金仅投资于主体或债项信用评级为 AA+级及以上的信用债券(含
资产支持证券,下同),其中主体或债项信用评级为 AAA 级及以上的信用债券
的投资比例为不低于全部信用债券资产的 50%;主体或债项信用评级为 AA+级
的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为不高于全部信用债券资产的 50%。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导致不再符合前述标准,基金管理人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
起 3 个月内调整至符合约定;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1)、(12)、(14)、(15)、(19)、(21)项另有约定外,因
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
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
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五、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
(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
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港股通股票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
票资产的 50%),因此,以“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
(人民币)收益率×2.5%+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90%”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
基准,能够使本基金投资人判断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
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
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本基金业
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相关监管部门要
求履行相关手续后,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选取相似的或可
替代的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参照指数,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
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股票,除了需要承
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
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债权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的处理原
则及方法
额持有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八、侧袋机制的实施和投资运作安排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根据最大限度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计师事
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本部分约定的投资组合比例、投资策略、组合限制、业
绩比较基准、风险收益特征等约定仅适用于主袋账户。
侧袋账户的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运作安排、投资安排、特定资产的处置变
现和支付等对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基金份额、金融衍生品、银行存
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
户、期货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
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
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
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
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
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
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
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
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
法规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债券、基金、资产支持证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
金融衍生品(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其他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原则
基金管理人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应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监管部门有关规定。
(一)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资品种,在估值
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应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
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
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
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
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
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
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
溢价或折价。
(二)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
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
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三)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
使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0.25%以上的,应对估值
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四、估值方法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
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
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估值日第三
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3)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含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估值日第三方
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4)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以每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
(5)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
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6)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
情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估值日的公允价值;对于活跃市场
报价未能代表估值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对市场报价进行调整以确认估值日的
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况下,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
其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对银行间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
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对于含
投资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期截止日(含当日)后未行使回售权的
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第三方估值机构
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
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值。
(1)本基金投资于非上市基金的估值。
本基金投资的境内非货币市场基金,按所投资基金估值日的份额净值估值。
(2)本基金投资于交易所上市基金的估值。
净值估值。
值日的收盘价估值。
(3)【特殊情况处理】如遇所投资基金不公布基金份额净值、进行折算或拆
分、估值日无交易等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下原则进行估值:
一致但未公布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按其最近公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估值。
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市场环境发
生了重大变化的,可使用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
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基金管理人应根据基金份额净值或收盘价、单位基金份额分红金额、折算拆分比
例、持仓份额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允价值。
允时,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采用合理的估值技术或估值标准确定其公允价值。
定的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按成本估值。
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
值。
基金管理人可以委托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引入的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
供估值服务,基金管理人依法应当承担的估值责任不因委托而免除。基金管理人
和估值基准服务机构可以结合信用衍生品条款设计、数据可公开性等因素,就估
值服务的服务范围、方式等进行个性化约定。对证券交易所或银行间市场上交易
的凭证类信用衍生品,根据以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
对于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计量日的
公允价值;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能代表计量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当对市场报
价进行调整以确认计量日的公允价值;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的情
况下,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
门、自律组织的规定。
的汇率为基准: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与港币的中间价。
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
值的方法估值。
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五、估值程序
除以该类别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
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并按规定披露。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六、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
售机构、或投资人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
的责任人应当对由于该估值错误遭受损失当事人(“受损方”)的直接损失按下述
“估值错误处理原则”给予赔偿,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估值错误的主要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料申报差错、数据传输差错、数
据计算差错、系统故障差错、下达指令差错等。对于因技术原因引起的差错,若
系同行业现有技术水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则属不可抗力,按照下
述规定执行。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投资人的交易资料灭失或被错误处理或造成其他差
错,因不可抗力原因出现差错的当事人不对其他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因该差
错取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仍应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1)估值错误已发生,但尚未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及
时协调各方,及时进行更正,因更正估值错误发生的费用由估值错误责任方承担;
由于估值错误责任方未及时更正已产生的估值错误,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估
值错误责任方对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估值错误责任方已经积极协调,并且
有协助义务的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更正而未更正,则其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
任。估值错误责任方应对更正的情况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确保估值错误已得
到更正。
(2)估值错误的责任方对有关当事人的直接损失负责,不对间接损失负责,
并且仅对估值错误的有关直接当事人负责,不对第三方负责。
(3)因估值错误而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负有及时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但估值错误责任方仍应对估值错误负责。如果由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不返还
或不全部返还不当得利造成其他当事人的利益损失(“受损方”),则估值错误责
任方应赔偿受损方的损失,并在其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范围内对获得不当得利的当
事人享有要求交付不当得利的权利;如果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已经将此部分不
当得利返还给受损方,则受损方应当将其已经获得的赔偿额加上已经获得的不当
得利返还的总和超过其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支付给估值错误责任方。
(4)估值错误调整采用尽量恢复至假设未发生估值错误的正确情形的方式。
估值错误被发现后,有关的当事人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处理的程序如下:
(1)查明估值错误发生的原因,列明所有的当事人,并根据估值错误发生
的原因确定估值错误的责任方;
(2)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对因估值错误造成的损失
进行评估;
(3)根据估值错误处理原则或当事人协商的方法由估值错误的责任方进行
更正和赔偿损失;
(4)根据估值错误处理的方法,需要修改基金登记机构交易数据的,由基
金登记机构进行更正,并就估值错误的更正向有关当事人进行确认。
(1)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2)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基金托
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时,基金管理人
应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前述内容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处理。如果行
业另有通行做法,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本着平等和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原则进行协商。
七、暂停估值的情形
业时;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估值;
八、基金净值的确认
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
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估值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
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
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净值信息予以公布。
九、特殊情况的处理
差不作为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处理。
等第三方机构公司发送的数据错误,或国家会计政策变更、市场规则变更等非基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原因,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
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未能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的基金资产估值错误,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偿责任。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
要的措施减轻或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十、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资产估值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应根据本部分的约定对主袋账户资产进行估值并披
露主袋账户的基金净值信息,暂停披露侧袋账户份额净值。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诉讼费和仲裁费;
财产中列支的除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
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自身管理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H=E×0.6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
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
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
托管费。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
自身托管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
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
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
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各销售机构,或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
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2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基金的(ETF 除外),应当
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
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财产的损失;
目。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
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
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
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
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
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 2 日内在
规定媒介公告。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
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
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
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七、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收益分配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侧袋账户不进行收益分配,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一、基金会计政策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
年度披露;
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二、基金的年度审计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换会计师事务所需在 2 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一、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
披露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本基金从其最新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
织。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根本出发点,按照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披露基金信息,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简明性和易得性。
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时间内,将应予披露的基金信
息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全国性报刊(以下简称“规定报刊”)及《信
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规定网站”)等媒介披露,并保证
基金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信
息资料。
三、本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应采用中文文本。如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保证不同文本的内容一致。不同文本之间发生歧义的,以中文
文本为准。
本基金公开披露的信息采用阿拉伯数字;除特别说明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元。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的规则及具体程序,说明基金产品的特性等涉及基金投资
者重大利益的事项的法律文件。
说明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安排、基金投资、基金产品特性、风险揭示、信息披
露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内容。《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信息
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并登载
在规定网站上;基金招募说明书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
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在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国债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策
略、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
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
本基金应当在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详细披露信用衍生品的投资情况,
包括投资策略、持仓情况等,并充分揭示投资信用衍生品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
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目标及策略。
本基金在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所持有基金以下相关情况,并揭
示相关风险:(1)投资策略、持仓情况、损益情况、净值披露时间等;(2)交易
及持有基金产生的费用,包括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管理费、托管费等,
列明计算方法并举例说明;(3)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如转换运作方
式、与其他基金合并、终止基金合同以及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4)本基
金投资于管理人以及管理人关联方所管理基金的情况。
作监督等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规定
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
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内容及编制等具体要求,按照招募说明书相关规
定执行。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基金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执行。
基金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的三日前,
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和基金合同提示性公告登载在
规定报刊上,将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
合同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登载在基金销售
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托管人应当同时将《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登载
在网站上。
(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就基金份额发售的具体事宜编制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并在披
露招募说明书的当日登载于规定媒介上。
(三)《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在规定媒介上登载《基金
合同》生效公告。
(四)基金净值信息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
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
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
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
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
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五)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
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中期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将年
度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年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基金年
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基金中期报告,将
中期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中期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
将季度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中
期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本基金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等文件中披露国债
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策略、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
国债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目标。
本基金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信用衍
生品的投资情况,包括投资策略、持仓情况等,并充分揭示投资信用衍生品对基
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目标及策略。
本基金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
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 10
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本基金应在基金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
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
持证券明细。
本基金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
新)等文件中披露参与港股通交易的相关情况。
本基金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中披露所持有基金
以下相关情况:(1)投资策略、持仓情况、损益情况、净值披露时间等;(2)交
易及持有基金产生的费用,包括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管理费、托管费
等;(3)持有的基金发生的重大影响事件,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
终止基金合同以及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4)本基金投资于管理人以及管
理人关联方所管理基金的情况;(5)本基金管理人参与所持有基金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表决意见。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
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
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
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
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七)临时报告
本基金发生重大事件,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并登载在规定报刊和规定网站上。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是指可能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或者基金份额的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的下列事件:
务所;
事项,基金托管人委托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的核算、估值、复核等事项;
人变更;
负责人发生变动;
基金托管人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主要业务人员在最近 12 个月内变动超过百分之
三十;
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基金托管人或其专门基金托管部门负责人因基金托管
业务相关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
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但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方式和费率发生变更;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八)澄清公告
在《基金合同》存续期限内,任何公共媒介中出现的或者在市场上流传的消
息可能对基金份额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者引起较大波动,以及可能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益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知悉后应当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
并将有关情况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
(九)清算报告
基金合同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清
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网站上,并将
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
(十一)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信息披露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十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门部门及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规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
清算报告等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书面或电子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规定报刊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报送拟披露的基金信息,并
保证相关报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规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
在其他公共媒介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规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
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
业机构,应当制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在《基金合同》终止后保存不少于法
律法规要求的最低年限。
七、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放与查阅
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发布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将信息置备于各自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复制。
八、暂停或延迟信息披露的情形:
业时;
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暂停估值;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管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
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类基金份额各自基金份额
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
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份额类别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
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
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
低年限。
第二十部分 违约责任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履行各自职责的过程中,违反《基金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
害的,应当分别对各自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共同行为给基金财产或者基
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损失的赔偿,仅限于直接
损失。但是发生下列情况,当事人免责:
作为或不作为而造成的损失等;
损失等。
二、在发生一方或多方违约的情况下,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前提下,《基金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非违约方当事人在职
责范围内有义务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
损失进一步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
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由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业务出现差错,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
发现错误的,由此造成基金财产或投资人损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免除赔
偿责任。但是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或减轻由此造
成的影响。
第二十一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
圳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
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
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为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中国香港、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法律)。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在募集结束后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并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生效。
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有人在内的《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人、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事项
《基金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基金合同》当事人各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协
商解决。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一、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
并管理基金财产;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费用;
(4)销售基金份额;
(5)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
人违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
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理;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绝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债权人或基金份
额持有人权利,为基金的利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所产生
的权利;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经纪商或其他为
基金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订和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
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和定投等业务规则;
(17)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本基金的交易、清算、估值、结算等业务;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
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
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披露基金净值信息,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
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
不向他人泄露,但依法向监管机构、司法机关及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
的除外;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
关资料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
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变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
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
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但不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
准的其他费用;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
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情形,有权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
基金办理证券、期货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但不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
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
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
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因监管机构、司
法机关等有权机关的要求,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需要而向其
提供的情况除外;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
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
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
了适当的措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不低于法
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12)从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记机构处接收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分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包括但不限于: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7)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服务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法提起诉讼或仲裁;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
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交纳基金认购、申购款项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
有限责任;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当得利;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议事及表决的程序和规则
(一)召开事由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1)终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更换基金管理人;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5)调整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和提高销售服务费;
(6)变更基金类别;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8)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或策略;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
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2)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的事项。
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2)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
低赎回费率、销售服务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
(3)调整有关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等业务
的规则;
(4)增加、减少或调整基金份额类别设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
行调整;
(5)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6)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
改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7)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其
他情形。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金管理人召集。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基
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
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
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益登记日。
(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意见
的计票效力。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
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开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
相符;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
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
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在表决截止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或系统。通讯开
会应以召集人通知的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在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
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金托
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照会
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管理人经
通知不参加收取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3)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
一);若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持有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
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
一以上(含三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
表决意见;
(4)上述第(3)项中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表决意见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
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或其他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
进行表决,具体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并在会议通知中列明。
并表决的,授权方式可以采用书面、网络、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在
会议通知中列明。
(五)议事内容与程序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
改、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
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讨论的其他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1)现场开会
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会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代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
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
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2)通讯开会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由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机关监督下形成决议。
(六)表决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
基金份额有同等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
特别决议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可做出。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本基
金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合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视
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
审议、逐项表决。
在上述规则的前提下,具体规则以召集人发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为
准。
(七)计票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
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
金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
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
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担任监票
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要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点结果。
(4)计票过程应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八)生效与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如果采用
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文、公
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九)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特殊约定
若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则相关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的比例指主袋份额持有人
和侧袋份额持有人分别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但若相关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和审议事项不涉及侧袋账户的,则仅指主袋份额持有人
持有或代表的基金份额或表决权符合该等比例:
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
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
之一);
于在权益登记日相关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相关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参与或授
权他人参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
(含 50%)
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
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通过;
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
同一主侧袋账户内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十)本基金持有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代表其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所持有基金的份额持有
人大会,并在遵循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的前提下行使相关投票权
利。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需将表决意见事先征求基金托管人的意见,并将表决意
见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十一)本部分关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事由、召开条件、议事程序、
表决条件等规定,凡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的部分,如将来法律法规或
监管规则修改导致相关内容被取消或变更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根据新颁
布的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则协商一致并提前公告后,可直接对本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和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
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四、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诉讼费和仲裁费;
财产中列支的除外;
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
管理费。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
自身管理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H=E×0.6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
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
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
托管费。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
自身托管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H=E×0.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
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公允价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
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
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基金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
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
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
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各销售机构,或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
理人并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
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2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
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管理人运用本基金基金财产申购自身管理的基金的(ETF 除外),应当
通过直销渠道申购且不得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按照相关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
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除外)、销售服务费等销售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财产的损失;
目。
(四)实施侧袋机制期间的基金费用
本基金实施侧袋机制的,与侧袋账户有关的费用可以从侧袋账户中列支,但
应待侧袋账户资产变现后方可列支,有关费用可酌情收取或减免,但不得收取管
理费,详见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
行。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
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
五、基金财产的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科创
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
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简
称“港股通股票”)、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不包
括 QDII 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基金中基金、其他可投资基金的非基金中基金、
货币市场基金以及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基金)、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
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
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
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
具、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
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产、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港股通股
票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 50%),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
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60%
的混合型基金;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
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不低于 60%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其他经中国证监会
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每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
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二)投资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于
股票(含存托凭证)、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可转换债券和可
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其中港股通股票投资比例不得超
过股票资产的 50%),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
一: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60%的混合型基金;2、
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均
不低于 60%的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其他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
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
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含本基金所投资的基金份额,A
股和 H 股合并计算),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含本基金
所投资的基金份额,A 股和 H 股合并计算),不超过该证券的 10%,完全按照有
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以不受此条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 10%;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7)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 10%;
(8)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 10%;
(9)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 40%,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
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
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认定的特殊投资组合可不受前述比例限制;
(11)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含封闭运作基金、定期开放基金
等流通受限基金)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
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
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保持一致;
(13)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
产净值的 15%;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
持有的债券总市值的 30%;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市值和买入、卖出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应当符合基金合
同关于债券投资比例的有关约定;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国债期
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30%;
(14)本基金不持有具有信用保护卖方属性的信用衍生品,本基金持有的信
用衍生品名义本金不得超过本基金中所对应受保护债券面值的 100%,本基金不
得持有合约类信用衍生品;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
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
人应在 3 个月之内进行调整;
(15)本基金投资于同一信用保护卖方各类信用衍生品名义本金合计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
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
应在 3 个月之内进行调整;
(16)本基金投资其他基金时,被投资基金的运作期限不少于 1 年,最近定
期披露的基金净资产应当不低于 1 亿元;
(17)本基金资产总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40%;
(18)本基金不得持有具有复杂、衍生品性质的基金份额,包括分级基金和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基金份额;
(19)除 ETF 联接基金外,同一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单只基金不得
超过被投资基金净资产的 20%,被投资基金净资产规模以最近定期报告披露的规
模为准;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本基金所投资的基金发生流动
性限制、暂停申购、赎回或二级市场交易停牌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投资不符合前述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2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20)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比例限制依照内地上市交易的股票执行;
(21)本基金仅投资于主体或债项信用评级为 AA+级及以上的信用债券(含
资产支持证券,下同),其中主体或债项信用评级为 AAA 级及以上的信用债券
的投资比例为不低于全部信用债券资产的 50%;主体或债项信用评级为 AA+级
的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为不高于全部信用债券资产的 50%。基金持有信用债期间,
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导致不再符合前述标准,基金管理人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
起 3 个月内调整至符合约定;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11)、(12)、(14)、(15)、(19)、(21)项另有约定外,因
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
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
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
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
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
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
法规予以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
上的独立董事通过。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六、估值程序
除以该类别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 5 位
四舍五入。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国家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
值,并按规定披露。
或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
将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合同》的变更
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的,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对于法律法规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由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自决议生效后两日内在规定媒介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基金托管人承接的;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
基金清算。
管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
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而不能及时变现的,清算期限相应顺延。
(四)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
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各类基金份额各自基金份额
资产净值的比例确定剩余财产在各类基金份额中的分配比例,并在各类基金份额
可分配的剩余财产范围内按各份额类别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
进行分配。
(六)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符合《证券法》
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 5 个工作日
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应当将清算报告登载在规定
网站上,并将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登载在规定报刊上。
(七)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不低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
低年限。
八、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
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
圳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
诉方承担。
争议处理期间,基金合同当事人应恪守各自的职责,继续忠实、勤勉、尽责
地履行基金合同规定的义务,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为基金合同之目的,在此不包括中国香港、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法律)。
九、基金合同的效力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在募集结束后经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并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后生效。
备案并公告之日止。
有人在内的《基金合同》各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
人、基金托管人各持有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构的办公场所和营业场所查阅。
(本页为《南方达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签署页,无正文)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南方达元债券A,南方达元债券C: 南方达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小微
2024月09月24日
55629
相关推荐
-
12月20日基金净值:鹏华双债加利债券A最新净值1.7711,涨0.79%
-
12月20日基金净值:长盛安鑫中短债A最新净值1.1319,涨0.01%
-
12月20日基金净值:方正富邦稳丰一年定开债券发起最新净值1.0781,涨0.04%
-
12月20日基金净值:鹏华丰饶定开债最新净值1.09,涨0.09%
-
12月20日基金净值:华夏稳定双利债券A最新净值1.0526,涨0.08%
-
正海磁材获评“人形机器人领域最具价值材料类企业”
-
2024企业ESG可持续发展大会在京举办
-
12月20日基金净值:建信新能源行业股票A最新净值1.4408,跌0.39%
-
12月20日基金净值:广发汇兴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A最新净值1.0395,涨0.13%
-
12月20日基金净值:前海开源优质企业6个月持有混合A最新净值0.5197,涨0.41%
-
12月20日基金净值:工银医疗保健股票最新净值2.339,涨0.13%
-
12月20日基金净值:天弘中证证券保险A最新净值1.0971,涨0.16%
-
建邦科技董事长钟永铎:创新驱动 打造汽车后市场领导者
-
康农种业彭绪冰:行业处于洗牌阶段 创新能力至关重要
-
中欧红利优享灵活配置混合A,中欧红利优享灵活配置混合C: 关于调整旗下中欧红利优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最低交易限额的公告
-
12月19日基金净值:融通通跃一年定开债发起式最新净值1.0369,涨0.05%
-
部分基金新增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基金定投业务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
关于汇添富全球汽车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金额的公告
-
关于终止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旗下基金相关业务公告
-
创业黑马:《2024年度“人工智能+”企业》和《2024年度“人工智能+”案例》正式发布
-
12月19日基金净值:泉果思源三年持有期混合A最新净值0.9525,涨0.34%
-
12月19日基金净值:国寿安保尊诚纯债A最新净值1.1716,涨0.05%
-
12月19日基金净值:前海开源股息率100强股票A最新净值1.6872,跌0.65%
-
12月19日基金净值:中银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A最新净值1.743,跌0.06%
-
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混合A,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混合C: 英大稳固增强核心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24年第2号)
-
上市公司信托理财整体“降温”
-
23家企业拟中选第五批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集采
-
软通动力旗下台式机和笔记本业务Q3出货量跃居国内市场第二
-
抢滩新蓝海 车企跨界布局机器人赛道
-
以变化求进化 以进化致未来! 2024孩子王全球合作伙伴大会盛大举办
-
华勤技术完成收购易路达控股
-
中国海油:渤海油田实施首口超6000米浅层大位移井
-
北京等地二手房挂牌量走低
-
大华股份董事长傅利泉:加速推动AI落地智慧物联
-
传言落地!阿里74亿元甩卖银泰,亏损93亿元
-
德业股份拟斥资不超1.5亿美元建设马来西亚生产基地
-
直真科技:签订9.02亿元算力服务重大合同
-
携手推进智能矿山建设 创力集团子公司与华为签订全面合作协议
-
东软集团:筹划收购上海思芮100%股权 发力数字服务产业
-
浙商智多兴稳健回报一年持有混合A,浙商智多兴稳健回报一年持有混合C: 浙商智多兴稳健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限制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
12月13日基金净值:天弘多元收益债券A最新净值1.2165,跌1.34%
-
12月13日基金净值:易方达科讯混合最新净值1.5964,跌1.31%
-
12月13日基金净值:天弘招享三个月定开债券发起最新净值1.0956,涨0.07%
-
12月13日基金净值:东方红产业升级混合最新净值3.541,跌1.45%
-
派安盈亮相2024亚马逊全球开店跨境峰会
-
上市房企积极开拓新业务 拓宽盈利渠道
-
海光信息打造产业生态 助力人工智能发展
-
10月10日基金净值:广发成长动力三年持有混合A最新净值0.5645
-
10月10日基金净值:交银增利增强债券A最新净值1.1849,涨0.36%
-
10月10日基金净值:招商移动互联网产业股票基金A最新净值1.335,跌2.6%
-
10月10日基金净值:汇添富碳中和主题混合A最新净值0.5503,涨1.78%
-
10月9日基金净值:太平嘉和三个月定开债发起最新净值1.0327,跌1.13%
-
顺丰控股:拟“中期分红+特别分红”超67亿元
-
10月9日基金净值:鹏华丰颐债券最新净值1.0086,跌0.05%
-
10月9日基金净值:广发高端制造股票A最新净值1.4984,跌12.61%
-
10月9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价值边际灵活配置混合A最新净值1.6489,跌3.48%
-
10月9日基金净值: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024,跌0.06%
-
10月9日基金净值:嘉实汇达中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0754,跌0.14%
-
10月9日基金净值:融通行业景气混合A最新净值1.454,跌6.74%
-
10月9日基金净值:国联恒益纯债A最新净值1.0771,跌0.18%
-
10月9日基金净值:富国臻利纯债定开债券最新净值1.0405,跌0.16%
-
10月9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景泰悦利三个月定开债A最新净值1.0253,涨0.06%
-
10月9日基金净值:华安创新混合最新净值0.879,跌8.15%
-
机构密集调研折叠屏产业链公司
-
10月8日基金净值:南方医药保健灵活配置混合A最新净值2.3505,涨6.97%
-
10月8日基金净值:太平丰润一年定开债发起式最新净值0.9958,涨0.56%
-
10月8日基金净值:兴全合丰三年持有混合最新净值0.6937,涨6.14%
-
10月8日基金净值:格林中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0121,跌0.08%
-
10月8日基金净值:建信睿兴纯债债券最新净值1.044,跌0.09%
-
中信资本联合体中选仁东控股预重整投资人
-
以旧换新助力 车市“金九银十”销售火热
-
9月19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创新成长混合最新净值1.1234,涨0.62%
-
9月18日基金净值:保险主题LOF最新净值0.85,涨1.92%
-
9月23日基金净值:富国颐利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1101,涨0.03%
-
9月19日基金净值:中银荣享债券最新净值1.0678
-
9月19日基金净值:建信稳定增利债券A最新净值1.752,涨0.34%
-
住房“以旧换新”效果正在显现
-
中远海控第三季度净利预增近三倍
-
9月23日基金净值:交银创业板50指数A最新净值1.0737,跌0.21%
-
东财北证50指数发起式A,东财北证50指数发起式C: 西藏东财北证50成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2号)
-
基金分红:浦银安盛普华66个月定开债券基金9月26日分红
-
9月20日基金净值:泓德睿源三年持有期混合最新净值0.5333,跌0.02%
-
9月24日基金净值:工银瑞信沪深300ETF最新净值3.5188,涨4.31%
-
以《印象·妈祖》为起点 三湘印象探索数字文旅新赛道
-
9月23日基金净值:广发中证基建工程ETF最新净值0.8916,涨0.26%
-
9月23日基金净值:兴银中短债A最新净值1.2158,跌0.01%
-
9月23日基金净值:光大增利收益债券A最新净值1.21,跌0.08%
-
9月23日基金净值:国联中债1-5年国开行A最新净值1.0821,涨0.02%
-
9月23日基金净值:富国价值优势混合最新净值2.364,涨0.08%
-
华泰联合证券助力兖矿能源并购澳大利亚上市公司
-
9月25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A最新净值2.364,涨0.72%
-
9月23日基金净值:鑫元汇利债券最新净值1.0411
-
9月23日基金净值:广发汇吉3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862,涨0.03%
-
9月23日基金净值:民生加银和鑫定开债最新净值1.072,涨0.01%
-
9月25日基金净值:博时产业优选混合A最新净值0.7733,涨0.7%
-
9月24日基金净值:永赢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最新净值1.0466,涨0.03%
-
9月23日基金净值:易方达新丝路灵活配置混合最新净值1.525,跌0.13%
-
9月25日基金净值:摩根新兴动力混合A最新净值4.1748,涨0.5%
-
9月24日基金净值:鹏华汇智优选混合A最新净值0.5402,涨2.86%
-
9月25日基金净值:广发均衡增长混合A最新净值0.9942
-
华安证券金荣:港股互联网公司业绩韧性持续 政策利好推动估值修复
-
9月26日基金净值:广发医疗保健股票A最新净值1.5267,涨3.41%
-
9月27日基金净值:交银新生活力灵活配置混合最新净值2.008,涨4.1%
-
9月26日基金净值:长盛盛裕纯债A最新净值1.0391,跌0.07%
-
9月30日基金净值:农银汇理金盈债券最新净值1.0617,跌0.39%
-
9月26日基金净值:富国中证1000ETF最新净值1.9821,涨4%
-
9月30日基金净值:博时富安3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1806,跌0.36%
-
9月30日基金净值:鹏华中国50混合最新净值1.942,涨7.47%
-
9月30日基金净值:国泰丰祺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0407,跌0.25%
-
9月30日基金净值:浦银安盛盛通定开债券最新净值1.1212,跌0.08%
-
9月27日基金净值:海富通瑞利债券最新净值1.1255,跌0.08%
-
9月27日基金净值:华安逆向策略混合A最新净值5.303,涨0.93%
-
9月27日基金净值:华夏鼎瑞三个月定开债A最新净值1.0285,跌0.19%
-
9月30日基金净值:汇添富中盘价值精选混合A最新净值0.7614,涨7.22%
-
9月30日基金净值:金元顺安泓丰87个月定开债A最新净值1.0507,涨0.04%
-
9月27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景泰恒利一年定开债最新净值1.0082,跌0.24%
-
9月30日基金净值:中海环保新能源混合最新净值1.581,涨5.82%
-
9月30日基金净值:南方旺元6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A最新净值1.0858,跌0.09%
-
9月27日基金净值:博远利兴纯债一年定开债发起最新净值1.021,跌0.27%
-
9月30日基金净值:博时安弘一年定开债发起式A最新净值1.1404,跌0.53%
-
9月30日基金净值:博时华盈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0077,跌0.04%
-
9月27日基金净值:农银策略收益一年持有混合最新净值0.636,涨0.19%
-
9月27日基金净值:易方达高端制造混合发起式A最新净值1.6503,涨3.22%
-
9月27日基金净值:南方乐元中短利率债A最新净值1.0408,跌0.27%
-
9月27日基金净值:华夏沪港通恒生ETF最新净值2.4206,涨2.96%
-
9月27日基金净值:汇添富价值创造定开混合最新净值1.3237,涨3.87%
-
9月27日基金净值: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038,跌0.04%
-
9月27日基金净值:创金合信利泽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0586,跌0.42%
-
9月27日基金净值:南方和元A最新净值1.0779,跌0.3%
-
9月27日基金净值:国寿安保尊荣中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1603,跌0.11%
-
9月27日基金净值:富国颐利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1043,跌0.42%
-
钱唐控股携手杭州长卫打造智能医疗服务模式
-
国产威士忌产量首超进口 白酒企业竞相跨界
-
木林森执行总经理唐国庆:持续巩固LED龙头地位 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
上半年业绩增长强劲 汉桑科技加注音频AIoT创新研发
-
松井股份拟在美国成立全资子公司
-
锅圈发布即时零售战略 推进地标性食材全民共享
-
A股市场并购重组持续活跃
-
埃安第二款全球车AION RT开启预售
-
OPPO最大旗舰店落地贵阳万象城
-
中天火箭:创新求变 开启航天智造新篇章
-
天润乳业刘让:压减产能 发力创新 穿越周期
-
锅圈收购虾滑产品生产商逮虾记 食品产业布局初具规模
-
长华集团收到1.95亿元项目定点通知书 为未来发展注入新动能
-
原尚股份:首批氢燃料电池重卡正式交付使用 开启清洁化运输新征程
-
中国船舶沪东中华命名交付大型LNG船“崆峒”号
-
富邦股份:在第三届中国数字农业发展大会展示“生物技术+数字化”农业科技
-
以智能化推动业务质效双升 深市物流公司共谋高质量成长新路径
-
多模态智能再进化 岩芯数智发布Yan1.3大模型
-
中储智运:释放数据价值 形成覆盖全国的公铁水货运服务“运力网”
-
空间智能公司极佳视界完成天使及“天使+”两轮融资
-
金冠股份:新中标2.16亿元项目
-
合合信息今日科创板上市 深耕AI、大数据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
-
9月25日基金净值:广发汇成一年定期开放债券最新净值1.0316,涨0.07%
-
9月25日基金净值:易方达恒盛3个月定开混合最新净值1.1068,涨0.38%
-
9月25日基金净值:中金金合债券最新净值1.0516
-
9月24日基金净值:永赢智益纯债三个月最新净值1.1621,跌0.05%
-
9月25日基金净值:上银聚永益一年定开债券最新净值1.0291,涨0.15%
-
向新而行 上市公司发力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
-
深圳市场实探:“以旧换新”带动家电全产业链
-
北信源在中国-东盟博览会发布爱传APP 助力企业扬帆出海
-
珍酒两款产品获2024布鲁塞尔国际烈性酒大奖赛金奖
-
在湿电子化学品行业长足发展 兴福电子IPO27日上会
-
直击电力行业集体路演:行业经营质效显著提升 多家公司发力新能源项目
-
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新规征求意见
-
从一颗鹌鹑蛋透视消费新趋势 新场景孕育新需求 健康赛道“黑马”迭出
-
宁德时代:积极拥抱资本市场新政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
-
红旗连锁携手供应商举办供应链研讨会
-
当代文体拟战略收购清碧公司51%股权
-
重药控股:旗下公司重药九隆正式投产 助力中医药现代化
-
走进宁夏大武口区:中国中化两把“钥匙”助盐碱地破“碱”重生
-
格力电器上半年空调业务营收同比增长逾11%
-
南方达元债券A,南方达元债券C: 南方达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9月23日基金净值:银华稳健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最新净值0.6031
-
9月23日基金净值:华夏科技龙头两年持有混合最新净值0.4519,跌0.96%
-
中银证券安弘债券A,中银证券安弘债券C: 中银证券安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4年第2号)
-
9月23日基金净值:华夏鼎兴债券A最新净值1.0445
-
东风汽车:加速自研下一代全固态电池 使其能量密度突破550Wh/kg
-
农银汇理金盛债券: 农银汇理金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分红公告
-
基金分红:浦银安盛普嘉87个月定开债券基金9月26日分红
-
9月20日基金净值:中航瑞夏一年定开债发起A最新净值1.018,涨0.05%
-
富安达稳健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 富安达稳健配置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
农银汇理彭博1-3年中国利率债指数: 农银汇理彭博1-3年中国利率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分红公告
-
海信:从“以旧换新”到“品质换新”升级 为用户提供高品质产品和服务
-
片仔癀:聚焦新质生产力发展 赋能中医药事业创新
-
9月20日基金净值:嘉实致兴定开债发起式最新净值1.0326
-
9月20日基金净值:光大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0613,跌0.01%
-
9月20日基金净值:易方达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ETF最新净值0.7014,涨0.31%
-
9月20日基金净值:汇添富蓝筹稳健混合A最新净值2.193
-
9月20日基金净值:博时沪深300指数A最新净值1.3614,涨0.06%
-
IPO批文失效未能上市 6企业败在临门一脚
-
中国东方教育为国家队添彩 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走出冠军选手
-
9月19日基金净值:交银国企改革灵活配置混合A最新净值1.4038,涨1.01%
-
9月20日基金净值:汇丰晋信丰盈债券A最新净值1.0622
-
9月19日基金净值:嘉实品质回报混合最新净值0.5386,涨1.62%
-
9月19日基金净值:诺德中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0799,跌0.01%
-
9月20日基金净值:汇添富中证500指数增强A最新净值1.3181,跌0.5%
-
宁波港拟以65亿元投建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一期工程
-
激光显示全面向新发展 150吋海信激光电视即将量产
-
华润双鹤固体制剂数字化车间入选“2024年北京市数字化车间名单”
-
晶华微拟收购芯邦科技子公司 拓展智能家电控制芯片业务
-
iPhone 16发售前价格已“破发”?有平台降价达千元
-
行业景气度持续提升 轨道交通企业抢抓发展机遇
-
普利制药:向海南红十字会捐赠药品支持台风后的救灾工作
-
潍柴集团携全产业链最新绿色智能解决方案亮相汉诺威车展
-
阿里吴泳铭:模型推理成本指数级下降 AI计算将成为计算体系主导
-
A股上市公司分红生态出现新变化
-
集泰股份:抢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风口
-
顺丰控股:8月营收229.81亿元 同比增长13.36%
-
年内237家港股公司累计回购金额超2000亿港元
-
9月13日基金净值:上银聚嘉益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最新净值1.0697,涨0.09%
-
9月13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A最新净值2.253,涨0.13%
-
新一轮融资落地 紫光展锐IPO进程或提速
-
当低空经济遇上传统文化:电科莱斯与中国电科28所打造低空场景传递节日温暖
-
9月13日基金净值:中信嘉鑫3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273,涨0.03%
-
9月13日基金净值:中银证券汇福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最新净值1.1341,涨0.08%
-
9月13日基金净值:南方7-10年国开债A最新净值1.3,涨0.19%
-
9月13日基金净值:鹏华匠心精选混合A最新净值0.6062,跌0.69%
-
9月13日基金净值:博时利发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056,涨0.09%
-
万业企业旗下凯世通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首期安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军人才高级研修班成功举办
-
9月13日基金净值: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ETF最新净值0.8579,跌0.74%
-
9月13日基金净值:富国纯债债券发起式A/B最新净值1.122,涨0.05%
-
9月13日基金净值:易方达安源中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0296,涨0.01%
-
9月13日基金净值:兴业鼎泰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最新净值1.0116,涨0.03%
-
9月13日基金净值:南方中证全指证券公司ETF最新净值0.7995,涨0.14%
-
9月13日基金净值:富国尊利纯债定开债最新净值1.054,涨0.04%
-
9月13日基金净值:易方达深证100ETF最新净值2.1611,跌0.68%
-
9月13日基金净值: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A最新净值1.1006,涨0.11%
-
9月13日基金净值: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A最新净值3.9711,涨0.45%
-
9月13日基金净值:易方达安悦超短债A最新净值1.0161,涨0.01%
-
映翰通:股东南山阿斯特拟减持不超过3%公司股份
-
中国轮胎企业首个欧洲工厂正式量产 玲珑轮胎全球化战略迈出里程碑式一步
-
武汉越秀国际金融中心亮相 越秀商管“国金”产品线走出广州
-
豪能股份:拟投资10亿元建设运营重庆市璧山区“智能制造核心零部件项目”
-
直击沪市有色金属行业集体路演:上市公司业绩增势喜人 资源储备等优势明显
-
9月12日基金净值:华安安业债券A最新净值1.0953,涨0.01%
-
9月12日基金净值:汇添富可转换债券A最新净值1.627,跌0.11%
-
9月12日基金净值:易方达中债7-10年国开债A最新净值1.2996,涨0.04%
-
9月12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景泰恒利一年定开债最新净值1.0392,涨0.01%
-
9月12日基金净值:国金惠盈纯债A最新净值1.263,涨0.03%
-
中国建筑公布2024年前8月经营情况 境外订单翻倍增长
-
360获任国家“大模型测试基准研究组”联合组长单位
-
报告:中国企业应加速“ESG+AI”双轮驱动出海
-
9月9日基金净值:汇添富医疗积极成长一年持有混合A最新净值0.4743,涨0.08%
-
9月9日基金净值:嘉实价值长青混合A最新净值0.7344,跌1.04%
-
9月9日基金净值:泰信添鑫中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0755,涨0.01%
-
9月9日基金净值:建信安心回报6个月定开A最新净值1.035,涨0.04%
-
9月9日基金净值:天弘惠享一年定开债券发起最新净值1.0249,涨0.01%
-
中国建筑:创新开发模式 做好“城市运营商
-
吉峰科技总经理李勇:夯实农机流通主业 探索乡村振兴创新业务
-
9月6日基金净值:华安策略优选混合A最新净值1.6221,跌0.92%
-
9月9日基金净值:博时安仁一年定开发起式债券A最新净值1.1526,涨0.02%
-
9月9日基金净值:博时宏观回报债券A/B最新净值1.3906,跌0.14%
-
9月9日基金净值:汇添富优质成长混合A最新净值0.6619,跌1.33%
-
9月6日基金净值:泰康安和纯债6个月定开债券最新净值1.0825,涨0.01%
-
日发精机连收5个涨停板 董事长吴捷持股质押率达100%
-
强化双方竞争优势 汉嘉设计拟收购伏泰科技51%股权
-
国内数字无线麦克风行业迎来新风口 BOYA博雅走轻量化与AI智能化并行路线
-
8月21日基金净值:信澳鑫安LOF最新净值1.034,跌0.1%
-
9月6日基金净值: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A最新净值4.0097,跌0.5%
-
9月6日基金净值:汇添富可转换债券A最新净值1.66,跌0.42%
-
9月5日基金净值:鑫元汇利债券最新净值1.04,涨0.02%
-
9月6日基金净值:易方达安源中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0292
-
强化合规意识 多家北交所公司被采取监管措施
-
多家A股医药公司积极布局非洲市场
-
9月6日基金净值:国元元赢六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593,涨0.14%
-
9月6日基金净值:国投瑞银顺祺纯债最新净值1.1062,涨0.01%
-
9月6日基金净值:国联安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0636,涨0.01%
-
9月6日基金净值:富国金融债债券型最新净值1.0796,涨0.01%
-
9月6日基金净值:嘉实安泽一年定开债纯债最新净值1.1411
-
4家川酒上市公司上半年揽金725.43亿元 产业经济“抱团”发展助力竞争力提升
-
9月6日基金净值:博时裕达纯债债券最新净值1.1075
-
9月6日基金净值:嘉实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0753,涨0.01%
-
9月6日基金净值:天弘惠享一年定开债券发起最新净值1.0248
-
9月6日基金净值:前海开源股息率100强股票A最新净值1.4817,跌0.79%
-
9月6日基金净值:建信恒瑞债券最新净值1.0597
-
联想推出多款开创性AI PC
-
新华鲜报丨出海逐“新”浪 上市公司上半年海外收入3.83万亿元
-
8月15日基金净值:惠升和悦债券A最新净值1.0205,跌0.01%
-
8月15日基金净值:工银医疗保健股票最新净值2.183,涨0.32%
-
8月21日基金净值:华夏中证央企ETF最新净值1.2054,跌0.39%
-
8月15日基金净值:嘉实多利收益债券A最新净值0.7542,跌0.13%
-
8月15日基金净值:交银纯债债券发起A最新净值1.1008,涨0.01%
-
天安新材:上半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增106.72% 构建多维度泛家居产业生态圈
-
金融壹账通上半年归母净利润1.39亿元 同比扭亏为盈
-
棒杰股份:海外需求增加 上半年无缝服装业务预计同比增长
-
B站七夕晚会直播峰值破3000万,仙侠IP与传统文化的创新融合
-
先进陶瓷市场空间广阔 行业领军者珂玛科技正式登陆创业板
-
存储芯片行业景气度持续攀升 多家公司上半年业绩报喜
-
AI PC销量稳步增长 联想集团计划发布更多AI终端产品
-
8月14日基金净值:博时央企结构调整ETF最新净值1.1772,跌0.47%
-
8月14日基金净值:国泰上证180金融ETF最新净值1.0502,跌0.28%
-
8月14日基金净值:富荣富开1-3年国开债纯债A最新净值1.027,涨0.07%
-
8月14日基金净值:天弘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A最新净值1.0364,涨0.13%
-
8月14日基金净值:鹏华尊晟定期开放发起式债券最新净值1.035,涨0.1%
-
西藏旅游:积极调整经营策略 上半年营收同比增长1.15%
-
天孚通信拟收购天孚之星46.67%股权
-
保利国际公开打假 点名曝光17家假央企
-
8月14日基金净值:汇添富稳鑫120天滚动持有债券A最新净值1.104,涨0.04%
-
8月14日基金净值:华安稳固收益债券A最新净值1.251,涨0.08%
-
8月14日基金净值:前海开源中证大农业指数增强A最新净值0.8627,跌1.57%
-
8月13日基金净值:交银纯债债券发起A最新净值1.0999,涨0.03%
-
8月13日基金净值:鹏华中债1-3年农发行债券指数A最新净值1.0683,涨0.09%
-
重啤股份:2024年上半年实现销量、营收和净利润增长
-
亚信科技: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9.94亿元
-
晶晨股份第二季度销售收入创历史单季新高 预计2024年全年营收同比增长
-
8月12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内需贰号混合最新净值1.008,跌0.1%
-
8月13日基金净值:华夏鼎航债券A最新净值1.2372,涨0.05%
-
8月13日基金净值:平安添利债券A最新净值1.1263,涨0.01%
-
8月13日基金净值:国联盈泽中短债A最新净值1.2532,涨0.01%
-
8月13日基金净值:西部利得中债1-3年政金债指数A最新净值1.0294,涨0.07%
-
88家大市值公司半年报预喜 股价年内平均上涨13%
-
腾讯音乐第二季度付费用户数创新高
-
中企投建博茨瓦纳最大规模光伏电站
-
8月12日基金净值:国寿安保泰和纯债债券最新净值1.0411,跌0.13%
-
8月12日基金净值:国富深化价值混合A最新净值1.5639,涨0.46%
-
8月12日基金净值:鹏华年年红一年持有期债券A最新净值1.1471,跌0.14%
-
8月12日基金净值:诺德安盛纯债最新净值1.0046,跌0.28%
-
8月12日基金净值:广发高端制造股票A最新净值1.2513,跌0.88%
-
谭旭光卸任潍柴动力董事长 多家上市公司同日换帅
-
博汇股份将补缴税款4.8亿元 力争8月底前复工复产
-
永泰能源:核心管理人员拟第七次增持公司股票 总量1300万股至1500万股
-
TCL智家:上半年冰洗产品销量增速超行业 净利同比增32.65%
-
A股逾260份半年报出炉:超六成公司净利增长 44家业绩翻倍
-
维生素价格跳涨 产业链公司回应投资者关切
-
8月9日基金净值:浦银安盛盛华一年定开债券最新净值1.0338,跌0.04%
-
8月9日基金净值:英大通盈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0428,跌0.08%
-
8月8日基金净值:汇添富双鑫添利债券A最新净值1.1072,跌0.05%
-
8月8日基金净值:浙商丰利增强债券最新净值1.565,涨0.04%
-
8月8日基金净值:泓德瑞兴三年持有期混合最新净值0.7899,涨0.37%
-
8月8日基金净值:上银聚鸿益三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315,跌0.05%
-
8月9日基金净值:易方达中证人工智能主题ETF最新净值0.6485,跌0.05%
-
8月8日基金净值:南方多利增强债券A最新净值1.1217,跌0.09%
-
8月9日基金净值:广发医疗保健股票A最新净值1.5549,跌1.07%
-
8月9日基金净值: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ETF最新净值0.632,跌1.56%
-
盛美上海上半年研发投入合计同比增长62.46%
-
产业加速转型 上市企业重整悄然升温
-
设备更新释放政策红利 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
赛力斯:拟收购“赛力斯汽车”少数股东19.355%股权 实现100%控股
-
8月8日基金净值:嘉实多利收益债券A最新净值0.7602,跌0.21%
-
8月8日基金净值:建信中债国开行债A最新净值1.0573,跌0.09%
-
8月8日基金净值:易方达上证50ETF最新净值1.1763,涨0.26%
-
8月8日基金净值:国联安沪深300ETF联接A最新净值0.8827,涨0.06%
-
8月8日基金净值:南方祥元债券A最新净值1.1818,跌0.04%
-
金域医学等共同成立的临床病原体信息中心正式揭牌
-
中国建筑举办2024年“城市更新”投资者开放日活动
-
一汽解放:7月销量同比增长30.94% 重卡行业迎重磅利好
-
8月8日基金净值:国富恒瑞债券A最新净值1.243
-
8月7日基金净值:广发稳健回报混合A最新净值0.7676,涨0.33%
-
8月8日基金净值:宏利沪深300指数A最新净值1.5327,跌0.07%
-
8月8日基金净值:信澳安益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0439
-
8月8日基金净值:添富中证800ETF最新净值0.8522,涨0.07%
-
7月新能源乘用车零售量首超燃油车 价格战将逐步趋缓?
-
出清落后产能 焦化企业优化布局
-
8月8日基金净值:易方达长期价值混合A最新净值0.8124,涨1.54%
-
8月8日基金净值:富国匠心精选12个月持有混合A最新净值0.6325,涨0.65%
-
8月7日基金净值:财通多利债券A最新净值1.1298
-
8月7日基金净值:交银阿尔法核心混合A最新净值2.5948,涨0.59%
-
8月8日基金净值:工银成长精选混合A最新净值0.5291
-
玲珑轮胎: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拟1.5亿元至2亿元增持公司股份
-
“智能汽车AI芯片”公司黑芝麻智能8月8日在港交所上市
-
步长制药:子公司陕西步长获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
实探香港车市:国产电动汽车积极布局 站稳脚跟瞄准“出海”之路
-
“部分车企造假、出老千”!知名巨头董事长放话:建议公开审计全行业,“审计费我们包了”
-
健帆生物:上半年实现净利润5.53亿元 同比增长99.1%
-
如祺出行Robotaxi获准在横琴全域测试
-
永泰能源:预计2025年净利润28亿元 拟购买天悦煤业约51%股权
-
路威凯腾完成对植物蛋白饮品公司唯怡的战略投资
-
风光股份:上半年营收同比增逾37%
-
福耀玻璃上半年盈利34.99亿元
-
宁波远洋首次开展外贸散货运输业务 持续锻造服务“硬实力”
-
智翔金泰:GR1802注射液启动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适应症III期临床试验
-
广汽集团连续十二年入围《财富》世界500强
-
金科环境新水岛获得中华环保联合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
泰和科技董事长程终发:创新驱动 打造精细化工全球领军企业
-
国产大飞机C919开始执飞“京陕快线”
-
一品红:APH01727片进入体重管理和2型糖尿病的临床试验阶段
-
机构密集调研北交所公司
-
蜀道装备:携手重汽成商 深入推动氢能源商用车业务合作
-
华勤技术:持续回购股份坚定发展信心 不断扩张业务规模及版图
-
8月2日基金净值:南方卓利3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228,涨0.03%
-
8月2日基金净值:永赢恒益债券最新净值1.1465,涨0.07%
-
8月2日基金净值:安信丰泽39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085
-
8月2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最新净值1.0545,涨0.01%
-
8月2日基金净值:招商安阳债券A最新净值1.0423,跌0.05%
-
ST百灵: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
多家车企“增收不增利”!跨国车企争晒最新成绩单:谁稳了?谁慌了?
-
8月2日基金净值:浦银安盛盛元定开债A最新净值1.0515,涨0.04%
-
8月2日基金净值:华夏恒泰64个月定开债券最新净值1.0161,涨0.01%
-
8月2日基金净值:华夏鼎顺三个月定开债A最新净值1.0671,涨0.05%
-
8月2日基金净值:浦银安盛普嘉87个月定开债A最新净值1.0105,涨0.08%
-
8月2日基金净值: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ETF最新净值0.9829,跌2.78%
-
小菜园增聘国元证券为香港上市整体协调人
-
联影微电子医疗级助听器“uOrigin源”正式上市 产学医携手推动听力健康行业创新发展
-
瞄准助听器赛道 头部企业布局热情高
-
拥抱创新 积极出海 近五成生物医药企业上半年业绩预喜
-
8月2日基金净值:交银丰享收益债券A最新净值2.2909,涨0.05%
-
8月1日基金净值:融通增强收益债券A最新净值1.1251,涨0.14%
-
8月2日基金净值:华宝宝通30天持有期短债A最新净值1.0545,涨0.01%
-
8月2日基金净值:中金金合债券最新净值1.0439
-
8月2日基金净值:银华添益定期开放债券A最新净值1.1184,涨0.04%
-
三六零公告奇信志成拆股:股东承诺遵守减持新规 不存在绕道减持突破规则
-
云维股份:控股股东全力推动 计划两年内全面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
三峰环境: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约219万股
-
前7个月A股公司发布套期保值公告超800则
-
克劳斯: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剥离亏损业务轻装上阵
-
日发精机:子公司5.96亿元银行贷款逾期 拟出售部分飞机相关资产以回笼资金
-
远东股份:7月子公司中标/签约千万元以上合同订单金额合计19.73亿元 同比增长28.49%
-
齐鲁股交启动“上市云梯计划”导师全国海选
-
极米科技员工持股计划出手“抄底” 当前股价较方案推出时跌超30%
-
控股股东筹划股份转让 天士力今日起停牌
-
持续创新夯实公司核心竞争力 贝特瑞核心技术高管出任总经理
-
通化东宝:司美格鲁肽注射液III期临床试验完成首例患者给药
-
手回集团于港交所递表
-
步长制药子公司入选 “2024年度全国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典型案例”企业
-
聚灿光电上半年营收创新高 净利同比增长351%
-
镇洋发展拟投9.39亿元建设再生盐制烧碱项目
-
7月29日基金净值:华夏创业板ETF最新净值1.0574,跌1.44%
-
7月29日基金净值:汇添富外延增长股票A最新净值1.548,跌0.13%
-
7月29日基金净值:鑫元鸿利A最新净值1.1132,涨0.04%
-
7月30日基金净值:招商安嘉债券最新净值1.0305,跌0.11%
-
7月29日基金净值:交银医药创新股票A最新净值2.0197,跌1.39%
-
恒通股份:控股股东拟溢价要约收购3570.9万股公司股份 提振投资者信心
-
武商集团:董事长潘洪祥提议回购公司股份不超1.5亿元
-
7月29日基金净值:易方达年年恒春定开债A最新净值1.0219,涨0.03%
-
7月29日基金净值:天弘国证生物医药ETF最新净值0.3289,跌1.14%
-
7月29日基金净值:国金量化多因子股票A最新净值1.6898,跌0.19%
-
7月29日基金净值:富国中证旅游主题ETF最新净值0.6197,跌1.45%
-
7月29日基金净值:华宝中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175,涨0.03%
-
首钢集团与宝马集团签约 共同打造绿色低碳钢铁供应链
-
药明康德上半年净利下降两成
-
力度大诚意足 多家公司回购比例超过5%
-
梅花生物:上半年实现净利润14.74亿元 同比增长7.51%
-
培育打造次元文化业态 知名动漫展落地新世界
-
国产PD-L1首度成功出海 基石药业舒格利单抗获欧盟委员会批准用于一线治疗非小细胞肺癌
-
归核聚焦持续发力 人福医药上半年实现营收128.61亿元
-
消费电子及新能源订单增长 达瑞电子上半年净利预计同比增长429.76%至532.29%
-
慧翰股份IPO募集资金运用遭质疑
-
曙光数创:以液冷技术助力算力行业绿色升级
-
一品红:适用减重降糖的1类创新药临床试验获批
-
四川黄金:坚持打造绿色安全矿山 积极回报投资者
-
7月25日基金净值:天弘多元收益债券A最新净值0.981,涨0.32%
-
7月25日基金净值:长盛安鑫中短债A最新净值1.1244,涨0.01%
-
7月26日基金净值:上银政策性金融债债券A最新净值1.0871,涨0.15%
-
7月26日基金净值:淳厚安心87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321,涨0.08%
-
7月26日基金净值:中邮稳定收益债券A最新净值1.111,涨0.18%
-
7月25日基金净值:西部利得汇享债券A最新净值1.2558,涨0.14%
-
7月26日基金净值:鹏华匠心精选混合A最新净值0.6625,涨0.33%
-
7月26日基金净值:南方恒新39个月A最新净值1.0296
-
7月26日基金净值:万家民安增利12个月定开债A最新净值1.004,涨0.01%
-
7月25日基金净值:汇添富创新医药混合最新净值1.206,跌0.12%
-
丰华股份:东方鑫源拟支付重整投资款7.45亿元 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
徽客祁红 携手相“沪”在姚记
-
7月25日基金净值:广发汇宏6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327,涨0.03%
-
7月26日基金净值:交银境尚收益债券A最新净值1.0509,涨0.04%
-
7月26日基金净值:泰康信用精选债券A最新净值1.136,涨0.09%
-
7月26日基金净值:泰康安欣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0834,涨0.02%
-
7月26日基金净值:兴业3个月定开债券最新净值1.0407,涨0.04%
-
安徽上市公司协会六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
平高电气: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以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
-
“我们尝到了甜头!” AI“一夜春风”吹暖上市公司半年报
-
新华联:上半年净利润同比扭亏
-
协鑫集团助力苏州建成百万级“城市储能群”
-
联想AI PC赋能中国奥运代表队 加速体育智能化转型实践
-
天合光能登榜《财富》中国500强第193位 多方面布局新业务快速发展
-
广安爱众董事长余正军:加快推进综合能源服务战略转型
-
实地走访青岛港:突破自动化瓶颈 巧解“世界性难题”
-
7月25日基金净值:博时裕达纯债债券最新净值1.1268,涨0.04%
-
7月25日基金净值:博时聚盈纯债债券最新净值1.2892,涨0.03%
-
7月25日基金净值:博时悦楚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0493,涨0.03%
-
7月24日基金净值:国联盈泽中短债A最新净值1.2519,涨0.01%
-
7月25日基金净值:光大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0607
-
中国天楹与中车强强联合助推新能源产业
-
山东港口渤海湾港:质量效益同步提升 打造零碳港口典范
-
解决企业融资难 天府股交联合微众银行推出解决方案
-
中国天楹:开启天楹新质生产力发展新篇章
-
美图公司:预计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不低于80%
-
安井食品:紧握产销一体化优势 积极出海开辟新市场
-
中国天楹发力“绿能”渐入佳境
-
萤石网络:发布4大夏季新品 全力推进“2+5+N”智能家居新生态
-
积极践行强本强基 A股上市公司聚焦提升质量与回报
-
聚杰微纤董事长仲鸿天:打造超细复合纤维领域综合型服务商
-
7月23日基金净值:招商兴和优选1年持有期混合最新净值0.4168,跌2.27%
-
7月22日基金净值:东方红沪港深混合最新净值1.564,涨0.26%
-
7月22日基金净值:广发睿毅领先混合A最新净值2.1759,跌0.65%
-
7月22日基金净值:富国泽利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1194,涨0.06%
-
7月23日基金净值:交银多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A最新净值1.45,跌0.21%
-
万泰生物子公司终止与葛兰素史克HPV疫苗合作 旗下九价HPV疫苗临床申报工作仍有序进行
-
凝聚“向新力”共闯“无人区” 深市公司加速发展新质生产力
-
又有多家上市公司推回购方案
-
热点城市稳楼市政策进一步优化
-
国际复材:聘任魏泽聪为总经理
-
兴民智通:与智能院达成战略合作 共启“车路云一体化”应用新篇章
-
半导体行业下游回暖 产业生态和制造体系不断完善
-
主要运营指标回暖 民航运输市场向好
-
公告速递:东南亚基金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
-
公告速递:对单个基金账户国金惠盈纯债基金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上限调整
-
鹏华弘利A,鹏华弘利C: 鹏华弘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2季度报告
-
公告速递:汇添富丰和纯债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转换业务及参加其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烽火通信:改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
-
中国生物制药乳腺癌1类创新药申报上市
-
五大因素驱动 210只个股上半年业绩有望创新高
-
中国中铁发布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
7月17日基金净值:兴全汇虹一年持有混合A最新净值1.0595,跌0.72%
-
7月16日基金净值:富国聚利三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742,涨0.04%
-
7月17日基金净值: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A最新净值2.963,涨0.24%
-
7月17日基金净值:平安稳健增长混合A最新净值0.8235,跌0.36%
-
7月17日基金净值:博时汇融回报一年持有混合A最新净值0.5362
-
西高院:智慧实验室建设稳步推进
-
远大医药完成对天津田边和百济制药的收购
-
中国儒意:公司旗下景秀游戏代理发行的手游“世界启元”上线
-
加快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意见 浙江台州鼓励国企投资入股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等
-
7月16日基金净值:工银圆兴混合最新净值1.0061,涨0.44%
-
7月16日基金净值:民生加银和鑫定开债最新净值1.0616,涨0.04%
-
7月16日基金净值:博时富悦纯债A最新净值1.1574,涨0.02%
-
7月16日基金净值:嘉实致明3个月定期纯债债券最新净值1.0532,涨0.01%
-
7月16日基金净值:申万菱信安泰惠利纯债A最新净值1.0194,涨0.01%
-
奥精医疗发布“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
广东宏大:整合并购实现营收“百亿跨越” 持续加强股东回报
-
湖北能源:抽水蓄能及火电建设项目进展顺利 推进新能源项目新增投产
-
高争民爆:党建引领科技创新发展
-
7月16日基金净值:华泰柏瑞沪深300ETF联接A最新净值0.8682,涨0.7%
-
7月15日基金净值:南方宏元定开债最新净值1.2224,涨0.05%
-
7月16日基金净值:摩根内需动力混合A最新净值0.6628,涨1.52%
-
7月16日基金净值:南华瑞诚一年定开债发起最新净值1.0693,涨0.01%
-
7月16日基金净值:汇添富中债7-10年国开债A最新净值1.1818,涨0.07%
-
三人行:拟5000万元-1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
远东股份:董事长提议以1.5亿元-2亿元回购公司股份 同时拟3000万元-5000万元增持股份
-
咸亨国际发布首发限售股上市提示公告 “股权激励+稳定分红”彰显发展信心
-
半导体行业有望迎来并购整合潮
-
实探隆基绿能嘉兴灯塔工厂 AI赋能精益智造 18秒下线一块光伏组件
-
电声股份:公司参投基金持有奕行智能1.2606%股份
-
四方光电:机构投资者关注公司费用持续增加
-
深耕汽车智能网联数字化服务 广联科技成功登陆香港联交所主板
-
中国重汽:上半年归母净利润预增超30% 龙头优势持续稳固
-
7月12日基金净值:英大安惠纯债A最新净值1.0536,涨0.02%
-
7月12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A最新净值2.741,跌0.22%
-
7月12日基金净值:山西证券超短债A最新净值1.1272,涨0.01%
-
7月12日基金净值:鹏华尊享定开债发起式最新净值1.098,涨0.01%
-
7月12日基金净值:嘉实致安3个月定期债券最新净值1.1769,涨0.09%
-
安德利:竞得富县恒兴果汁资产 助力革命老区延安经济发展
-
华孚时尚:开展设备采购 推进投资新疆智能算力集群项目
-
远光软件:远光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解决方案获奖
-
转型升级显成效 普邦股份预计上半年扭亏为盈
-
ST天圣:将获重庆医药补偿约1954万元 预计对本年度损益影响约1661万元
-
东方锆业:抢抓新能源发展机遇 积极布局锆行业新兴应用领域
-
7月11日基金净值:国泰中债1-3年国开债A最新净值1.0218,涨0.03%
-
7月11日基金净值:鹏华汇智优选混合A最新净值0.5742,涨1.54%
-
7月11日基金净值:易方达中证长江保护主题ETF最新净值0.6274,涨2.12%
-
7月11日基金净值:泰康沪深300ETF最新净值3.8467,涨1.35%
-
7月11日基金净值:博时恒生高股息ETF最新净值0.8204,涨1.3%
-
需求旺盛订单充足 29家汽车零部件公司上半年业绩预喜
-
加快创新 积蓄动能 多家科创板公司上半年业绩预告“报喜”
-
7月11日基金净值:大成互联网思维混合A最新净值1.5427,涨1.01%
-
7月11日基金净值:鑫元裕利债券最新净值1.1333,涨0.03%
-
7月11日基金净值:汇添富稳健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最新净值0.8763,涨0.86%
-
7月10日基金净值:嘉实核心成长混合A最新净值0.5301,跌0.02%
-
7月11日基金净值:东证融汇添添益中短债A最新净值1.0954,涨0.01%
-
竞业达:智慧教学业务收入同比预增35% 力争紧抓AIGC打开区域市场
-
智慧互通(AICT)受邀出席2024世界独角兽企业创新发展大会 共探中国独角兽企业出海新策略
-
通化东宝:短期影响不改长期向好趋势 多向发力拓展发展空间
-
7月10日基金净值:嘉实新兴产业股票最新净值2.784,涨0.04%
-
7月9日基金净值:南方医药保健灵活配置混合A最新净值1.9686,涨0.48%
-
7月10日基金净值:华商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A最新净值1.207,跌0.25%
-
7月10日基金净值:易方达沪深300非银ETF最新净值0.554,涨0.54%
-
7月10日基金净值:汇添富稳健添益一年持有混合最新净值0.9114,涨0.01%
-
近千家公司“提质增效”在行动 增持回购金额大幅攀升
-
如祺出行“搭载”Robotaxi概念登陆港交所
-
中国重工上半年净利润同比预增160.25%至201.89%
-
世邦魏理仕:上半年北京写字楼市场净吸纳量同比回升
-
格力地产:置出地产聚焦主业转型 新方案彰显国企改革决心
-
上海雅仕:预计2024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扭亏为盈
-
7月8日基金净值:浙商丰利增强债券最新净值1.6041,跌1.28%
-
7月8日基金净值:易方达科技创新混合最新净值2.1641,涨0.14%
-
7月8日基金净值:工银1-3年农发债指数A最新净值1.0394,跌0.08%
-
7月8日基金净值:博时信用债券A/B最新净值3.0357,跌0.48%
-
7月8日基金净值:国泰中证畜牧养殖ETF最新净值0.5677,跌0.65%
-
四方光电被投资者质疑有钱做现金管理和套保但不回购不做市值管理
-
需求回暖驱动 电子产业链公司业绩亮眼
-
中汽股份:国内首个大型封闭式智能网联汽车试验场即将正式运行
-
观典防务参展2024京津冀低空经济与物流产业展览会 展示低空物流先发优势
-
四方股份积极践行绿色发展 ESG报告多次获奖
-
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审议通过 产业链上市公司迎发展良机
-
“同门兄弟”出手 方大炭素拟投资海航控股股票
-
7月5日基金净值:易方达中证红利ETF最新净值1.3605,跌0.28%
-
7月5日基金净值:交银丰晟收益债券A最新净值1.2146,跌0.01%
-
7月5日基金净值:银华同力精选混合最新净值0.8458,涨3.91%
-
7月5日基金净值:金元顺安泓丰87个月定开债A最新净值1.0399,涨0.06%
-
7月5日基金净值:招商添裕纯债A最新净值1.1776,跌0.03%
-
晶澳科技:加大借贷资金储备 促进现有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
7月5日基金净值:东证融汇鑫享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A最新净值1.1111,涨0.01%
-
7月4日基金净值:兴银汇智定开债最新净值1.0447,涨0.04%
-
7月5日基金净值:上银慧祥利债券A最新净值1.0351,跌0.05%
-
7月5日基金净值:交银丰享收益债券A最新净值2.2759,跌0.02%
-
7月5日基金净值:中证500LOF最新净值1.1595
-
游族网络CEO陈芳:着力打造AI文化娱乐创新生态
-
红旗HQ9 PHEV正式交付周鸿祎
-
ST目药:一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
-
百洋医药:8.8亿元收购百洋制药获股东大会通过 产业布局全面升级
-
华东华南陆续有新动作 电力市场化建设加速推进
-
宁德时代发布商用车电池品牌“天行”
-
锂电产业链多环节排产呈现回暖势头
-
募投项目延期未及时披露 兰石重装及时任董秘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
软通动力与智元机器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
生物医药企业“出海”提速 重点布局欧美及东南亚市场
-
三峡水利:累计回购约1828万股
-
年内已有104家上市公司发布“承诺不减持”公告
-
香山股份旗下均悦充公司亮相慕尼黑新能源电动车及充电桩展
-
多举措提振市场信心 低价股公司密集发布利好
-
“车路云一体化”建设提速 多领域迎来投资机会
-
巨人网络:累计回购股份约372万股 总经理张栋增持公司股份
-
中国能建北京、雄安等地重点项目迎来新节点
-
索通发展:提前启动业绩补偿条款 回购全部对价股份保护投资者利益
-
6月30日基金净值:银华鑫盛LOF最新净值1.996
-
6月30日基金净值:南华价值启航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3142,涨0.01%
-
6月30日基金净值:招商瑞阳混合A最新净值1.168,涨0.01%
-
6月30日基金净值:农银汇理悦利债券最新净值1.0344,涨0.01%
-
6月30日基金净值:易方达中债1-3年国开债A最新净值1.0186,涨0.01%
-
盈康生命:定增项目获交易所审核通过 控股股东全额认购
-
“真火”还是“虚火” 多个品类中药材价格大涨
-
发挥“深中通道+深圳机场”乘数效应 深圳机场中山航空港正式启用
-
亚泰集团:长春市国资委指定长发集团以1.5亿元至3亿元增持公司股份
-
昆药集团:收购华润圣火51%股权获股东大会通过 三七全产业链整合前景可期
-
智翔金泰:GR2001注射液被国家药监局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名单
-
华塑股份三氯氢硅项目投料试车 电子新材料项目一期开工
-
空天地一体化通信时代加速来临
-
中国中车发布七款新能源机车
-
6月28日基金净值:建信沃信一年持有混合A最新净值0.6618
-
6月28日基金净值:银华永盛债券最新净值1.1008,涨0.03%
-
6月28日基金净值:博时博盈稳健6个月持有期混合A最新净值0.8573,跌0.1%
-
6月28日基金净值:广发稳健优选六个月持有期混合A最新净值1.062
-
6月28日基金净值:鹏华丰茂债券最新净值1.0925,涨0.02%
-
三一海工签约全球单笔最大电动集卡订单
-
华凯易佰7亿元收购通拓科技获股东大会通过
-
中恒集团“双钱”牌上榜“2024年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
-
新华联:完成董监高换届
-
宝钢包装:拟投资5.25亿元在越南隆安省新建铝制两片罐生产基地
-
博亚精工实控人离婚纠纷风波再起
-
桂冠电力约27亿建新能源发电项目
-
6月27日基金净值:泰康稳健增利债券A最新净值1.3978,涨0.04%
-
6月27日基金净值:国泰君安君得明混合最新净值1.7956,跌1.04%
-
6月26日基金净值:永赢长远价值混合A最新净值0.6239,跌0.24%
-
6月27日基金净值:工银恒享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0289,涨0.05%
-
6月27日基金净值:汇添富中债7-10年国开债A最新净值1.1798,涨0.18%
-
顺丰同城将于7月在香港开展同城即配服务
-
歌尔股份:拟调整长期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
-
连续三年!科兴制药荣登“中国生物医药企业TOP20排行榜”
-
康盛股份:子公司中植一客拟引入战略投资者 有望改善公司业绩
-
贵州习酒大股东变更获批 未来资本化之路受关注
-
汇绿生态完成跨界收购 武汉钧恒计划扩充产能
-
2024 MWC上海启幕 联想集团“全栈AI”集中亮相
-
中恒集团荣登2023年度中国中药企业TOP100排行榜第30位
-
携手华为 达实智能加大算力中心低碳服务力度
-
宝钢股份:4款取向硅钢产品全球首发 全力推动电力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
A股增持回购潮延续 多家公司真金白银稳股价
-
上市公司加速布局冷链物流产业链 助推市场规模稳步增长
-
长华化学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在连云港奠基
-
登康口腔:7月1日为股权登记日 2023年度派发现金红利约1.12亿元
-
华人健康:拟收购安吉百姓缘46.01%股权
-
夏季来临 防晒化妆品市场升温
-
“纯血”鸿蒙发布 万兴科技旗下亿图脑图首批适配
-
6月21日基金净值:兴证全球合衡三年持有混合A最新净值0.7004,涨0.07%
-
6月21日基金净值:国富中小盘股票A最新净值2.2052,跌0.21%
-
6月21日基金净值:中银丰进定期开放债券最新净值1.0709,跌0.02%
-
6月21日基金净值:富国军工主题混合A最新净值1.2631,涨0.03%
-
6月21日基金净值:兴业兴睿两年持有混合A最新净值0.7515,涨0.41%
-
猪鸡景气共振 益生股份6月鸡苗报价环比大涨
-
飞天茅台单价低至2100元!单日下跌近百元,贵州茅台出手
-
芯联集成发布并购预案 华泰联合证券助力注入优质资产
-
6月21日基金净值:工银创新动力股票最新净值1.055,涨0.96%
-
6月21日基金净值:鹏扬浦利中短债A最新净值1.053,跌0.01%
-
6月20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A最新净值1.974,跌0.65%
-
6月21日基金净值:汇添富中短债A最新净值1.0816
-
6月21日基金净值:兴全祥泰定期开放债券最新净值1.0572
-
山鹰国际:积极应对市场波动 迎来国资强援展现企业稳健发展信心
-
阅文集团与埃菲尔基金会达成IP共创合作
-
大屏护眼!2023年海信激光电视德国销量大增超90%
-
作业效率与覆盖范围双提升 利元亨推出首款1800mm高速宽幅涂布机
-
招商轮船:控股并打造优质上市平台 提升集装箱航运业务发展质量
-
6月20日基金净值:英大安惠纯债A最新净值1.052
-
6月20日基金净值:平安中债1-3年国开债指数A最新净值1.0753
-
6月20日基金净值:长信稳势纯债最新净值1.0305,涨0.01%
-
6月20日基金净值:太平丰和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最新净值0.9605,跌0.37%
-
6月20日基金净值:泓德睿源三年持有期混合最新净值0.5688,跌0.7%
-
巨头跨界布局 血制品行业并购频现
-
雅化集团子公司与特斯拉签订碳酸锂产品长期购销协议
-
安通控股:重大资产重组将推动公司外贸运输规模显著提升
-
华联股份:拟与北京SKP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 增强购物中心竞争力
-
华仁药业:再获两个腹透过评品种 药品研发工作纵深推进
-
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金花股份及有关责任人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
键邦股份:抓住机遇持续创新 拓宽产品应用空间
-
6月18日基金净值:上银聚嘉益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最新净值1.0519,涨0.07%
-
6月18日基金净值:万家鑫怡债券A最新净值1.0223,涨0.13%
-
6月18日基金净值:中加颐睿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0566,涨0.03%
-
6月18日基金净值:天弘中债1-3年国开债发起A最新净值1.0128,涨0.03%
-
6月18日基金净值:泓德睿泽混合最新净值0.9798,跌0.13%
-
汉朔科技:软硬件核心技术体系完善 全方位赋能零售数字化
-
“和气一号”核能供汽项目建成投产
-
6月18日基金净值:长城恒利债券A最新净值1.0527
-
6月17日基金净值:中加颐兴定开债券最新净值1.0412,涨0.01%
-
6月18日基金净值:兴全恒瑞定开债券发起式最新净值1.0238,涨0.01%
-
6月18日基金净值:广发中债1-3年国开债指数A最新净值1.0513,涨0.05%
-
6月18日基金净值:华安聚优精选混合最新净值0.6154,跌0.11%
-
剥离百亿元主业 东湖高新拟布局数字科技
-
多重优惠叠加 “以旧换新”激活家电3C消费
-
智迪科技获评Wind ESG A级 评分位居行业第二
-
欧普泰亮相2024 SNEC 光伏电站全新产品“泰阳”运维系统全球发布
-
紫金矿业再融资25亿美元 稳健助力五年新征程
-
广田集团6月18日起“摘星摘帽” 重整后经营有序恢复
-
主流航司5月运力投入提升 国际客运表现最为抢眼
-
6月14日基金净值:申万菱信安泰惠利纯债A最新净值1.017,涨0.01%
-
6月14日基金净值:鑫元合丰纯债A最新净值1.0527,涨0.04%
-
6月14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1924,涨0.03%
-
6月14日基金净值:博时信用债券A/B最新净值3.071,涨0.33%
-
6月17日基金净值:招商中国机遇股票最新净值1.257,涨0.32%
-
树立新标杆!绿岛风“615新风日”发布行业首部白皮书
-
阿里资产:科技成果首次“上拍”淘宝
-
博纳影业拟对韩寒公司上海亭东减资 获7000万元款项
-
6月14日基金净值:国寿安保安盛纯债3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0565,涨0.03%
-
6月14日基金净值:国联安聚利39个月封闭式债券最新净值1.0215,涨0.01%
-
6月14日基金净值:华安安业债券A最新净值1.0901,涨0.01%
-
6月14日基金净值:中泰青月中短债A最新净值1.1668,涨0.01%
-
6月14日基金净值:英大安惠纯债A最新净值1.0512,涨0.01%
-
珠海冠宇:收到GM定点通知 汽车低压锂电池业务获新突破
-
成电光信和太湖远大IPO上会 两家“小巨人”公司即将迎考
-
2024全球制药50强揭晓 中国生物制药连续六年上榜
-
川环科技:全力以赴赶订单 打造“第二增长曲线”
-
山东钢铁:正采取回购、股东增持等措施维持市值 力度很大
-
6月13日基金净值:易方达科翔混合最新净值3.88,跌0.08%
-
6月13日基金净值:嘉实价值精选股票最新净值2.0663,跌1.04%
-
6月13日基金净值:华泰保兴尊合债券A最新净值1.1788,跌0.09%
-
6月13日基金净值:南方中证申万有色金属ETF最新净值1.0116,跌1.86%
-
6月13日基金净值:汇添富价值创造定开混合最新净值1.3288,跌0.03%
-
老百姓大药房:核心战略扎实推进 快速提升区域市场份额
-
联想发布全栈算力基础设施新品 加速筑基AI 2.0时代
-
新质生产力成焦点 A股公司境外推介吸引耐心资本
-
中国五矿发布2023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
构建智能生态体系 光伏产业发力数智化深度融合
-
技术突破“开花” 前沿赛道“展翅” 第十届上交会打造技术贸易“新引擎”
-
川发龙蟒换帅 打造磷化工与新能源材料链主企业
-
国际化战略深入推进 加勒股份匈牙利工厂开工
-
6月12日基金净值:国泰中证生物医药ETF最新净值0.9185,涨0.16%
-
6月12日基金净值:大成睿享混合A最新净值1.3706,涨0.2%
-
6月12日基金净值:泓德睿泽混合最新净值0.9778,跌0.03%
-
6月12日基金净值:华安安信消费混合A最新净值4.596,涨0.37%
-
6月12日基金净值:易方达科翔混合最新净值3.883,涨0.05%
-
TCL光伏科技以“零碳世界 绿能未来”为主题亮相2024上海SNEC光伏展
-
子公司债务逾期超1亿元 ST高鸿今日跌停
-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上市公司需当好“先锋队”
-
从“水源头”到“水龙头” 联合水务加速发展新质生产力
-
6月11日基金净值:万家鑫�Z纯债A最新净值1.1838,涨0.09%
-
6月11日基金净值:易方达新收益混合A最新净值2.784,跌0.54%
-
6月11日基金净值:华安安康灵活配置混合A最新净值1.7982,涨0.08%
-
6月11日基金净值:景顺长城核心招景混合A最新净值0.6644,跌1.83%
-
6月11日基金净值:兴证全球合衡三年持有混合A最新净值0.7146,涨0.61%
-
玲珑79%可持续环保轮胎亮相德国科隆展 诠释绿色出行技术实力
-
达梦数据登陆科创板
-
华大智造拟推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
-
精华制药拟10亿元投建现代化生产基地
-
国盾量子: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上交所受理
-
头部企业热议新生态 光伏行业或迎大变局
-
6月7日基金净值:太平丰和一年定开债券发起式最新净值0.9703,涨0.05%
-
6月7日基金净值:上银慧祥利债券A最新净值1.0306,涨0.03%
-
6月11日基金净值:财通恒利纯债最新净值1.0497,涨0.03%
-
6月7日基金净值:中加优悦一年定开债券最新净值1.0085
-
6月7日基金净值:银河家盈债券最新净值1.2827
-
远大医药:眼科药物GPN00884国内I期临床完成首例患者入组给药
-
6月7日基金净值:招商招悦纯债A最新净值1.1044,涨0.02%
-
6月7日基金净值:博时富安3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1762,涨0.02%
-
6月7日基金净值:工银信用纯债债券A最新净值1.4476,涨0.03%
-
6月7日基金净值:博时聚利3个月定开债发起式最新净值1.0483,涨0.02%
-
6月7日基金净值:博时富�Z纯债一年定开债最新净值1.0247
-
北控集团旗下天达天然气公司51%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
-
港交所库存股新规今日正式生效 港股公司回购不再强制注销
-
年报问询数量超去年 北交所加强信披监管
-
百果园向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自闭症儿童关爱项目”爱心捐赠
-
6月7日基金净值:南方7-10年国开债A最新净值1.2651,跌0.03%
-
6月7日基金净值:大成新锐产业混合A最新净值5.643,跌0.07%
-
6月7日基金净值:财通资管丰乾39个月定开债A最新净值1.0147,涨0.04%
-
6月7日基金净值:泰康润和两年定开债券最新净值1.0104,涨0.05%
-
6月7日基金净值:诺德安瑞39个月定开最新净值1.0146,涨0.04%
-
《2024数字空间共同体白皮书》在深圳发布
-
6月6日基金净值:华安安业债券A最新净值1.089,涨0.03%
-
6月6日基金净值:富国军工主题混合A最新净值1.2822,跌1.35%
-
6月6日基金净值:工银瑞泽定开债券最新净值1.0737,涨0.03%
-
6月6日基金净值:工银尊益中短债A最新净值1.157,涨0.01%
-
6月7日基金净值:嘉实致信一年定期纯债债券最新净值1.0383
-
“卷王”王传福发声:过剩带来竞争,竞争产生繁荣
-
张兴海:赛力斯因用户而生 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
-
6月7日基金净值:鑫元中短债A最新净值1.1525,涨0.02%
-
6月7日基金净值:浦银安盛普华66个月定开债A最新净值1.014,涨0.08%
-
6月6日基金净值:华夏鼎智债券A最新净值1.1202,涨0.01%
-
6月7日基金净值:宝盈聚福39个月定开债A最新净值1.0128
-
6月6日基金净值:兴证全球恒利一年定开债券最新净值1.065,涨0.03%
-
6月7日基金净值:汇添富鑫悦纯债A最新净值1.0229
-
6月7日基金净值:国联安增富一年定开债最新净值1.0518,涨0.11%
-
6月6日基金净值:长信30天滚动持有债券A最新净值1.1054,涨0.02%
-
6月7日基金净值:国泰中证军工ETF最新净值0.9006,涨0.36%
-
6月6日基金净值:富国宝利增强债券最新净值1.241
-
富乐德:拟收购关联方杭州之芯半导体公司100%股权
-
广汽埃安发布昊铂GT全球款
-
方大特钢弹簧扁钢迎来发展新机遇
-
6月6日基金净值:平安中短债债券A最新净值1.1544,涨0.01%
-
6月6日基金净值:国泰惠融纯债债券最新净值1.0634,涨0.02%
-
6月6日基金净值:博时富安3个月定开债最新净值1.176,涨0.03%
-
6月6日基金净值:中银招利债券A最新净值1.0891,涨0.06%
-
科兴制药:贝伐珠单抗顺利通过哥伦比亚INVIMA GMP现场检查
-
贝特瑞:负极材料产品存在技术壁垒 有走向标准化趋势
-
企业赴港上市热情高 内地公司是主力军
-
大连重工:改革助力发展 全面推进数智化转型升级
-
东峰集团:整合医药包装板块股权 打造“东峰药包”优势品牌
-
安德利:回购9.6万股H股 支付总额79.61万港元
-
奇安信齐向东:AI驱动安全已是大势所趋
-
中控技术:发布流程工业首款AI时序大模型TPT 全面开启产业落地应用
-
万科已汇出6.126亿美元 偿还2024年最后一笔到期美元债
-
祥鑫科技:加快低空经济产品研发和开拓
-
ST迪马: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申请材料获法院接收
-
盈峰环境发布行业首创的“智慧环卫作业舱”
-
广汽集团获批进入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
-
AI制药渗透率有望提升
-
“卷”价格 更要“卷”流量 企业老板为何涌入台前争做“网红”
-
地中海航运MEXI环线挂靠青岛港
-
国投集团推进战略优化 中成股份实控人将变更
-
金能煤业49%股权转让项目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招商
-
万兴科技与中科红旗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
艾可蓝:成功与亿华通达成战略合作
-
奋达科技:年初以来累计回购376.57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为0.21%
-
前5个月机构调研逾2300家上市公司 “含科量”十足公司受追捧
-
亲子消费市场火热 上市公司掘金“儿童经济”
-
东方时尚进军无人机培训市场
-
年内A股市场共发布1950单并购计划 涉及1427家上市公司
-
依顿电子拟投建泰国生产基地
-
紧抓汽车产业轻量化发展趋势 产业链企业纷纷投建相关项目
-
新希望成本优化取得成效 将进一步聚焦“饲料+养猪”核心主业
-
商业航天产业化提速 上市公司抢滩布局
-
最严减持新规落地首周 30家A股公司依规发布减持计划
-
展实力话未来 深市制造业公司集体路演传递成长信心
-
康乐卫士启动九价HPV疫苗技术转移
-
为强化女性运动业务板块 安踏任命徐阳接管MAIA
-
宜人金科宣布正式加入华为鸿蒙生态
-
宝尊电商一季度营收达20亿元 多项业绩指标稳健提升
-
北京楼市新政满月:新房、二手房带看量有所增加 市场情绪逐步升温
-
甘李药业:国产胰岛素首次顺利通过欧洲药品管理局上市批准前GMP检查
-
投资6.5亿,全球演出面积最大沉浸式剧场“SAGA光明之城”落户上海
-
康芝药业回复年报问询函 控股股东有足够履行回购义务的能力
-
全球最大、国内首批纯电动海船签约投建 宁波远洋持续强化船队规模和航线布局
-
棕榈股份:成功中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合计金额3.69亿元
-
新三板竞争力稳步增强 研发投入屡创新高
-
国内首创配备两型铺管系统 振华重工JSD6000深水起重铺管船完工
-
金隅集团:旗下混凝土板块不断加大技术创新活动力度
-
海信成为2024欧洲杯VAR显示官方合作伙伴 助力裁判精准判罚
-
快手美妆2024工厂暨达人双选会在广州江高镇圆满举办
-
奥拉股份终止科创板IPO 原拟募资30.07亿海通证券保荐
-
海纳云:入选山东省“首批数字经济产业创新中心”
-
智洋创新亮相中国(山东)水利科技与生态建设博览会
-
年内76家上市公司定增募资超897亿元
-
尤夫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新增轮候冻结
-
提高股东回报 创世纪拟注销2023.3万股已回购股份
-
主动性增强!报告:逾七成受调查企业存在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业务
-
恒力石化重组上市以来累计分红近224亿元
-
海通国际独家保荐趣致集团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
陈发树等三名董事辞职 云南白药董事会变阵
-
重大资产置换“后遗症”发作 *ST中润年报被问询
-
华为ICT大赛2023-2024全球总决赛获奖名单揭晓
-
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 强化投资者服务
-
钒电池天府论坛在成都举办 助推钒电池产业高质量发展
-
爱婴室Wind ESG评级提升至A级
-
联想集团:建构新型供应链伙伴关系 抢抓AI产业机会
-
新希望服务举行上市三周年活动 发布《民生服务白皮书》
-
下好创新业务先手棋 湾区上市公司齐聚深交所 解析发展棋局
-
竞速出海赛道 医疗设备公司共话发展机遇
-
1药网:一季度营业收入35.3亿元 首次实现单季运营层面盈利
-
新三板创新层公司突破2000家 为北交所输送更多优质“生源”
-
万兴科技携万兴“天幕”大模型等AI创新成果亮相文博会
-
派瑞股份:在手订单较为充足 公司换届进入程序
-
珠海国资创投“以投促引” 推动城市能级量级迈向新台阶
-
快手首季净利增103倍 启动160亿港元回购计划
-
安能物流:一季度净利同比增长173.9%
-
兴齐眼药:持续提升ESG管理水平 创造更大价值
-
江苏吴中:2024年起公司医美业务有望显著增长
-
多地推进房产“收储” 助力楼市预期改善
-
人工关节接续采购拟中选结果出炉
-
四方光电: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业务收入增速是否受价格下降因素影响
-
国红环保企业挂牌仪式暨投融资对接路演在天府股交中心举行
-
楚江新材拟分拆子公司至北交所上市 预计发行时市值不低于2亿元
-
消费类企业IPO转道背后:对赌压力高悬 急寻新出路?
-
百洋医药:拟8.8亿元收购百洋制药部分股权
-
国际医学:聚焦医疗主业 2024年重点推进学科建设、三甲评审等工作
-
国投电力:将持续做好雅砻江流域水能资源滚动开发工作
-
万达轴承发行在即 “小巨人”摘得首个北交所新证券代码
-
多家北交所公司年报被问询
-
中铝集团举办控股上市公司集体反向路演活动
-
2000多家公司20万亿元市值 深市民企聚焦主业“迈新阶”
-
紫金矿业规划提前两年实现2030目标 计划2028年矿产铜达150万-160万吨
-
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召开第六届会员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成立二十周年纪念活动
-
盛洋科技实控人 向绍兴国资转让8%股份
-
未履行回购联营企业股份承诺 美芝股份起诉原实控人
-
四方光电:投资者集体接待日被要求“停止一些自HIGH的事情”
-
孚日股份:棉花价格下行利好家纺利润 调整策略应对市场变化
-
朗姿股份董事长申东日:做安全医美 开百年老店
-
蔚来发布第二品牌乐道 首款车型L60预售价21.99万元起
-
拟投资逾11亿元 圣元环保切入牛磺酸赛道
-
天润科技荣获“陕西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优秀应用案例”
-
重拳打击金通灵财务造假 深交所首开注册制下 中介机构“资格罚”
-
上市公司回购 重要股东增持频现
-
阿里云:一季度AI相关收入同比三位数增长 经调整EBITA达14.32亿元
-
中国移动165亿元服务器集采开标 产业链厂商切换算力赛道
-
深圳市工信局副局长林毅:支持鸿蒙原生应用生态在深发展壮大
-
“一年多次分红”现象更热 超50家沪市主板公司发布中期分红计划
-
岚图汽车CEO卢放:岚图追求的竞争是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提升
-
值得买发布全新战略:实现AI全面驱动 推进模式出海
-
华嵘控股重大资产重组再折戟 终止收购开拓光电
-
被申请破产重整疑云丛生 大富科技控股股东二度提出异议
-
比亚迪发布全新e平台3.0 Evo 首款车型海狮07EV18.98万元起售
-
诺唯赞:携手上药康德乐开展AD血检产品等业务合作
-
新巨丰拟27.29亿港元要约收购纷美包装
-
中矿资源董事长王平卫:助力全球低碳转型 推动供应链自主可控
-
华东医药多款医美注射类产品国内临床取得新进展
-
万兴科技旗下墨刀入选“3月访问量环比增速最快的AI工具”排行榜
-
城地香江董事长谢晓东:力争成为中国领先的第三方算力综合服务商
-
海信旗下年轻科技潮牌Vidda发布新品
-
2099家A股公司披露2023年度ESG报告
-
独董持续“亮剑” 又有两家公司收督促函
-
拟10亿元涉足算力 华铁应急跨界实力被问询
-
合成生物概念股持续活跃 多家上市公司回应
-
证通电子因被出具内控报告否定意见被ST 扣非净利已连续6年亏损
-
“第二届中国上市公司产业发展论坛”将于6月21日至23日在合肥举行
-
三友医疗拟收购水木天蓬剩余股权
-
湘佳股份正抓紧布局新鲜鸡蛋出口等业务
-
创梦天地宣布进一步开启全球化布局
-
中国重汽发布ESG报告:致力于绿色发展 打造新能源产品技术高地
-
奇瑞集团4月销量18.2万辆 同比增长43.7%
-
新质生产力一线观察丨隆基绿能:追光逐日的“绿色”力量
-
北京汽车:积极融入高水平对外开放和新发展格局
-
土巴兔:“五一”长假将为品牌家具开展社群团购
-
东软熙康:2023年互联网医疗服务收入同比增长14.3%
-
华通线缆:双主业战略激活发展动能 2023年营收净利创历史新高
-
遥望科技:2024一季度付款GMV达45亿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同比转正
-
邦彦技术:2024年一季度净利同比增长超200%
-
金发科技:2023年实现营收479亿元 同比增长18.63%
-
迪哲医药:2023年舒沃哲业绩超预期 加速推进商业化布局
-
智翔金泰:2023年研发投入同比增长36.50% 多款产品取得重要进展
-
一季度民航业开局良好 上海机场连续四个季度盈利
-
百合花:2023年实现营收22.84亿元 加快横向纵向一体化扩张
-
复星医药:一季度营业收入101.57亿元
-
德才股份:2023年营收61.03亿元 主营业务稳健增长
-
中国电影推出提质增效重回报方案 2023年度分红派息率50.41%
-
三元基因:一季度扣非净利润同比增长42.08%
-
安泰科技:2023年实现净利润3.44亿元 同比增长17.5%
-
坚守市场定位 北交所上市审核“变”与“不变”
-
3300余家A股公司发布2023年度分红预案 大手笔分红等三大特点亮眼
-
侨银股份:保持稳定扩展节奏 2023年实现净利润3.29亿元
-
酒鬼酒:2023年实现净利5.48亿元 实施差异化与聚焦战略
-
峰飞载人eVTOL盛世龙TC申请获受理
-
游族网络:2023年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拟高比例现金分红
-
南京银行发布2024年一季报:经营业绩稳步向上 高质量发展踏上全新征程
-
奥拓电子:2023年海外营收连续三年保持增长 上市以来累计分红率近60%
-
持续加大渠道及创新投入 鸿智科技2024年一季度业绩增速创新高
-
德龙汇能:2024年一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273.26% 拟加码氢能产业
-
神马电力:一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329.69%
-
天龙股份:2023年汽车电子类产品营收首次超过汽车精密塑料功能结构件产品营收
-
中汽股份:2023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5.96% 打造世界一流汽车试验场
-
鼎捷软件:2024年一季度营收同比增长13.27%
-
中化国际:拥抱循环经济 以创新产品推动工程塑料行业绿色转型
-
继峰股份:2023年首次突破营收200亿元大关 将加速全球化布局
-
企业出海新机遇 机构多维度掘金
-
舍得酒业:一季度实现营收21.05亿元 同比增长4.13%
-
宁波远洋:坚持绿色发展 一季度营收净利双增长
-
福蓉科技: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2.78亿元 拟10转增1派3元
-
英力特:2023年营收下滑 归母净利润亏损6.68亿元
-
东莞控股一季度净利同比增长59.3%至4.03亿元
-
琏升科技:一季度亏损同比扩大925.67%
-
金斯瑞生物科技发布2023年ESG报告
-
神州泰岳:2024年一季度净利润2.95亿元 同比增长65.62%
-
达威股份:2023年实现扭亏为盈
-
北部湾港董事长周少波:服务国家战略 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
-
北交所、全国股转公司一季度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出炉 第一创业登上榜首
-
“新”“质”底色突出 强化投资者回报 沪市公司持续夯实投资价值
-
北交所举办“三服务”启航培训 推动专精特新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
-
华友控股董事长陈雪华:加快开拓创新 深耕多彩贵州
-
奥飞数据:2023年营收13.35亿元 同比增加21.63%
-
泰禾智能重磅新品亮相坚果展
-
国轩高科:2023年营业利润同比增长390.92%
-
莎普爱思:2023年研发投入同比增长53.06%
-
博盈特焊2023年净利润同比增长8.33%
-
天山铝业:2024年一季度净利同比增长43.55%
-
中关村论坛开幕在即 科技创新获关注
-
贵州燃气:2023年实现净利润同比增长206.33%
-
电投产融:2023年实现扣非净利润12.58亿元 同比增长28.34%
-
映翰通:2023年净利润同比增长33.55% 主营业务表现亮眼
-
运达股份:2023年净利润同比下降32.84%
-
大型上市公司年报 应披露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
电光科技:2023年扣非净利润同比增长34.91% 拟10派1.3元
-
天安新材:2024年一季度净利润同比增长超50%
-
万兴“天幕”大模型4月28日公测
-
玉龙股份:立足矿业资源优势 加码新能源材料战略部署
-
新潮能源澄清:宁波鼎亮始终是全资子公司,GP变更未达披露标准
-
以旧换新政策持续出台 上市企业迅速响应
-
集成电路复苏 生物医药成长 33家科创板公司“张榜”一季度业绩
-
新里程:2023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实现两位数增长
-
新奥股份:聚焦天然气主业 持续提升公司收入
-
中路股份:2023年扭亏为盈 继续发展双主业模式
-
招商局集团:将发展新兴产业作为“第三次创业”
-
消费电子市场“春意暖” 多品类半导体公司业绩回升
-
华普集团与GEM签署价值5亿美元的股权认购协议
-
凤凰光学:2023年亏损8447.25万元
-
小商品城:主业迈入量价齐升新阶段 一季度营收超26亿元
-
汇顶科技:持续推进超声波指纹技术及车载产品应用
-
先进陶瓷材料及零部件头部企业珂玛科技创业板IPO已“提交注册”
-
天润乳业:2023年营收同比增长12.62% 自有奶源率达92.36%
-
108家科创板公司披露“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
中光防雷:2023年净利润同比增长3.44%
-
卧龙地产:公司及有关责任人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
操纵证券市场,尚纬股份实控人被判刑!
-
券商竞逐北交所做市业务 16家公司已获“入场券”
-
调查组进驻,股价大跌!重庆燃气独家回应
-
博汇科技亮相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
-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掀热潮 科创板公司积极呼应新“国九条”
-
孚能科技董事长王瑀:迎战动力电池产业质变的TWh时代
-
星华新材:将持续聚焦主业 或将迈入快速发展通道
-
中国联通:坚决贯彻落实新“国九条”,提升股东回报
-
镇洋发展:2023年深耕氯碱主业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拟10派2.82元
-
华大基因:2023年营收43.50亿元 新品开发与技术创新取得显著成果
-
如祺自动驾驶数据解决方案亮相广汽科技日 出行平台优质数据高效助力智驾研发
-
德展健康:2023年经营稳中有进 战略规划稳步落地
-
智慧互通(IICT)CEO冯澍荣获中国发明协会“发明创业奖”人物奖
-
官宣携手奥尼尔 欢乐家举办椰鲨椰子水上市发布暨代言人签约仪式
-
多家上市公司一季度业绩预增
-
孚日股份:“家纺+新材料”双轮驱动 2023年扣非净利增长超七成
-
锡业股份:2023年净利润14.08亿元 有色金属总产量达34.71万吨
-
新天药业:两类主要产品收入下滑 2023年净利同比下降27.48%
-
中文传媒: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两家公司股权
-
39家食品饮料公司发布年报 净利润总额近千亿元
-
传统出口旺季来临 草甘膦企业积极备货
-
中圣科技:入选省级制造业领航企业名单
-
贝壳:旗下家装品牌“被窝”宣布服务全面升级
-
川网传媒:2023年营收、净利润实现双增长
-
王老吉国际版英文品牌标识在美国洛杉矶发布
-
星源卓镁:2023年净利润同比增长42.42% 主要经营指标再创新高
-
“和合系”,立案侦查!
-
中兴商业:打造百货零售区域龙头企业
-
飞潮新材总经理何晟:立足工业流体过滤领域 拓展泛半导体等行业应用
-
恒力石化:2023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97.83% 新材料项目陆续投产成新增长点
-
湖南海豹汽车零部件公司起诉比亚迪侵权!
-
王府井:36城78店共启“绿动生活计划”
-
聚力万亿级产业发展 江西中部崛起展露科技新颜
-
23家上市券商披露2023年年报 并购重组业务整体承压
-
看1280份年报 感知行业冷暖
-
下游持续复苏向好 长盈精密一季报预喜
-
雪天盐业:2023年实现营收62.62亿元 主要产品产销量创新高
-
天山铝业:2023年实现净利润22.05亿元
-
存储行业二季度有望继续上行 上市公司紧抓机遇拓市场
-
东阳光:开拓化工新材料发展格局 协同氟氯产业链蓬勃发展
-
共达电声:实控人变更 韦豪创芯将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
新锦动力:坚持高端装备制造主方向 2023年营收同比增长41.56%
-
中金岭南召开科技创新工作会
-
台湾花莲县海域突发地震,多家上市公司回应!
-
上市航司新增多条国际航线 国际航班机票价格呈下降趋势
-
多地中欧班列发运量增长 相关上市公司积极借力做强出口
-
“股王”贵州茅台成绩单出炉!拟大手笔分红
-
上海证监局开展专项工作 防范非法销售新三板股票风险
-
2023年营业收入13.34亿美元!货拉拉更新招股书
-
新华联公布重整后首份年报:2023年实现扭亏为盈 资产负债表明显改善
-
零点有数回复交易所关注函:拟变更项目通过并购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
森马服饰:2023年净利润同比增长76.06%
-
2251瓶飞天茅台,公开挂牌转让!“30年”的单瓶叫价近1.29万元!
-
“鹰的重生”之后 TCL再战高峰
-
奥特佳: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拟发生变更
-
世联行:2023年亏损2.96亿元
-
董事长被留置,亚钾国际回应
-
余承东发声:智界S7开启大规模交付
-
聚飞光电:计提2023年度各项减值损失9424.12万元
-
江阴银行:2023年营收净利双增长 规模稳健提升
-
择机卖出或买入杭州银行!这家A股公司宣布了
-
银河磁体:2023年实现营收8.24亿元 同比下降16.95%
-
国投资本: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3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
-
崧盛股份:募投项目投入使用
-
天保基建:中天航空公司不涉及低空经济领域
-
A股公司频推员工持股计划 完善利益共享机制
-
九阳股份:创新变革谋新篇 提质增效展新芽
-
安能物流:盈利能力持续增强 2023年营收99.17亿元
-
云天励飞推出“深目”AI模盒
-
怪兽充电:2023年净利润扭亏为盈 GMV同比增长超27%
-
金陵药业:向10名特定对象定增募资净额7.43亿元
-
德赛西威:2023年营收突破200亿元 研发投入20.29亿元
-
都市丽人:2023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9%
-
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将实现ESG信披全覆盖
-
氢能汽车商用进程加速 前三个月招标量已超去年全年
-
在线社交业务大幅下滑 浙数文化2023年营收同比下降40.65%
-
劲仔食品:“三年倍增”的阶段性目标实现 2023年净利同比增长68.17%
-
4连板圣达生物:主营产品未涉及预制菜领域
-
远大医药布局全球创新眼科药物TP-03
-
众智科技2023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2%
-
顺丰控股2023年净利润同比增逾三成
-
传媒企业深入布局AI领域 应用场景扩大
-
华宝股份:研发投入逐年提高 202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9.02%
-
荣科科技:运营总经理计划减持不超84000股公司股份
-
比亚迪公布“成绩单”!净利润超300亿元
-
中瑞股份中签号出炉 共约2.99万个
-
中国重汽:2023年净利润同比增长超四倍 多利好驱动行业持续走强
-
上汽丧失印度合资公司控制权?最新回应来了
-
已有18家北交所上市公司抛出现金分红计划 拟派现合计超7亿元
-
3月以来机构密集调研北交所公司